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汕头 (略) 202 (略) (金园、东墩、新津) 校园物业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汕头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17:4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许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4-# | ||
采购单位 | 汕头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东湖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37号御景大厦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汕头 (略) 202 (略) (金园、东墩、新津) 校园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中商务部分“管理体系认证(3.0分)”的评审内容原为:“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注: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须同时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的"全国认证 (略) http://**)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提供证书上二维码扫描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失效、撤销或暂停的对应证书项不得分。③上述证书如因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原因未能获得的,请提供企业成立时间的证明材料或(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可对应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注:①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的,全国认证 (略) ’http://**)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失效、撤销或暂停的对应证书项不得分。③上述证书如因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原因未能获得的,请提供企业成立时间的证明材料或(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可对应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 (略)
地 址: (略) (略) 东湖
联系方式:0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7号御景大厦4楼
联系方式:0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0754-#
(略) (略)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