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标的物为兴县 (略) 调控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办公楼工程项目的商品混凝土。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 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 5交货地点: (略) 兴县张家圪埚村连城大道北 6技术要求:(1)符合《预拌混凝土》GB/T*-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和《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T*-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检测方法。 (2)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碱含量不大于3 kg/m3,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1%。 (3)原材料标准:砂石料及水泥质量必须满足《建筑用砂》*、《建设用卵石、碎石》GB*-2011,水泥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外加剂参量及品种、规格满足配合比要求性能。 7验收方式及要求:质量验收:*方按照规定对*方每批次物资的质量和技术指标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经检测不合格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 数量验收:商品混凝土按车载净重折算立方米,根据不同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密度,以每车净重吨数折算方量。*方代表在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作为结算依据。*方派人随时随机抽验车载重量,如未达到发货单数量时,已供砼量均按不足比例下浮结算。
1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明细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运费、泵送费、添加剂费、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 2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方开具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按此方式付款:以建设单位当月支付*方工程进度款比例为前提,*方每月支付*方上月结算额的70%,主体结构完工后*方付至已结算金额的75%,二次结构施工完验收合格无误后付至结算挂账总额的85%,工程竣工后付至结算挂账总额的95%,剩余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待建设单位支付*方相应部分的工程款后,*方支付给*方无息付清。结算时,*方应提供与*方身份相符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方原因在付款日未及时提供与*方身份相符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付款延期责任由*方承担。合同终止后货款两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3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相关联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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