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茂大道(大昌口互通立交至迎宾大道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9月15日至2023 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电白区水东街道迎宾路135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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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包茂大道(大昌口互通立交至迎宾大道段)扩建工程 |
建设单位 | (略) 交通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电白区,起点位于包茂高速公路(G65)终点收费站出口处,终点位于迎宾大道与旦林路交叉口处(顺接新城大道)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69605.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75万元,项目起点位于包茂高速公路(G65)大昌口收费站出口处(坐标为E111°1′39.682″,N21°37′15.001″);终点止于迎宾大道与旦林路交叉口处(顺接新城大道)(坐标为E111°1′34.082″,N21°33′57.556″)路线呈南北走向,项目路线全长 6.165km,按一级公路( (略) 道路功能)双向六车道技术标准进行扩建,设计时速 8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标准宽度 37m,桥涵与路基同宽。全线加宽大桥 165m/1 座,加长涵洞 16 道,设公铁分离式立交 1 处,菱形互通立交 1处,平交 12 处,通道 5 座,实施雨水工程,全线设置安全设施、绿化和景观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水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域内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村民房屋,生活污水排入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洒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限值。二、废气:主要为施工运输车辆、施工作业等产生的扬尘,路面摊铺沥青产生的沥青烟气。通过加强洒水保持路面湿润、运输车辆加蓬盖、规划好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等措施控制扬尘;在具有良好的大气扩散条件时进行沥青混凝土铺设。施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三、噪声:主要为道路施工作业设施设备噪声以及车辆交通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套减震、隔震、设置隔音屏等辅助装置、合理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确保达标。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GB12523-2011);营运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4a 类标准。四、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建筑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弃土运至高新区化工园用于场地回填及绿化覆土。科学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轻对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无情况反馈 |
(略) 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