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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东莞国际商务区中心公园、 (略) 民活动中心项目
东莞国际商务区中心公园、 (略) 民活动中心项目
塔式起重机租赁框架协议
塔式起重机租赁框架协议
二阶段报价单通知书
二阶段报价单通知书
编号:WGS-WZ-LC-2024-KJ-B-278
一、报价依据
一、报价依据
东莞国际商务区中心公园、 (略) 民活动中心项目位于东莞大道, (略) , (略) ,南靠纬
十路。施工所需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已具备进场条件。
根据《中铁建工 (略) 2024年度广东区域机械设备租赁(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框架协
议采购结果》,现对框架协议包件 A-01(塔式起重机租赁)所有入围供应商发出二阶段报价通知书,进行
二阶段报价,对所有二阶段报价进行由低到高的排名,按利益最大化原则最终确定供应商签订塔式起重机租
赁合同。
二、租赁项目工程概况
二、租赁项目工程概况
2.1项目工程概况:项目东邻东莞大道, (略) , (略) , (略) 。分为两个标段,东莞国际
商务区中心公园、 (略) 民活动中心项目二期(一标段)拟主要建设内容:6号综合服务楼、7号综合
服务楼、8号综合服务楼、9号综合服务楼、10号综合服务楼、11号综合服务楼、12号公交首末站、13号地
下室等,总建筑面积约*.23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40.25米,最大跨度约33米。
东莞国际商务区中心公园、 (略) 民活动中心项目14号地下室拟主要建设内容:约1400 车位停车库
,总建筑面积约*.86 平方米。
2.2施工地点:本工程位于东莞大道, (略) , (略) , (略)
2.3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
塔机预计进场时间:2024年10-11月。
塔机预计退场时间:2025年08月。
三、付款条件
三、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每月20日办理结算,结算后每三个月(支付月的20日)支付上月结算租赁款的70%,剩余30%
租赁款从结算完成之日起满九个月付清,以此类推,月与月之间不累计。如:每月20日结算货款,第四个月
支付第一个月结算金额的70%,第五个月支付第二个月结算金额的70%,以此类推。结算款的支付并不免除
*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延期付款宽限期三个月。
货款支付方式:货款以银行转账、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建行 E 信通、中铁 E
信、云信、天星粮票等支付方式支付。使用非现金支付的情况下,*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四、报价单发出时间、递交时间及地点
四、报价单发出时间、递交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须登*中国 (略) (http://**或http://**)响应本次招标
,获取二阶段报价通知书。
中国 (略) (http://**)网上投标报价与上传电子版报价单截止时间:2024
年9月30日15点00分。
二阶段报价单于2024年9月25日发出,请所有入围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15时00分前(即开标时间)
,将二阶段报价单(盖章签字扫描版)上传至中国 (略) (http://**)。(如有
入围单位的二阶段报价单逾期未上传的,视为同等付款条件下价格按入围单位投标期的价格执行。)
五、报价单开启时间及地点
五、报价单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24年9月30日15时00分(即开标时间)
开标地址:中国 (略) (http://**)
联系人:张书良(*)
六、其他要求
六、其他要求
6.1.二阶段报价文件份数:电子版1份,word版1份,共2份(电子版为签字盖章齐全的扫描版,word
版作为附件上传),所有报价均以电商二期上传的盖章签字扫描版电子报价单为准,如未上传,或未盖章签
字,视为报价无效。
6.2价格说明:本次采用裸租形式,即*方负责提供塔机及附件、出库装车和运输到*方工地、退场回
库的卸车、维保维修、维修配件,*方负责塔机进工地的卸车、安拆、退场的装车和运输到*方仓库。具体
固定单价:租赁单价包含机械租赁费、维保维修费、固定支腿费、税金、维修配件、出库装车、出库运输至
工地的板车费、回库的卸车等*方负责业务涉及的全部相关费用。不含操作司机指挥费用。
6.3机械设备租赁计费时间:安装完毕后,经承租方、出租方共同验收,经第三方检测合格,以检测报
告签发日期为起租日期(开始计取租赁费日期),至双方书面确认的停租日止。如果开始或结束月份未满整
月,按月租费除以当月总天数乘以实际天数计算当月费用。遇春节停用20天内(含)不计取租金及任何费用
,超过20天以上的计取租赁费。
6.4材质要求:塔式起重机的出厂年限要求限定为2年内(合格证上的出场时间为准),起重机械租赁、
安装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至少为 B 级及以上单位,需签订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管理职责。塔式起
重机必须为销轴连接、平头塔机、标准节为2×2×3m形式、非台风独立起升高度为60m,台风季(重点防
御区)独立起升高度54m,必须配备人脸识别系统;不接受预埋螺栓或塔机标准节螺栓连接形式塔机,不接
受反档制动型塔机,不接受中联新型R代塔机;所有机械设备必须经*方验证合格,并应遵守*方的有关规
定。
6.5验收标准:经检验检测,塔式起重机安装或附墙安装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租赁
单位、安装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
①塔吊的外观应无损伤、裂纹等缺陷。
②塔吊的各部件应完好无损、固定牢固。
③塔吊的电气系统应符合国家标准,能够正常运行。
④塔吊的传动装置应正常运转、无异响。
⑤塔吊的负载试验应符合相关标准,负载试验应稳定、传动正常、无异常。
⑥塔吊的制动试验应符合相关标准,制动装置应良好、制动力度适当。
⑦塔吊的运行试验应符合相关标准,能够正常工作、无卡滞现象。
⑧塔吊的风压试验应符合相关标准,各部件应能够承受风压,无断裂、变形等现象
塔吊的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进行,确保塔吊的质量和安全性。验收后可正式投入
使用,但在中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以保证塔吊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略)
2024年 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