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 (略) 彰仙岭路新建工程(投融资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醴 (略) 彰仙岭路新建工程已由 (略) 市 (略) 以醴发改[ *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市基础 (略) ,经 (略) 市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釆用(投融资-建设-回购)模式。建设资金由中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略) 。 (略) 条件, (略) (略) 门备案, (略) ,欢迎投标人前来投标。
2. (略) 范围
2.1 项目名称:醴 (略) 彰仙岭路新建工程(投融资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长庆示范区珊田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供电、照明、通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附属设施工程等。项目总投资额约人民币2373万元。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 (略) 2000年第2 (略) 保修;
2.7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安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略) 于有效期; (略) 省外企业按照湖 (略) 乡建设厅湘建建[ *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 (略) (略) 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以上(含 * 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以上(含 * 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 (略) 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略) 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为: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 其他要求:
3.6. (略) 3.6. (略) 人指定的帐户 (略) 规定的实力保证金(以查询到账为准)。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清楚投标人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未按规定提交项目实力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投标申请。 (略) 4.1款确定了项目入围投标人后,未入围投标人的项目实力保证金将在确定了项目入围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转入账户。入围投标人的项目实力保证金将在确定了项目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转入账户。项目中标人的项目实力保证金将自动转作该项目的融资资金,项目融资 (略) 分必须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公示期为七天)全额补足,否则将视其自动放弃中标的权利。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无正当理 (略) 分的项目融资资金的,招标人将考虑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6.2招标人确定项目实力保证金金额如下:
项目实力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70.00万元
项目实力保证金提交的形式:银行转帐
项目实力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全 称: (略) 市招 (略)
(略) : (略) 沪 (略)
帐 号: 7330 2140 0000 0001 016
4.入围及评标办法
4.1投标入围办法:招标人将根据株政投预[2012]03号文的 (略) 。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 * 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 * 万元整。 (略) 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 (略) 。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投标申请人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授权委托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注册建造师)携带单位公章并同时持以下资料于 * 日至 * 日17:00时截止(双休日不办理。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略) 时间,下同) (略) (略) 大厅服务台( (略) 市左 (略) 三楼) (略) 文件及相关图纸等技术资料的具体事宜,逾期将不予受理。所需提供资料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此项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出席时提供。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原件);
6)拟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
7)拟任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原件);
8) (略) (略) 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原件);
9) (略) (略) 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
10) (略) (略) 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
11)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12)外省企业提供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说明: 1.以上1—12项原件必须提供。2.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 (略) 发布日期。3. (略) 的相关要求提供 (略) 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料后,不得随意变更人员,若确需变更人员时, (略) (略) 门提出书面申请,在取得招 (略) 门 (略) 相关备案手续后才生效。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如有澄清答疑事项,澄清 (略) 上发布方式, (略) 文件。 (略) 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略) 省招 (略) 》( http:/ *** .cn/)上发布,投 (略) 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 日下午15时30分, (略) (略) 大厅服务台( (略) 市左 (略) 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略) 参加投标; (略) 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 (略) 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 (略) 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省招 (略) 》( http:/ *** .cn/) (略) (略) 电子屏上发布。
9.行政监督
(略) 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略) (略) 。电话: ***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 (略) 相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
10.2附件1:(投融资-建设-回购)建设模式项目相关说明及要求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市基础 (略)
联 系 人: 金先生
联系地址: (略) 市国瓷南路8号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地址: (略) 市左权路148号( (略) 11楼)
联系电话: ***
传 真: ***
附件1
(投融资-建设-回购)建设模式项目相关说明及要求
经 (略) 市人民政府批准,该工程项目采取(投融资-建设-回购)建设模式, (略) 机构为市政府确定的 (略) 市基础 (略) ,具体要约条件如下:
1.工程款回购期、项目建设融资期限:本项目工程款回购期为三年(含建设期),项目建设融资期限为一年。
2.项目建设融资资金:
项目融资金额为 中标金额的40% ,
中标人的项目实力保证金将自动转作融资资金,项目融资 (略) 分必须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全额补足,否则将视其自动放弃中标的权利。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无正当理 (略) 分的项目融资资金的,招标人将考虑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项目融资资金提交的形式:银行转帐
项目融资资金的托管账户:
全 称: (略) 市招 (略)
(略) : (略) 沪 (略)
帐 号: 7330 2140 0000 0001 016
(略) 人指定帐户之日(以到帐为准)并且双方正式签订融资协议之日起计算利息,利 (略) 颁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利率的150%计算,利息按年支付,利息的计算以融资金额减除履约保证金后的金额为计算基数。 (略) 人将融资资金(本息)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人。
3. (略) 人依法确定,并由招标人支付监理费。
4.工程回购款:
4.1本项目工期为240日历天(8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至交工验收之日止,按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工程款拨付至已完工程造价的40%(不计利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款拨付至实际完成工程总造价70%(不计利息);竣工验收合格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内,招标人支付经 (略) 门审定工程总造价的工程余款(不计利息)。
5.投资回报率:
5.1本项目不计投资回报,工程造价按关于印发《 (略) 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 (略) 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 * 号)及 “ (略) 《 (略) 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的补充通知” (湘建价建〔2014〕35号)等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最终以 (略) 门评审的结果为准,优惠率按总造价的3.3%计取。
6.履约保证金:
6.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中 (略) 提供,但必须以中标人提交的融资资金作担保,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违约,则招标人可以在融资资金中予以扣回违约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
7.评标办法及中标候选人确定:
招标人按照湘建建[ * 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的规定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