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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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盛蓝 (略) 农用塑料节水器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 扩建 | (略) 盛蓝 (略) | 新疆九睦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在现有1#管材车间内新增2条#75的滴灌带机器、2条#90的水带机器,同时对管材车间现有废气排放设施进行改造;将原有库 (略) 域改造为2#管材车间设2条#75的滴灌带机器、1条#90的水带机器,2条#75的色母机器;配套环保、生产辅助设施,扩建后新增滴灌带3000吨/年,水带2000吨/年,色母1000吨/年 |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共设置4条滴灌带生产线、3条水带生产线、2条色母生产线,1#管材车间、2#管材车间各熔融挤出设备上方安装密闭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 (略) 理效率99%,V (略) 理效率75%)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再通过风机引至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废水经循环水池,不外排; (略) (略) (略) (略) 理厂。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后,建设项目在采取适当的减振、隔声等降噪防治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工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加工生产时产生的残次品及边角废料全部回收用于再生料的加工,布袋除尘灰交环 (略) 置。危险废物为废弃润滑油、废活性炭 (略) 现有危废暂存间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 (略) 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 (略) 置,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 环境风险措施 项目原辅材料均为可燃固体,主要环境风险为原辅材料储存过程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火灾释放物中,存在不完全燃烧部分如一氧化碳、烟尘等将污染大气环境。企业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且一旦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范围,减小损失。企业在运营期间应不断完善企业事故防范和应急体系,实现企业联防联动,减少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其影响危害可控 (略) 内,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无 |
2 | (略) 鑫 (略) 废旧再生塑料资源化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 第 (略) 149团原明胶厂 | (略) 鑫 (略) | 新疆九睦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略) 鑫 (略) 废旧再生塑料资源化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用地面积*m2,利用明胶厂现有已闲置的厂房,改造成生产车间、成品库房、原料库房和办 (略) 。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再生聚*烯颗粒规模为5000t,年生产滴灌带5000t。本项目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元。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利用明胶厂现有已闲置的厂房,改造成生产车间、成品库房、原料库房和办 (略) ,根据现场勘察, (略) 地面、车间地面均已进行水泥基础防渗,满足防渗要求,设备购置入场后直接进行摆放安置,施工期仅为危废暂存间、成品彩钢板房的组装,不进行土建施工,主要产生的少量扬尘和设备噪声等,其影响较小。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和非*烷总烃,造粒及迷宫滴灌带生产车间废气产生点投料混合、破碎、分选、熔融挤出等工段采用设备整体密闭(含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废气,为负压收集,引风机将收集后的废气引至造粒及迷宫滴灌带生产车间外1套“布袋除尘+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贴片式滴灌带生产线废气产生点投料混合、搅拌、熔融挤出工段采用设备整体密闭(含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废气,为负压收集,设置引风机将收集后废气经“布袋除尘+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60mg/m3、颗粒物20mg/m3)要求。非*烷总烃、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厂界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4.0mg/m3、颗粒物1.0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6.0mg/m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标准。 2、废水 清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循环沉淀水每生产期结束后排放一次,排入团 (略) 。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循环利用;生活污水排入团 (略) ,由149 (略) (略) 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 3、噪声 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破碎机、挤出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介于70~85dB(A)之间。运营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控制噪声污染水平; (略) ,产噪设备在车间内,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2)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项目在正常工况下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运营期定期清掏二级沉淀池污泥,沉淀池旁配备5m2污泥干化池,采取防渗坡面沥水及三面围堰,沥出的水直接流入沉淀池内,尘泥含水率小于60%后,统一收集,用于土壤改良;滴灌带、水带残次品及边角料经破碎后返回熔融工序重复使用; (略) 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 (略) 置;废润滑油、废活性炭、UV废弃灯管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进行建设、贮存、管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