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3日我 (略) 华兴新 (略) 水稳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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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华兴新 (略) 水稳站建设项目 | (略) 龙潭区金珠乡兴华村五社 | (略) 华兴新 (略) | (略) 环投 (略) | 本项目租用兴华村机砖厂闲置厂区,新建一条年产*t水稳碎石生产线。本项目主要原料为水泥、碎石、燃煤炉渣、脱硫石膏、粉煤灰和转炉渣。主体工程:水稳碎石生产区1000m2,设封闭式水稳碎石搅拌楼及水泥储罐、粉煤灰储罐等,新建一条年产*t水稳碎石生产线;转炉渣预处理车间1200m2(彩钢结构,处理进厂转炉渣*t/a),内设磁选筛分机、球磨机等设备,所出转炉渣全部用于本项目水稳碎石生产线原料。储运工程:1个100m3水泥储罐、1个100m3粉煤灰储罐;转炉渣堆放区400m2;原料库1400m2(彩钢结构),内设燃煤炉渣堆放区400m2、脱硫石膏堆放区400m2及小粒径转炉渣堆场300m2;碎石堆放区1000m2,半封闭罩棚仓;大粒径转炉渣堆场1000m2,半封闭罩棚仓;1#沉淀池15m3,用于沉淀铁渣沥水;2#沉淀池15m3,用于沉淀炉渣粉沥水;3#沉淀池3m3,用于沉淀初期雨水;4#沉淀池用于沉淀车辆轮胎和罐体清洗水。厂区地面硬化,沉淀池均做防渗处理。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7914m2。不设置食堂和员工宿舍。冬季不生产,无需采暖。劳动定员10人,年生产2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地面定期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夜间禁止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2、本项目炉渣及铁渣经沥水产生的废水循环用于转炉渣球磨工序,不外排;初期雨水、车辆轮胎及罐体清洗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 3、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筛分磁选粉尘、上料粉尘(碎石、脱硫石膏、燃煤炉渣)、水泥储罐仓顶呼吸孔粉尘、粉煤灰储罐仓顶呼吸孔粉尘、搅拌粉尘、卸料扬尘及堆场扬尘。筛分磁选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储罐仓顶呼吸孔粉尘由自带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粉煤灰储罐仓顶呼吸孔粉尘由自带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上料粉尘(碎石、脱硫石膏、燃煤炉渣)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粉煤灰采用密闭管道螺旋输送方式进入搅拌机;石料、脱硫石膏、燃煤炉渣采用密闭皮带输送方式进入搅拌机;卸料过程、物料堆场(半封闭罩棚)、厂区地面洒水降尘;车辆封闭运输或车厢加盖篷布。加强管理,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2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3 无组织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4、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夜间禁止生产,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铁渣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回用于生产,不堆存;废布袋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