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凉州区鸿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甘肃 (略) 编制的《年产3万平方米水泥预制装配式房屋及水泥预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3〕106号),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经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凉州区凉州工业园区南区,租赁 (略) 场地2号空地进行建设。项目西侧和北侧为 (略) 生产车间,东侧为 (略) 绿化地,南侧为 (略) 厂区通道及围墙,选址合理。项目总占地面积13334m2,主要建设水泥预制装配式房屋及水泥预制品生产线1条,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加工区)、储运工程(砂石料棚,水泥储罐,产品暂存区)、辅助工程(钢筋加工间,1t/h生物质锅炉1台)、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供暖)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占总投资的3.87%。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我局同意批复该《报告表》。《报告表》可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治理资金及时、足额投入,发挥环保投资效益,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建设期现场管理各项要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安装,建设期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防尘措施,严格落实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洒水等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场地设置环保厕所,生活污水中洗漱废水用于场地内泼洒抑尘,排泄物进入环保厕所。建设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设施,合理布局施工机械,确保建设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建设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定点堆存,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要严格按《报告表》要求,项目在物料装卸、堆存及搅拌过程由移动式雾炮机进行喷淋降尘,砂石原料堆存场设置半封闭式原料棚+喷淋降尘,原料搅拌过程在搅拌机内安装喷淋头,水泥筒仓呼吸粉尘通过仓顶自带内滤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生物质锅炉烟气经1套冲击式水浴除尘器处理后提供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的净化后,从专用烟道排出,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水浴除尘器用水循环利用;锅炉废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及原料堆棚降尘;冷凝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配料过程。生活污水依托已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控制噪声污染。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回收和处理处置工作,落实各项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对固体废物暂存、转运等各个环节的环保管理工作。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混凝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通过装载机压碎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废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锅炉灰渣及除尘器沉渣定期清理出后,委托园区周边农户拉运还田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做好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企业自测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在正式投产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公司应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环境执法部门的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