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3〕144号
东丽区人民政府: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东丽区2023年第三批土地征收的请示》(东丽政请〔2023〕3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征收新立街新立村集体土地0.34993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航双路(和宏道—先锋东路)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