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华兴矿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霍林郭勒市华兴矿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霍林郭勒市华兴矿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华兴矿区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43 m2,其中库区占地面积*.33m2,以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为填方,对现有的采坑进行环境综合治理,总库容约3000万m3,按照280万t/年设计,其中粉煤灰约220万t/年,炉渣约20万/年,脱硫石膏约40万t/年。设计总服务年限为11年(2023年~2034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人:田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莫斯台社区友谊路7号[原住建局四楼]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生态环 (略)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47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新城区海拉尔东街7-1号内蒙古 (略) 第6层、7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坚持环评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原则,通过对评价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和监测,掌握该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工程的分析、类比调研,确定“三废”的排放部位、排放量和排放规律,分析废水、废气、固废等的种类、排放量和排放方式;噪声的产生特性及数值等,规定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并根据污染物排放源强预测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清洁生产和末端污染防治等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案,反馈给工程,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五、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可以以写信、发传真、发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内蒙古 (略)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