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现依据有关规定,对合肥晶 (略) (略) 晶合集成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晶合集成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晶 (略) (略) ;
建设地点:合肥综合保税区内, (略) 以北,综保区巡逻道以西, (略) 以东;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拟投资*万元,建设“晶合集成配套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含氟废水处理系统、硫酸铜废液回收系统、高浓废氢氟酸回收系统。项目建成后将氟化物出水浓度降至1.5mg/L以下,达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硫酸铜废液回收电解金属铜,高浓废氢氟酸回收合成冰晶石。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合肥晶 (略) (略)
联 系 人:李美月
联系电话:055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南安全环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武昌 (略) 2号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及邮箱:027-*、0551-*(安徽分公司)、*@*q.com
四、公众 (略) 络连接(此链接为生态环境部提供公众参 (略) 径)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六、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合肥晶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