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 (略) 郎溪经开区锦绣湖片区智能制造科创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0 17:3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特别提示1:各投标人,为进一步维护公 (略) 场秩序,我市在常态化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基础上,将对投标家数异常增多的工程建设项目予以重点监测。通过开展围串标大数据分析系统预警排查、加强标后履约情况检查等方式,摸排问题线索,依法惩处围标串标、挂靠、转包、违法 (略) 场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2:本项目已纳入郎溪县标后监管项目库,将严格按照《 (略) 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实行重点监管,如发现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会同县公管局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本项目已纳入广域网定位考勤管理,对考勤不合格的,县公管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三角 (略) 郎溪经开区锦绣湖片区智能制造科创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审批[2020]259号;
1.4 招标人: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5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6项目出资比例:财政性资金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三角 (略) 郎溪经开区锦绣湖片区智能制造科创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LXX-GC-GK-*;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LXX-GC-GK-*;
2.5 建设地点: (略) 郎溪县;
2.6 合同估算价: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9元(其中含暂列金额1200万元、暂估价100万元);
2.7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职工公寓约31279.6平方米,产品交易中心约38869平方米。其中:职工公寓,地上建筑面积:22729.6?O,其中公寓22157.3?O,配套用房面积572.3?O;地下建筑面积为8550 ?O。容积率:1.413主要建设内容:夫妻公寓84套,户型面积103.4?O,单身公寓287套,户型面积48.2?O。产品交易展示中心,地上建筑面积:30239?O, (略) 5601?O,商业配套4058?O,商务办公8819?O,公寓式酒店11761?O;地下建筑面积:8630 ?O。容积率:1.30。主要建设内容:裙房4层, (略) 及配套商业,主楼11层,功能为商务办公及公寓式酒店。(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项目类别:施工;
2.10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略) 〔2020〕94号文要求换发的对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予以认可)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2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建筑)施工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应具备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四方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时间为准。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采用一级建造师响应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 号)规定,响应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略) 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略)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略) 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 (略) 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
3.7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R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8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日9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1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万元(人民币)。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30分。
7.3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一: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郎溪县支行
账 号:**
账户二: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郎溪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人民政府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 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郎溪经济开发区钟梅路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郎溪县 (略)
地 址: (略) 郎溪县建平镇凤飞路(静胡公园规划馆)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9.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郎溪县中港路84号
电 话:0563-*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
10.2异议联系方式
10.2.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
10.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郎溪县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 (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