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河-龙泉河-清水河保定市满城区段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界河-龙泉河- (略) 满城区段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 (略) 满城区发展改革局以保满发改投资【2022】77 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满城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全部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满城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 (略) 满城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河道扩挖清理 6.13km,边坡防护 8.0km,对不满足防洪要求的跨河农用桥及漫水路拆除重建 3 座,修建防汛道路 5.83km,修建引蓄水设施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止,勘察 、设计成果签订合同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质量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项目审批和建设需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各阶段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服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各阶段所涉及的相关专项、 要件的设计工作, 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相关的设计服务和伴随服务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征迁方案编制等内容。根据*方要求,提供所需审批要件服务工作。注:相关要件、专项设计,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可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的能力。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勘察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勘察) 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 信 用 中 国 ” http://**)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水利水电)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内(2022 年 5 月至今)至少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0 09:00至2023-05-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0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满城区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夏 (略) |
地址: | (略) 满城区玉川西路25号 | 地址: | (略) 竞秀区德惠路293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东 | 联系人: | 张彦军 |
电话: | 0312-* | 电话: | 031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