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 (略) 关 (略) 平原县张华街北十字路口西南角(鑫昌大楼1-4楼)楼房的公告
平 (略) 将于2023年12月1日10时至2023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平 (略)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为位于平原县张华街北十字路口西南角(鑫昌大楼1-4楼)楼房,建筑结构为混合,房屋总层数为4层,标的对象位于1-4层,外墙装饰为外墙石材,铝合金外窗,室内为地板砖地面,局部为石膏吊顶,局部为黑色塑料网格吊顶,仿瓷内墙,目前用作电器商场对外营业使用。(不涉及土地,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
平原县张华街北十字路口西南角(鑫昌大楼1-4楼)楼房,所处区域为平原县张华镇,距离程度较远,各项配套设施完善程度不高,区域内道路通畅,出入相对比较便捷,整体区位条件相对一般。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0元
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关法律办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3.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1 (略) 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12月9日18时 (略) 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3)鲁1426执恢477号房产拍卖余款”若未及时划款,视为悔拍。
户名:平 (略)
账号:*9366
开户行:中国 (略) 平原支行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网拍咨询电话:*
法院咨询电话:053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平 (略)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