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属于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行业,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与聊城《关于下达2024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要求, (略) 确定为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公司于2024年4月开展了本轮(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
企业名称: (略)
企业地址: (略) 莘县古 (略) 西首
法定代表人:秦宏伟
联系人:平玉军
联系电话:*
主要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邻硝基*苯(*.13 t/a)等。
公司年产能力:年产*吨邻*苯胺
主要污染物:废气:装卸废气、储罐呼吸废气、装置不凝气。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固废: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生活垃圾。
主要环保设施:装卸废气、储罐呼吸废气、装置不凝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冷凝器冷却循环水排污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与生活污 (略) (略) ,经莘县古云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文明寨沟,最终汇入徒骇河;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反渗透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噪声:噪声源相对集中布置,并尽量远离办公区,对强噪源单独布置,严格控制尽量选用低噪声产品,水环真空泵、自吸式泵、离心泵采用柔性接头、基础减震等措施。
主要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苯胺、硝基苯、非*烷总烃等。
执行标准: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废水: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企业设立环保管理小组并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主要负责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对周围环境影响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有应急风险防范措施、编制有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