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套铝质排水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 宁波前湾新区崇寿 (略) 128号 | (略) (略) | 企业拟投资*元,利用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崇寿 (略) 128号的现有厂房闲置车间,实施年产*套铝质排水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治理 本项目制芯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熔化烟尘、浇注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熔化烟尘、压铸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去毛刺粉尘采取滚筒去毛刺时设备处于密闭状态,同时保持车间密闭的措施;落砂粉尘加强车间通风;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废水治理 本项目喷淋废水经过滤捞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每半年更换排放一次,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治理 设备减振、隔音措施 固废治理 厂区设危废仓库、一般废物仓库,危废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卖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则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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