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年产*㎡钢结构建筑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钢结构建筑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城南工业园0TSK-09-01地块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为谋求新的发展,企业拟投资*元,购买江山城南工业园0TSK-09-01地块的工业用地,新建厂房、综合楼等建筑,建设本次迁建项目。原有项目已停产且不再实施,本项目建成后企业仍具有年产*㎡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生产规模。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切割烟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外排;抛丸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外排;设置密闭喷漆间,水性漆废气经喷漆间负压引风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外排;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噪声防治需确保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等,加强管理,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