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临床科研活动的积极性,进 (略) 科研工作在引进、应用临床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基础研究的合理发展,培养高水平的综合性人才,使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题管理
(一)申请课题
各科室均应结合临床工作,积极申报各类各级科研课题。有博士导师的科室每年应该完成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申请标书二份以上,有硕士导师的科室每年应该完成国家级、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申请标书一份以上,并将此作为科室和导师考核评定的必备条件。
(二)中期考核
各类中标课题均应参加中期考核,按有关 (略) 递交中期进展报告及有关成果资料。
(三)结题鉴定
项目负责人均应在规定的研究时间内,按期结题,书写总结报告,递交研究成果,并及时申请鉴定(省部级以上 (略) 课题鉴定)。特殊原因不能结题者,应按规定写出延期报告。
(四) (略) 购置的 (略) 固定资产, (略) 相关规定办理。
二.奖惩条例
(一)标书书写奖
凡积极申报课题,经院内专家认可的符合要求的标书,其撰写人给予一定鼓励。省部级项目100元/项,国家级及国际 (略) 项目200元/项, (略) 科研管理费中支出。
(二)课题立项奖
国际协作项目、国家级、部省级科研课题,设立项奖。奖金从该课题到帐经费中提取( (略) 配套配经费不设立项奖), (略) (略) 。
(三)经费配套
国际协作项目按相应组织要求予以配套,国家级、部省级科研课题, (略) 科研奖励条例 (略) (略) (略) 配套,其中国家自然科 (略) 作为第一负责人的国 (略) 给予100%配套。
(四)课题完成奖
1.国际协作项目和国家级课题按期保质完成并通过成果鉴定者奖励5000元。
2.省、部级科研课题按期保质完成并通过成果鉴定者奖励1000元。
3.市、厅级科研课题按期保质完成并通过成果鉴定者奖励500元。
以上奖励从课题完成结余经费用中支付。
(五)成果奖
(略) 人员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医院根据获奖级别给予课题组奖励。同一成果可同时获多种奖励的,只能享受一种,按其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1.国家科学技术奖
一等奖 20万元; 二等奖 10万元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特等奖5万元;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
(五)对于无正当原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逾期一年者, (略) 门的规定,取消其下一次申报资格,并督促其限期完成。逾期二年者, (略) 门的规定,将没收该课题经费。
(六)对于弄虚作假,除 (略) 理外,二年内取消其教学、科研系列晋升、晋级待遇。
三、管理费
(略) 科研项目管理条例, (略) 组织申报中标的各类科研项目及获奖,医院提取5%管理费,其费用用于科研课题管理。
以上考核每年评定一次,于次年 (略) 审核统一造册,经主管
(略) 务委员会审批后发放。
(略) 规定自发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