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汉杰 (略) 年处理10万吨铝塑膜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枞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拟批准《 (略) 汉杰 (略) 年处理10万吨铝塑膜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枞阳经济经开区管委会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年处理10万吨铝塑膜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枞阳县枞阳经济开发区连城园区 | ||
建设单位: | (略) 汉杰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81亩,依托现有1栋标准化厂房、1栋办公楼和1栋食堂,另外新建厂房、宿舍楼等,购置裂解炉、冷凝器、环保设备等机械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处理10万吨废铝塑膜的生产能力。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310-*-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施: | (一)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二)运营期雨污分流, (略) 政雨水管网排入长江;喷淋废水、冷却废水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接管进入枞阳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运营期1#裂解车间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水喷淋+除雾+静电除尘+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2#裂解车间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水喷淋+除雾+静电除尘+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筛分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油罐呼吸废气直接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采用专用排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四)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50m2),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浮渣等一般固废均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20m2),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均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已在网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