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四条 对环境影响方面公众质疑性意见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方式组织开展深度公众参与:
(一)公众质疑性意见主要集中在环境影响预测结论、环境保护措施或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召开公众座谈会或者听证会。座谈会或者听证会应当邀请在环境方面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众代表参加。
(二)公众质疑性意见主要集中在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业技术方法、导则、理论等方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会应当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加,并邀请在环境方面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众代表列席。
我单位( (略) )年产2000吨优质酱香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较为敏感(厂界与居民点相邻),为征求周边居民点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态度,故我单位拟按照《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召开项目听证会听取公众相关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决定组织召开公众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的,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个工作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主题和可以报名的公众范围、报名办法, (略) 和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告。故我单位现将本次听证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会时间:2024年05月30日14:00时
地点:修文县龙场镇朝阳村二组83号 (略) 会议室
主题: (略) 年产2000吨优质酱香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对项目周边居民点等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可以报名的公众范围:项目地(修文县龙场镇朝阳村二组)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包括个人、团体)
报名办法: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我单位该事项负责人报名
(负责人雷总:电话180 9614 6653,*@*q.com)
(略)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