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审批中心环保窗口。公示期为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0371—* | ||||||||
传 真:0371—* | ||||||||
通讯地址: (略) 紫荆路127号 | ||||||||
邮 编:*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略) 静脉产业园项目 | (略) 大峪沟镇薛庄村 | (略) 国瑞兴环保能源 (略) 国 (略) | 河南绿韵环保技术服务有限河南绿韵 (略) | 主要建设内容: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市政污泥处理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果疏、厨余、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再生资源分拣及再利用项目、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应急及飞灰填埋场项目、园区污水处理项目。 供水方式:生活 (略) 大峪沟镇薛庄村供水管网供给,生产及其它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供给。 供电方式:由自备用机组联网供给。 | 项目运行时,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渗滤液(垃圾储坑、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和应急填埋场)、垃圾卸料区和垃圾车冲洗废水为高浓废水,先经UASB厌氧处理后进入MBR系统(两级AO+超滤)处理,再进入深度处理系统(NF+RO)处理。市政污泥干化冷凝水、磅房、栈桥区域清洗水、纺织物清洗水、除臭废水先进入MBR系统(两级AO+超滤)处理,再进入深度处理系统(NF+RO)。飞灰填埋场渗滤液经预处理后直接进入深度处理系统(NF+RO)处理,污水处理中心处理后达标水回用于生产线,纳滤浓缩液采用两级物料膜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清水进入RO系统,产生的浓缩液回喷至焚烧炉;RO浓缩液采用DTRO工艺处理,产生的浓缩液回用于焚烧项目石灰浆制备系统,清水进入清水池。循环系统排污水、化学水制备的浓水及反冲洗水与厂区一体化设施出水汇集后进入循环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改性纤维球过滤器+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及实验室废水经“化粪池+一体化设施”处理后进入循环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回用。 2、废气。焚烧炉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系统(尿素溶液)+半干法(Ca(OH)2溶液)+NaOH溶液喷射(应急)+干法(Ca(OH)2干粉)+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SCR(尿素溶液)处理后,经8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排放标准要求,同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满足《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1、废水。渗滤液(垃圾储坑、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和应急填埋场)、垃圾卸料区和垃圾车冲洗废水为高浓废水,先经UASB厌氧处理后进入MBR系统(两级AO+超滤)处理,再进入深度处理系统(NF+RO)处理。市政污泥干化冷凝水、磅房、栈桥区域清洗水、纺织物清洗水、除臭废水先进入MBR系统(两级AO+超滤)处理,再进入深度处理系统(NF+RO)。飞灰填埋场渗滤液经预处理后直接进入深度处理系统(NF+RO)处理,污水处理中心处理后达标水回用于生产线,纳滤浓缩液采用两级物料膜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清水进入RO系统,产生的浓缩液回喷至焚烧炉;RO浓缩液采用DTRO工艺处理,产生的浓缩液回用于焚烧项目石灰浆制备系统,清水进入清水池。循环系统排污水、化学水制备的浓水及反冲洗水与厂区一体化设施出水汇集后进入循环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改性纤维球过滤器+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及实验室废水经“化粪池+一体化设施”处理后进入循环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回用。 2、废气。焚烧炉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系统(尿素溶液)+半干法(Ca(OH)2溶液)+NaOH溶液喷射(应急)+干法(Ca(OH)2干粉)+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SCR(尿素溶液)处理后,经8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排放标准要求,同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满足《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等行业超低排放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排放浓度要求。污泥干化的废气通过引风管道接至主厂房垃圾贮坑,与垃圾贮坑臭气一起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餐厨、厨余及果蔬处理车间臭气在焚烧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将高浓度臭气送至焚烧系统垃圾储坑内协同处置;在焚烧系统停炉检修时,高浓度臭气采用“酸洗+水洗+碱洗+氧化”的工艺处理。园区污水处理中心初沉池、调节池、污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等系统臭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垃圾贮坑,与垃圾贮坑中的恶臭气体一并作为焚烧炉一次进风燃烧处理,焚烧系统停炉检修时启动备用活性炭除臭装置。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炉渣综合利用车间给料、筛分、破碎废气,制砖车间配料、搅拌废气,大件、园林垃圾处理车间大件垃圾破碎、除铁废气,园林垃圾破碎废气,燃料棒制备车间燃料棒烘干、制粒废气,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车间破碎、筛分废气,均采用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对中型食堂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非*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的要求。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排气消音器、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垃圾焚烧炉渣送炉渣综合利用车间处理后制砖,飞灰送固化稳定化车间固化稳定化后填埋,污水处理中心污泥、一体化污泥、循环废水处理站污泥及厂内生活垃圾送本项目焚烧系统处理;污泥干化系统除尘灰混入干污泥进行焚烧,装修垃圾等系统系统除尘灰收集后用于制砖系统,炉渣综合利用系统泥渣及装修垃圾资源化系统废灰渣收集后用于填埋场覆盖。废布袋、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过滤膜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标准要求。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氮氧化物134.8383吨/年。 | ||
2 | 升级改造项目 | (略) 西村镇罗口村 | (略) 富中冶金材料厂 | 河南 (略) | 主要建设内容: 南厂区:铝酸钙加工车间、制球车间。北厂区:铝灰渣预处理车间、青石破碎车间、混料车间、煅烧车间、熔炼车间。 供水方式:由坞罗水库供给。 供电方式:由西村镇电网供给。 | 1、废气。铝灰渣预处理、钙石上料、破碎、球磨及回转窑出料、铝酸钙上料、破碎、筛分以及制球配料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排放;回转窑煅烧尾气采用旋风除尘器+SCR脱硝+风冷+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铝颗粒熔化系统产生的尾气经管道引至回转窑燃烧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铝灰贮存间潮解氨气经负压收集后经4级吸收塔吸收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制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基座、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产生的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标准要求。 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氮氧化物1.08吨/年。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