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宜章 (略) 塘头坳排土场洗矿泥回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宜章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宜章 (略) 塘头坳排土场洗矿泥回采工程 |
建设地点 | 宜章县里田镇塘头坳 |
建设单位 | 宜章 (略) |
项目概况 | 宜章 (略) 塘头坳排土场洗矿泥回采工程位于宜章县里田镇塘头坳。总投资23.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总占地面积为43000?O,宜章 (略) 对存于塘头坳排土场的洗矿矿泥进行回采,回采后外售给宜 (略) 作原料进行资源综合利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治因施工对水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杜绝环境污染的发生。 (二)加强大气污染控制。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车辆运输期间使用帆布遮盖,项目回采过程依托排土场现有设施对回采扬尘进行控制,机械作业过程中配套使用洒水车,回采作业面及时洒水,确保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厂区周边设排水沟,做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加强排水沟系统、矿泥回采区淋溶水、渗水分别经场内截水沟、底部盲沟系统进入坝下集水池,经集水池收集后通过水泵泵入回采区西面三级沉淀池(50m3)加药处理后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四)加强噪声防治工作。对项目设备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和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机修固废依托弘源化工矿山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略) 现有生活垃圾清运系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