烟草行业卷烟烟气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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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申请与管理指南
一、总则
烟草行业卷烟烟气重点实验室(上 (略) (略) )(以下除完整使用外,均简称为:烟气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研究基金课题旨在鼓励并资助非本实验室科技人员开展卷烟烟气相关的科学研究或实验活动。
其基本任务是,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条件,聚集吸引国内外优秀烟草科技人才,促进学科交叉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烟草科研资源的共享水平,加快成果的形成。开放课题可以由申请人独立完成或与本实验室科技人员合作完成。开放领域以专项研究工作为主,课题的选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成的基金评审组确定。基金课题一经批准,申请者即成为实验室的客座研究人员。
二、开放研究基金经费来源
烟气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经费由上 (略) (略) 提供。
三、开放研究基金课题指南发布
《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申请与管理指南》(以下简称《基金指南》)由烟气重点实验室定期在上 (略) (略) 网页http://**上公布,并对资助具体范围予以明确规定。2025年度开放性课题主要资助范围见附件1。
对于虽未列入重点研究领域和主要资助范围的课题,申请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可应用于卷烟烟气或相关研究领域的,可不受限制提出申请,经烟气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作为研究课题开展研究。
四、申请条件和申请方法
1、申请条件
① 本烟气重点实验室在编以外的科技人员。
② 本课题研究工作的实际负责人。
③ 能保证开放课题研究所需的时间投入。
2、申请办法
①课题申请 (略) 站http://**下载(见附件2),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申请书的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一式一份)报送烟气重点实验室。
地址: (略) (略) (略) 3733号(*),烟草行业卷烟烟气重点实验室(上 (略) (略) )。
联系人:陈敏;邮箱:*@*ttp://**.cn;电话:021-*;传真:021-*。
②申请课题的研究内容尽量符合《基金指南》的资助范围(见附件1),并应简明扼要,突出创新点和特色以及具体的研究目标。
③课题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自签名,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一份寄往烟气重点实验室。
④已获资助者再次申请时,申请书需附已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及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3、其它说明
①申请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每个课题资助金额一般为20-*元人民币。
②2025年度基金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五、评审方法
1、烟气重点实验室对基金课题进行初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资助:
①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②申请者不具备课题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研究条件;
③研究内容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或类似研究已经开展;
④明显缺乏立项依据,或研究方法、 (略) 线明显表述不清;
⑤申请经费过多,或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⑥申请者对前一个受资助课题不执行课题管理的相关规定,或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者。
2、烟气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根据初审结果,对申请课题进行复审,提出综合评审意见并确定年度资助课题及资助金额。
3、通过评审的课题,由烟气重点实验室主任签发评审结果,通知申请者;课题申请者接到资助通知书60日内准备开题、签署合同,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烟气重点实验室。逾期不报、不说明理由的拟资助课题,作为自 (略) 理。
六、课题实施
1、开放研究基金课题一经批准,申请者即成为烟气重点实验室的客座研究人员。
2、为有利于学术交流,鼓励客座研究人员与烟气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
3、在课题实施过程中,鼓励课题组大胆探索创新。但凡涉及调整预定目标、研究内容、实施计划等,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调整申请,报烟气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批。
4、课题负责人的项目实施汇报应遵照烟气重点实验室的科技项目管理程序。
5、研究期满,须在3个月内报送《基金课题结题报告》、学术论文及有关的软硬件资料。
6、凡资助的课题,至少应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一篇,且本重点实验室资助的课题号标注为第一资助项目。
七、财务管理
1、由上 (略) (略) 以外的客座研究人员独立主持的课题,以技术开发合同的形式开展相关研究。原则上在课题结题之前将预留20%的课题经费,如课题执行良好,方可全额拨出。
2、课题经费开支的范围包括研究材料费用、研究人员费用、样品测试费用、课题管理费用以及与技术开发有关的其它费用。
3、对于在应结题时间逾期一年内未取得任何成果的课题或在年度考核中经烟气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定项目终止的课题,将停止使用该课题经费余额,并取消申请者下一年度基金申请资格。
八、成果管理
1、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由烟气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定期组织评议或鉴定。各项研究成果将汇编成年报公开出版,对于具备重要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的成果,将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
2、研究报告经烟气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即可作为正式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所有权由烟气重点实验室与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以烟气重点实验室为主资助的课题的原始成果由烟气重点实验室归档。成果发表时遵守如下规定:由烟气重点实验室资助的课题,应在第一作者的单位署名中采用双署名,第一署名为烟草行业卷烟烟气重点实验室(上 (略) (略) ),第二署名为研究者所在单位。
3、开放课题所指定的烟气重点实验室内部合作者或联系人,其劳动成果应在发表的文章、资料中有所反映。
4、研究者在烟气重点实验室工作之成果,可供研究者在原单位作考绩用。研究生在烟气重点实验室工作期间的工作表现及研究成果可供评定学位时参考。
5、成果如果牵涉到技术秘密,需遵守合同有关保密协定。
九、后勤保障
烟气重点实验室可为客座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和实验等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