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通讯地址:开发 (略) 83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3号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万华烟台产业园*醇罐组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化工产业园万华烟台产业园
建设单位:万华 (略)
项目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机构: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山东) (略)
项目概况:改建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项目储罐区储存过程中有呼吸废气产生,经油气回收装置收集通过“低温吸收+吸脱附”处理后,通过15m高、内径0.5m排气筒排放;
2. 地表水环境影响:项目废水排入万华化学 (略) 西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因此外排污水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 噪声环境影响:改建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类泵,噪声源强约90dB(A);现状厂界昼间最大值56.4dB(A)、夜间最大值51.9dB(A),叠加改建项目的影响后预计厂界噪声预测值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4. 固体废物影响:项目主要危险废物为石脑油罐区油气回收装置废活性炭,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