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省土地使 (略) 管理规定》《 (略) 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略) (略) 经 (略) 市人民政 (略) 竞价方式公开出让编号为G *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 (略) (略) 委托, (略) 市公 (略) 组织实施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活动。 (略) 如下:
* 、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通过 (略) 市公 (略) 进行(网址:http:/ *** )。竞买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竞价交易活动。
* 、出让宗地概况
土地总面积 *** .6平方米(折合 * . * 亩),计容建筑面积上限 *** . * 平方米,位于 (略) 翠亨新区起步区西 * 围,现状为未平整,土地规划用途为 * 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中小学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出让年限为 * 类居住用地 * 年,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年,中小学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 年。
* 、规划指标及其他要求
( *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 *** )该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及要求如下:
1.基本指标要求
(1)G- * 地块:用地面积: * 7.5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 类居住用地(R2),1.0<容积率≤4.5,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米。 * 7.5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
(2)G- * 地块:用地面积: * 0.3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 类居住用地(R2),1.0<容积率≤3.9,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米。 * 0.3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
(3)G- * 地块:用地面积: * 3.0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 类居住用地(R2),1.0<容积率≤3.8,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米。 * 3.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 .4 平方米。
(4)G- * 地块:用地面积: * 9.0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A * ),容积率≤1.0,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米。计容建筑面积≤ * 9 平方米。
(5)G- * 地块:用地面积: * 0.4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 类居住用地(R2),1.0<容积率≤4.0,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米。 * 0.4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 .6 平方米。
(6)G- * 地块:用地面积: * 4.6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务用地(B2)兼容商业用地(B1),7.0<容积率≤7.5,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米<超高层建筑高度≤ * 米。 *** .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 .5 平方米。
(7)城市道路:S1 地块(兴洋路、通汇街)用地面积 * 9.4 平方米,S2 地块(兴洋路、悦洋街)用地面积 * 1.4 平方米。
2.配套设施要求
(1)G- * 地 (略) * KV (略) ;
(2)G- * 地 (略) * KV (略) 及 * 座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
(3)G- * 地 (略) * KV (略) 、 * 座用地面积 *** 平方米(建筑面积 *** 平方米的 * 班幼儿园)及 * 座建筑面积 * 平方米的文化室;
(4)G- * 地块需配套 * 座用地面积 * 9 平方米的 * 班小学(按中小学设计规范要求);
(5)G- * 地 (略) * KV (略) 及 * 座用地面积 *** 平方米(建筑面积 *** 平方米的 6 班幼儿园);
(6)G- * 地 (略) * KV (略) 、通信综合接入设施用房、 (略) 、泊位 * (略) (略) 。
(7)用地范围内经营性居住用地按《 (略) 市建设用地配套公建设施 (略) 办法》配建公建配套设施,公建设施建筑面积允许集中配置于G- * 地块。
3.其他要求
(1)用地开发建设时,应与轨道交通衔接好,并预留与轨道交通的接驳条件。
(2)竞得人须保证用地范围内兴洋路、通汇街、悦洋街按市政道路标准建设,作为市政公共道路对外开放使用,并与G- * 地块中小学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3)G- * 地块中小学用地按《 (略) 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要求配建车位;G- * 地块、G- * 地块、G- * 地块、G- * 地块 * 类居住用地按《 (略) 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要求配建车位,且均应设置为地下停车位;G- * 地块地下空间综合配建小车位不低于 * 个。充电桩配建比例大于或等于 * %,且设计应符合《 (略) 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略) 办法及配建标准》。
(4)有关 (略) 要求:项目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允许按竞得之日的《 (略) 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执行对住宅用地 (略) 的相关规定。
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 *** )执行。
( * )根据《 (略) (略) (略) 关于进 * 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 * 号)规定:土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因非企业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的 (略) 。
( * )竞得人未如期开发建设,应按《 (略) (略) 置实施办法》(中府[ * ] * 号)及《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 、其他公开交易条件
( * )开发建设要求
1.本宗用地按成品住宅标准销售。
2.建设单位今后不得对 (略) 调整(含分割或合并)。
3.竞得人需自持G- * 地块的建筑面积不低于 * 5平方米(即总计容建筑面积上限的 * %),自持年限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不少于 * 年。
4.G- * 地块用途及分割销售单元面积要求: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 %以内可作为服务型公寓,可分割销售单元面积大于等于 * 平方米、小于 * 平方米,其中可分割销售单元面积大于等于 * 平方米、小于1 (略) 分的服务型公寓不能设置于超高层建筑中;其余建筑面积作为商业办公、商铺、 (略) 等用途(其 (略) 建筑面积不低于 * 0平方米,需整体确权(除宴会厅、 (略) 外)),该部分建筑面积的 * 分之 * 可分割销售单元面积大于等于 * 平方米、小于 * 平方米,另外 * 分之 * 可分割销售单元面积大于等于 * 平方米。
5.动工竣工要求:G- * 、G- * 、G- * 、G- * 用地以及S1、S2地块( * 类居住用地以及道路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 * 日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 * 日内竣工;G- * 用地(商务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 * 日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 * 日内竣工;G- * 用地(中小学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 * 日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 * 日内竣工。
6.若竞得人为非 (略) 翠亨新区注册的企业,或已在 (略) 翠亨新区注册企业但注册资本金少于 * 亿人民币的,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 * 日内,必须在 (略) 翠亨新区注册独立法人企业作为本项目开发建设主体,且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 * 亿人民币;如竞得人为外资企业的,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 日内实缴资本金不少于 * 亿元人民币(含用于支付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价款)。
7.项目用地出让与开发建设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影响,导致G- * 地块超高层建筑不能按现规划条件设定的 (略) 开发建设的,由竞得人按照政策或上级确定的高度及要求, (略) 市设计,优化调整原规划设计方案,继续开发建设,出让价格不变,商业功能、建设总量不变,自持商业用房比例、年限、分割比例、公寓面积划分标准等均不变。
8.本宗用地成交后, (略) 与 (略) 翠 (略) 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竞得人就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事宜接受 (略) 翠亨新区管理委员的监督。《项目履约监管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与后果由竞得人与 (略) 翠亨新区管理委员承担。
( * )其他要求
1.不动产产权办理要求:项目用地按规划用途分别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其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地块物业可分割销售的,按不动产登记规定分割办证;约定地块物业须整体自持的,应整体办证、不得分证,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中予以注记。需移交的配套项目应先确权到竞得人名下,再转移登记到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名下。
2.公开交易成交后,竞得人须按本出让文件要求与 (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3.受让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逾期超过 * 日但未满 * 年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将土地退还给出让人后,出让人扣除受让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必要费用后,将已收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给受让人(不计利息)。
* 、竞投起始价、竞价增幅
(略) 竞价出让用地按 (略) 竞价,上网竞价起始楼面地价为人民币4, * .9元/平方米,即起始总价为3, * , * , * 元、约 * , * , * 元/亩,每次最小竞价增幅(楼面地价)为 * 元/平方米。 (略) 竞价出让不设保留价。
* 、竞买人资格要求
( * )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企业,允许不超过2家企业(含2家)联合竞投;
( * )竞买人或竞买 (略) 属集团须为 *** 年连续 * 年《财富》杂志公布世界 * 强企业排名前 * 强, (略) 已取得由“ * 行两会”( (略) 、中国银保监理会、中国证监会) (略) 、保险、信托、券商、金融租赁、期货、基金7项金融许可牌照;
( * )竞买人或竞买人其中 * 方的控股股东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 亿(含本数);
( * )纳入市“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黑名单的竞买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 (略) 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买。
竞买人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 、竞买保证金及收取账号
1.竞买人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竞买。
2.竞买人应预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 * , * , * 元,竞买 (略) 竞价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可抵作相应出让价款;竞投不成交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3.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开始后登录 (略) 市公 (略) (网址:http:/ *** )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申请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按规定向系统指定的账号汇入保证金,保证金须于 * 日下午5时前到账(以交易系 (略) 到账时间为准)。
4.竞买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缴交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联合竞买的,竞买联合体各方必须约定其中 * 方为主竞买人,以主竞买人的名义按时足额缴交竞买保证金。
* 、上网竞价资料获取
(略) 竞价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略) 市公 (略) (网址:http:/ *** )。 (略) 、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规定的 (略) 上参加竞买。
* 、 (略) 竞价时间安排
1.公告期:自 * 日至 * 日。
2.竞买申请时间:自 * 日上午9时至 * 日上午 * 时(节假日除外)。
3.网上报价时间:自 * 日上午9时至 * 日上午9时 * 分。
(略) 上报价截止时的报价情况,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
十、竞买资格及成交标准
(略) 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数字证书并交纳保证金, (略) 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 (略) 需文件资料, (略) 确认后,获得竞买号, (略) 竞价资格。竞买人 (略) 报 (略) 登录到 (略) 市公 (略) 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参与竞价,报价不得低于当前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规定的幅度增价。在网上报价规定的期限内,只有 * 个竞买人缴交保证金并报价且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即可确认成交;网上报价期限届满, (略) 报价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交易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略) 限时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十 * 、竞价结果确认及《出让合同》的签订
上网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者必须在交易系统中打印《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报价确认通知书》,并按规定即时在 (略) 市公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版本详见本交易文件),经 (略) 市公 (略) 确认,双方签名盖章生效后,此次公开交易方可确认成交。如发现竞价过程、交易结果可能存在异常情况的, (略) 市公 (略) 可以暂停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待情况查明后, (略) 理。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竞得人的有效证件及《成交确认书》到 (略) (略) 签订《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方式
公开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将成交总出让价款分两期付清:
第 * 期应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 日内支付总成交出让价款的 * %(含保证金结转出让价款);
第 * 期应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 日内将剩余出让价款支付完毕。
受让人在支付第 * 期出让价款时,按照第 * 期土地出让价款约定支付之日 (略) 公布的贷款年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当期土地出让价款的利息。(成交总出让价款=成交楼面地价×计容建筑面积上限)
十 * 、税费负担方式
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缴交出让税费。
关于契税的缴交: (略) 规定, (略) 政区域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土地、 (略) 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契税税款缴纳期限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之前。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略) 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十 * 、土地交付及办理不动产权证
竞得人付清出让价款后 * 天内,由 (略) (略) 按《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协议书》约定标准,即按土地现状将土地交付竞得人使用,竞得人无须额外支付地上青苗、附着物等补偿费用;竞得人将成交总出让价款支付完毕,并确认土地交付后,竞得人凭 (略) (略) 出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证明书》 (略) 门办理不动产权证。
十 * 、其它
( * )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成交总出让价款为成交楼面地价与计容建筑面积上限的乘积。
( * )本次建设用 (略) 竞价 (略) 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为依据,竞买人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 (略) 。
( * ) (略) 竞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及口头竞投; (略) 竞价的相关事项以本交易文件记载为准; (略) 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宗地竞买事宜的变更、澄清、说明等将通过 (略) 市公 (略) (网址:http:/ *** )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请详见本宗地的交易文件。
( * ) (略) 需资料请详见《竞买须知》。
十 * 、联系方式
业务办理地址: (略) 市博爱 * (略) (略) ( (略) 常年展厅) * 楼市公 (略) E区
(略) 电话: *** (高先生)
(略) 电话: ***
(略) 电话: *** (窗口)
现场勘察电话: *** (黄先生)
(略) 监督举报电话: *** 、 ***
(略) (略) 网址:http:/ *** (略) 市公 (略) 网址:http:/ ***
(略) 市公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