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沪松地(2024)EA(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略) (略) 规划和 (略) | 日 期:2024-12-06 | | | | 用 地 单 位 | 上海松江 (略) | 项目名称 | 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梅园埭路(人民南路-金玉路)新建道路及配套工程(近期) | 批准用地机关 | (略) (略) 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沪松府土〔2024〕199号 | 用 地 位 置 | (略) 永丰街道,,位于松江新城(略) 单元内,南 (略) 、北至向阳一号河南侧 | 用 地 面 积 | (略).8平方米,各地类明细:农用地(略).9平方米(其中耕地(略).22平方米),建设用地6187.23平方米,未利用地2499.67平方米。另涉及地上空间面积8575.78 平方米。 | 土 地 用 途 | | 建 设 规 模 | 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 土地取得方式 | 划拨 |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梅园埭路(人民南路-金玉路)新建道路及配套工程(近期)暨的决定》(编号:沪松规划资源许地〔2024〕79号)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 遵守事项: |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