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略)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要求,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3]699号)》文件资金额度,现对拟批准实施的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及资金指标文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请自2023年12月22日-月29日向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反映。公示内容详见:
1.桓仁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表
联系电话:024-*
联系地址: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文化路28号
公示单位: 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21日
桓仁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地区 | 总投资 | 申请额度 | 项目名称 | 建设主要内容及成效及申请资金投向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属性 | 项目类别 |
1 | 桓仁县 | 568.64 | 568.64 | 梨树日光温室大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总投资568.64万元,共建设9个温室大棚,总长1650米、宽12米、高6米温室大棚,每个大棚配看护房15平方米及机井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以对外租赁形式经营,年收益至少达到25.6万元,乡镇统筹分配收益,可持续壮大普乐堡镇7个村集体经济,收益用于村公益事业、产业再发展、原建档立卡脱贫户稳定脱贫以及运营维护。租赁农户每棚年收益可达到10万元以上,为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18个以上。 | 普乐堡镇人民政府 | 乡村振兴项目 | 产业发展 |
2 | 桓仁县 | 205.60 | 205.60 | 联合日光温室大棚续建项目四期 | 项目总投资205.6万元,建设日光温室大棚4座,长(150米1座、140米1座、100米1座、80米1座)、高6米、宽12米,每座大棚配更房15平方米。推进雅河乡设施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育村级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乡村振兴。每年每座大棚可增加收入3.5万元(租赁经营),收益用于建档立卡脱贫户稳定脱贫和临时救助、村公益事业、产业发展以及运营维护。 | 雅河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 乡村振兴项目 巩固脱贫成果 | 产业发展 |
3 | 桓仁县 | 65.60 | 65.60 | 雅尔古寨田间作业路建设项目(东线) | 项目总投资65.6万元,建设水泥田间作业路长925m(其中:长814m×宽4m,长111m×宽3m),修建排水渠长220m×宽0.5m×深0.5m,修建圆管涵1座(跨径1m×长5m单排1座)。项目建成后,促进140亩西洋参产业发展,解决160亩耕作、运输、灌溉难问题。 | 雅河朝鲜族乡政府 | 乡村振兴项目 巩固脱贫成果 | 基础设施 |
4 | 桓仁县 | 29.00 | 29.00 | 鸡冠砬子排洪沟建设项目 | 项目总投资29万元,修建浆砌石排洪沟护岸203m(高度1.5m),修复水毁水泥田间作业路长10米、宽3米,修复水毁田间土路长30米、宽5米。本项目修建可保护基本农田50亩,田间道路。 | 二棚甸子镇政府 | 乡村振兴项目 巩固脱贫成果 | 基础设施 |
5 | 桓仁县 | 2.16 | 2.16 | 管理费 | 用于项目质量监测费等管理费。 | 桓仁县民宗局 | ||
合计 | 871.00 | 87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