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北京健报时讯传媒广告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XJ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毕书梅
住所(经营场所): (略) 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716室
2021年11月19日毕书梅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 (略) 场主体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北京健报时讯传媒广告中心2007年8月15日取得的登记(备案),在毕书梅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毕书梅登记(备案)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执行董事、经理,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登记档案、毕书梅提供的举报材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笔迹《鉴定意见书》等证据佐证。
根据《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2007年8月15日北京健报时讯传媒广告中心将毕书梅登记(备案)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执行董事及经理的登记(备案)事项。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交回营业执照。逾期不交回的,本局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 (略) 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 (略) 东 (略) 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