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利州区八一小区400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地块,位 (略) 利州区河西办事处八一村周家沟。本地块北面紧邻广元煤矿宿舍区,东侧面为八一小区,以及东、西、北面的农户和居民自建房,北侧距离约200米处有一家机械厂-- (略) 兴建机械厂外,其余500米范围内历史及目前无工业企业,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无各类固废堆放地块,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以及储存池(仅涉及生活污水化粪池),无工艺废水或物料等输送管线(仅涉及生活污水管线)、无土壤和地下水被污染痕迹等。
地块周边 500m半径范围内没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定的环境保护目标。周围的住户现饮用水均用自来水,通过自来水管输送至各家各户,区域不取井水作为饮用水使用。区域生活饮用水源来自于城镇集中供水。地块内原仅涉及生活污水管线、雨水管线,除此之外不涉及其他固废堆场、储罐、生产废水管网与沟渠等设施,也未发生过外来固废、危险废物等污染物的倾倒等情况,无潜在污染源,无固废、废水残留,地块未发现污染痕迹。调查过程中使用快检设备对地块部分裸露土壤进行了快速检测,快检结果均未发现异常。
本地块历史未开发,未列入疑似污染地块且不涉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废物等同时,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 (略) 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引发《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443号)要求,结合现场快检和调查可知,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污染发生,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经第一阶段调查后即结束调查,故本地块不涉及启动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