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规范我区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时间从2023年6月14起至2023年6月27日止。若以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垦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6办公室进行投诉,投诉地址:垦利区宜兴路与绿洲路交叉口东150米,投诉电话:0546-*。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翡翠华庭地下车库,由 (略) 建设,山东 (略) 承建,项目地址:垦利区。
2.垦利县永安镇惠鲁、惠丰社区监控智能化安装项目工程施工, (略) (略) (略) 建设, (略) 公司承建,项目地址:垦利区。
3.“智慧垦利”(一期)装修工程施工, (略) 垦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建设, (略) 公司承建,项目地址:垦利区。
(略) 垦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