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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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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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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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第 1 页 共 * 页 分类编号: 版本编号: *** 生效日期: *** - (略) 文件 标准文本 (适用 (略) 市公 (略) 建设工程交 (略) 项目) (略) (略) 监制 * 〇 * * 年 * 月 第 1 页/共 * 页 第 2 页 共 * 页 标准文本使用说明 1.标准文本由《专用条款》、《要素与规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通用条款》、《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略) 分组成。 (略) 代理机构在“珠 (略) (略) 官网http:/ *** ” 或 “ 珠 海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http:/ *** ”下载。 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 ”表示,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表示。 3.“[ ]”及“ ”为填写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及“ ”。 4. (略) (略) 有权随时对标准文 (略) 更新和调整, (略) 工作前,务必下载最新版本, (略) 人承担。 5.招标人按照《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文件,对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 6.本标准文 (略) 项目, (略) 称交易系统均指 (略) 市公 (略)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第 2 页/共 * 页 第 3 页 共 *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文件 招标人(法人公章): (略)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 (略)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 年 3 月第 3 页/共 * 页 第 4 页 共 * 页 招标文件目录 * 、专用条款 1. (略) 内容 2. (略) 组织形式 3.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资格 6.投标 (略) 理方式 7.评标 8.定标 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 .招标议程安排 * .投标有效期限 * .投标费用 * .投标文件 * .各类人员组成 * .投标报价 * .承包合同 * .签订合同 * .投标 (略) 理方式 * .废除中标 * .附件列表 * .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 * 、要素与规则 1.资格审查要素表 2.技术标评标要素表 3.经济标评标要素表 4.业绩信誉要素表 5.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 6.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7.较低价排序法规则 8.合理低价排序法 * 规则 9.合理低价排序法 * 规则 * .分组选取法规则 * .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 .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 .集体议事法规则 * .竞争性磋商法规则 *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2.拒绝投标的情形 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 4.围标串标的情形 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 * 、通用条款 1.总则 2. (略) 内容 3.保险合同 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5.招标议程安排 第 4 页/共 * 页 第 5 页 共 * 页 6.投标有效期限 7.投标资格 8.投标费用 9.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 * .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 * .细微偏差修正 * . (略) * . (略) * . (略) * .开标、评标、定标、中标 * .签订合同 * .废除中标 *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 1.开标 2.资格审查 3.评标环节入围会 4.评标 5.定标 *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 * 、附件 第 5 页/共 * 页 第 6 页 共 * 页 * 、专用条款 1. (略) 内容 1.1 招 标 人 名称:[ (略) ] 通讯地址:[ (略) 市 (略) 区金海中路 * 号] 邮政编码:[ *** ] 联 系 人:[李翠媚] 联系电话:[ *** ] 1.2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名称:[ (略) ] 通讯地址:[ (略) 市 (略) 区石花西路 * 号 2单元 * 楼西侧] 邮政编码:[ *** ] 联 系 人:[邢欣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q.com] 1.3 项 目 名 称 [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设施工程保险] 1.4 项 目 地 址 [珠 (略) 内] 1.5 项 目 类 别 □房屋建筑/□公路工程/□铁路工程/□ (略) 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工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其他[保险服务]。 1.6 招 标 内 容 工程概况:飞行区新建 2 (略) 坪,新建第 * 平滑至与跑道等长,在 * 平滑与 * 平滑间新建 9条联络道及改造 5条现状的联络道,并在西侧新建 1个 E类隔离机位,在 * 平 (略) 区城作为隔离机位;跑道与 * 平滑之间新建 2条 (略) 道。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略) 区工程、应急救援工程、 * KV变配电工程、危险品库等,建安费约 *** .5 万元。 招标内容: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第 6 页/共 * 页 第 7 页 共 * 页 设施工程提供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及第 * 者责任险。 (略) 文件附件《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设施工程保险合同》相关条款。 1.7 招 标 金 额 ■[ *** . * ]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 (略) 。 1.8 使用财政性 资 金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市]级财政性资金。 □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占总投资的[ ]%。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 1.9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全部到位/□ * %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 1. * 项 目 招 标 阶 段 内 容 □按项目实际情况编写 □其他说明:[ ]。 1. * 可提供查阅的相关资料 □ (略) 要求。 □地形图。 □建设用地红(蓝)线图。 □项目位置示意图。 □地质资料。 □水文资料。 ■其他:[ (略) (略) 需资料]。 1. * 服务范围及要 求 ■保险险种: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含安装设备)、第 * 者责任险。 ■服务范围:招标人作为该项目的投保人 (略) 投保, (略) 人服务要求以及中标人服务承诺,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当招标人的服务要求与中标人的服务承诺不 * 致的,按照有第 7 页/共 * 页 第 8 页 共 * 页 利于招标 (略) 。 ■其他说明:[ (略) 文件附件《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设施工程保险合同》相关条款]。 1. * 标 段 划 分 情 况 □本项目共分[]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必须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 * 个标段。各标段评标顺序为[]。投了多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如果已中 * 个标段的,不再参与其它标段定标。每 * 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 3 个的,按本章第 * .1 (略) 。 □本项目共分[]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必须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但每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项目负责人。 □其它事项:[ ]。 1. * 招 标 次 数 ■本项目为第[ 1]次招标。 2. (略) 组织形式 2.1 招 标 方 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2.1 招 标 组 织 形 式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3.最高投标限价 3.1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元。 ■[ * ]%。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 金 额 [3.6]万元。 4.2 投标保证金 ■提供方式:■现金( (略) 转账方式)/■纸质保函/第 8 页/共 * 页 第 9 页 共 * 页 提 供 方 式 保单(采用招标文件第 * 章规定格式,■非必须由投标人基本 (略) (略) 点或 (略) 机构出具)/■电子保函/保单。/□其它方式[ ]。 ■保函/保单类型:■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其它方式[ ]。 ■其它事项:[1.采用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保证金,必 (略) 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 2.投标人需通过“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 3、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操作按《关于全面应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珠公共资源【 * 】 * 号)执行。 4.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各投标人应当按照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首页“投标保证金”栏目中《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的通知》(珠公共资源〔 * 〕 * 号)和《企业缴纳保证金操作手册》的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5.投标资格 5.1 投 标 人 资 格 条 件■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 (略) 保 (略) 或中国保 (略) 批准经营财产保 (略) ,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其它事项:[1、 (略) (略) 书面授权的地市及以上级别的分支机构(中心支公司及以上)第 9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的投标, * 者不可同时参与投标。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 * 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经发现 (略) 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 * 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2、投标人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再报名,自行承担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 3、不属 (略) 人]。 5.2 拒 绝 投 标 情 形 除招标文件第 * 章第 2 项规定外,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企业信用等级为[ ]部门公布的最低等级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 年内在 (略) 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略) 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略) 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 (略) 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 年内因拖欠工人工 (略) 会影响, (略) 门通报的; □其它事项:[ ] 5.3 资 格 审 查 方 式 ■资格后审。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报名之后, (略) 在开标后、评 (略) 资格审查。 (略) 文件第 * 章《资格审查要素表》。 □其它事项:[ ]。 6.投标 (略) 理方式 6.1 入围评标环节 投 标 人 数 量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 * 十名时,招标人采取本章第 6.2 至 6.4 项规定方式选取[ * ]名( * 至 * 名)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 □其它事项:[ ]。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6.2 部 分 推 荐 入 围 ■ (略) 通过票决方式直接推荐[ 3 ]名(不大于5名且不大于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的 * %)。 (略) 文件第 * 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本 (略) 分推荐入围方式。 □其它事项:[ ]。 6.3 价 格 竞 争 方 式 □较低价排序法:修整参数 T值为[ ]%(0至 * %),详见招标文件第 * 章《较低价排序法规则》。 ■合理低价排序法 * :修整参数 T值为[ * ]%(0至 * %),基准价下浮率为 P值[ 3 ]%(1%至 5%),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 * 章《合理低价排序法 * 规则》。 □合理低价排序法 * :修整参数 T 值为[ ]%(0 至 * %),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 * 章《合理低价排序法 * 规则》。 ■其它事项:合理低价排序法 * 的投标报价以报 (略) 排序。 6.4 信 用 评 价 等 级 应 用 方 式 ■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 (略) 文件第 * 章6.3 (略) 文件第 * 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按照排名由前至后选择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 □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平台为: □[ ]平台。 □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为: □分级选取法。分级入围次数为[ ](等于接受投标的信用等级数量),各级入围投标人数量为第 * 轮[ ]名,第 * 轮[ ]名,第 * 轮[ ]名,第 * 轮[ ]名( (略) 文件第 * 章第 6.1 (略) 文件第 * 章第 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人数,各轮入围名额应相对平均)。详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见招标文件第 * 章《分级选取法规则》 □其它事项:[ ]。 7.评标 7.1 评 标 内 容 ■技术标。 ■经济标。 □其它事项:[ ]。 8.定标 8.1 定 标 方 法 □价格竞争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 * 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方法为: □较低价法。修整参数 T值为[ ]%(0至 * %)。 □第 N低价法。N 为[ ](不大于 3)。 □合理低价法。 □其它:[ ]。 ■直接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 * 章《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票决规则为■ * 次票决法/□逐轮淘汰法/□其它[ ]。 □集体议事法,详见招标文件第 * 章《集体议事法规则》。 □竞争性磋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 * 章《竞争性磋商法规则》。候选投标人数量为[ ]名(大于 3名)。磋商内容为□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其它[ ],第 * 轮票决规则为 * 次票决法,第 * 轮票决规则为逐轮淘汰法。 □其它事项:[ ]。 8.2 考 察 、 质 询 、 清 标 ■定标前招标人不组织考察、质询、清标。 □ (略) (略) 有对入围定标环节 (略) □考察/□质询/□清标(可多选), (略) 文件第 * 章《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 (略) (略) 通知。 □其它事项:[ ]。 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9.1 招 标 公 告 ■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发布。 □ (略) (略) (http:/ *** )发布。如有修改或补充, (略) 为准。 ■在[ (略) 省招 (略) (http:/ *** ) ]发布。 ■其它事项:[如有修改或补充, (略) 为准。]。 * .招标议程安排 * .1 招 标 议 程 安 排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招标议程安排表》。 ■其它事项:[ (略) 登录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查询。]。 * .投标有效期限 * .1 投 标 有 效 期 限 ■投标截止之后□ * 天/□ * 天/■ * 天/□[]天。 □其它事项:[ ]。 * .投标费用 * .1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用 ■[ * 0. * ]元。 □ (略)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其它事项:[ ]。 * .2 其 他 费 用 □[ ]元。 □ (略)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其它事项:[ ]。 * .投标文件 * .1 投 标 文 件 组 成 份数及包装 ■唱标信封。 ■投标保函/保单,正本 * 份,单独密封在 * 个包装内。(仅以适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人。) ■资格函件。 ■经济标书。 ■技术标书。 ■业绩信誉标书。 ■其它事项:[1. 除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为纸质文件外,其它投标文件均为电子文档。]。 * .2 格 式 要 求 ■投标文件统 * 采用白色封面。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 □其它事项:[ ]。 * .3 唱 标 信 封 内 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金额必须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金额 * 致。 * .4 资 格 函 件 内 容 ■按照招标文件第 * 章格式要求和第 * 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内容编制。 □其它事项:[ ]。 * .5 技 术 标 书 内 容 ■按照招标文件第 * 章格式要求和第 * 章《技术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 ■其它事项:[技术标书将作为合同主要条款签订依据]。 * .6 经 济 标 书 内 容 ■按照招标文件第 * 章格式要求和第 * 章《经济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 □其它事项:[ ]。 * .7 业 绩 信 誉 标 书 内 容 ■按照招标文件第 * 章格式要求和第 * 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内容编制。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评标过程不作评审,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 (略) 网站公示。 □不作业绩信誉标书要求。 □其它事项:[ ]。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各类人员组成 * .1 招 标 人 工 作 人 员 ■招标人工作人员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0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3 ]名。 □其它事项:[ ]。 * .2 招标人监督 小 组 ■招标人监督小组由[ 2 ]名(不少于 2名)成员组成。 □其它事项:[ ]。 * .3 资 格 审 查 委 员 会 ■ (略) 由[ 5 ]名( * 般项目为 * 人以上单数, (略) 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为 * 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5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0 ]名( * 般项目不得超过总人数的 * 分之 * , (略) 代理机构不得委 (略) 成员)。 □其它事项:[ ]。 * .4 (略) ■ (略) 由[ 5 ]名( * 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 □其它事项:[ ]。 * .5 (略) ■ (略) 由[ 5 ]名( * 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 □本项目 (略) ,□ (略) 文件规定定标/□ (略) 文件规定定标。(适用价格竞争定标法) □其它事项:[ ]。 * .投标报价 * .1 取 费 标 准 □其它方式:[]。 ■其它事项:1、保险费=工程保险金额(即每个标段工程合同金额,不含暂定金)×0. * %×中标费率。 * .2 投 标 报 价 范 围 ■保险费费率报价:≤[ * %],不设下限。■超出规定的投标报价(费率)范围,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其它事项:[]。 * .3 成本参考线 □使用[ ]部门公布的成本参考价。 □投标总价成本参考线为[ ]元。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本参考线》。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不设成本参考线。 □其它事项:[ ]。 * .4 投 标 报 价 风 险 ■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完成本项目 (略) 有费用、利润及税金等,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 (略) 文 (略) 考虑 (略) 投标报价。否则, * 旦中标, (略) 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其它事项:[ (略) 文件附件《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设施工程保险合同》相关条款] * .承包合同 * .1 合 同 文 本 ■使 (略) 附的合同文本。 ■其它事项:[招标文件附件《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设施工程保险合同》, (略) (略) 分,中标后不得对实 (略) 修改。]。 * .2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要 求 ■项目主要保险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 (略) 人要求。]。 □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条件:[ ]。 ■其它事项:[ (略) 文件附件《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设施工程保险合同》相关条款]。 * .3 分 包 规 定 ■中 (略) 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 (略) 有内容,不得分包或违法转包。 □中 (略) 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 □分包条件:[ ]。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其它事项:[ ]。 * .4 质 量 要 求 ■符合国家、 (略) 省及 (略) 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产业政 (略) 门发布的标准规范等的要求。 □其它事项:[ ]。 * .5 工 作 成 果要 求 □[ ]。 □其它事项:[ ]。 * .6 工 期 要 求 □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保险期限:建筑安装期+保证期,每个投保工程的保险期限为 * 个月(如工程进度延期,则服务期相应顺延)。 1、建筑安装期: * 个月,具体以每个标段签订的合同约定工期为准。 如遇工程延期,经被保险人书面申请,保险期限可给予免费延长 * 天,延长期内不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若工程延期超过 * 天,保险人同意按照被保险人的提前申报延长保险期限,延长事宜由保险人和 (略) 协商。 2、保证期:建筑安装期结束后 * 个月,如工程进度延期,则保证期相应顺延。 ■其他要求: (略) 文件附件《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设施工程保险合同》相关条款。 * .7 支 付 担 保 □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 ]%。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 (略) 转账方式)/其它[ ]。 □其它事项:[ ]。 * .8 履 约 担 保 □担保金额:中标价格的[ ]%(不大于 * %)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 (略) 转账方式)/其它[ ]。 □其它事项:[ ]。 * .9 费 用 支 付 ■招标人按如下方式向中标人支付本项目下的保险费: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方 式 1、保险人出具本项目相应标段保单后,投保人在 * 天内支付 * %的本项目相应标段保单保险费。2、飞行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天内支付剩余保险费。 ■自中标公示结束后之日起,中标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保单的生效与否不影响中标人保险责任的承担。若中标人出具的有关保单条款与保险合同存在矛盾 (略) 的,应按保险合同的 (略) 。 ■其它事项:[1、最终支付金额不得 (略) 的审(核)定金额。2、 (略) 文件附件《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设施工程保险合同》相关条款]。 * . * 咨 询 进 度 奖 、 罚 □按 (略) 文件每提前[]天奖[]万元。 □由于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不能按合同期提交成果文件每延误[]天罚[]万元。 □其它规定:[]。 * .签订合同 * .1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要 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 * 天/■ * 天/□[]天。 □其它事项:[ ]。 * .投标 (略) 理方式 * .1 投标人数量不 足 处 理 方 式 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 家时,按 (略) 理: ■本次招标失败, (略) 。 □将该情况公示 * 个工作日后,若存在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否则, (略) 。( (略) 的情况) □其它事项:[ ]。 * .废除中标 * .1 废 除 中 标 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责 任 任: ■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 (略) 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 ■ (略) 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其它事项:[ ]。 * .2 废 除 中 标 处 理 办 法 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 (略) 为被废除中标的,招标人将按 (略) 理: □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 (略) 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 (略) 。 □其它事项:[ ]。 * .附件列表 * .1 项目概况及 招 标 内 容 □地质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 □水文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 □勘察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 □设计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 □其它事项:[ ]。 * .2 其 它 附 件 ■《保险方案明细》,附件编号:[附件 1] ■《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设施工程保险合同》,附件编号:[附件 2] □[ ]。 * .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 * .1 说 明 事 项 □说明内容:[ ]。 □其它事项:[ ]。 * .2 被 保 险 人 (略) (略) 、 (略) 、 (略) 有人 、工程承包单位、工程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单位、工程勘察单位以及其它关系方(包括但不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限于工程各分包商、供货商、技术顾问等)。 注:上述各方以各自的保险利益为限。 * .3 保险工程地址 范 围 (略) 珠 (略) ,承保地址范围包括但不限 (略) 在地,专用施工区域,材料加工、 (略) , (略) 、 (略) ,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 (略) 在地,以及物资材料储存仓库,临时使用或租用储存地点,以及自有仓库、料场等至工地的运输途中。 * .4 保 险 项 目 及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略) 分: (略) 分 保险项目: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物质损失或灭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物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永久性工程,便道、围墙、 (略) 及工棚等临时性工程、原材料、消耗性材料和周转性材料等工程材料、 (略) 需的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养护设施、救援设施、安全环保和水电气供给设施等、机器设备以及其他由业主或承包人等保管或负责的财产等。 本项目保险金额根据工程合同造价确定,保险人同意在本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无论合同造价如何调整,保险费总额不变,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应视为足额投保,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按保单约定足额赔偿。 (略) 分: (略) 分 保险项目:因发生与本项目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 * 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累计赔偿限额:RMB * , * , *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 * , * , * ;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每次事故人身赔偿损失:RMB * , * , * ;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RMB * , * , * ; 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 * , * 。 * .5 每次事故免赔额 ■ (略) 分: 地震、海啸:每次事故绝对免赔 RMB * , * 或核定损失金额的 * %,两者以高者为准。 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导致的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 RMB * , * 或损失金额的 * %,两者以高者为准; 其他自然灾害:每次事故绝对免赔 RMB * , * 或核定损失金额的 * %,两者以高者为准。 其他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 RMB * , * 或核定损失金额的 * %,以高者为准。 其它事项:发生保险事故,且由于上述 * 项或几项原因共同导致的工程损失,则仅扣除 * 个免赔额并以高者为准;特别条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略) 分: 财产损失: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 RMB5, * 元或损失金额的 * %,以高者为准;人身伤亡:无免赔 其它事项:以上“事故”是指每 * 次事故或由同 * 原因/同 * 事件引起的 * 系列事故。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要素与规则 ( * )资格审查要素表 项目名称: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设施工程保险投标人名称: 序号 资格审查要素 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 证明材料 审查结论 不合格原因 备注 1 投标保证金 (略) 文件第 * 章4.1项要求, (略) 文件第 * 章 4.2 项和第 * 章第 9 项要求。 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 (略) 系统到账情况为准,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函/保单原件(单独密封)外,资格函件中需提供保函/保单彩色扫描件;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保单,无需再在资格函件中提供。 囗合格 囗不合格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 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 囗合格 囗不合格 3 营业执照 符合招标文件第 * 章第 5.1 项要求。 (略) (略) 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囗合格 囗不合格 4 保险业务资格 符合招标文件第 * 章第 5.1 项要求。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囗合格 囗不合格 5 投标主体 符合招标文件第 * 章第 5.1 项要求。 (略) (略) 书面授权的市级及以上级别的分支机构(中心支公司及以上)彩色扫描件。 囗合格 (略) 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6 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 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 囗合格 囗不合格 7 (略) 人 不属 (略) 人。 信用中国 (http:/ *** )查 (略) 页截图。 囗合格 囗不合格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8 其它不合格情况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 * 章规定的应作无 (略) 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 (略) 理的情况。囗合格 囗不合格 资格审查结论: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略) :资格审查日期:年月日说明: 1.本表适用 (略) 集体评审使用。 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资格函件,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资格函件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 3.资格审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 * 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 )经济标评标要素表项目名称: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设施工程保险 投标人名称: 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评价等级 不合格原因 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唱标信封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金额 * 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2 其它不合格情况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 * 章规定的应作无 (略) 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 (略) 理的情况。 囗合格 囗不合格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 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年月日说明: 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 2. (略) 文件规定格式编制经济标书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 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 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 (略) 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技术标评标要素表项目名称: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设施工程保险 投标人名称: 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优点 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 1 保险服务方案 响应《保险方案明细》、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条款及特别约定条款情况,增值服务情况 2 风险管理与防灾防损服务 风险管理与防灾防损服务计划的专业性、可行性、创新性、有效性、前瞻性、全面性 3 保险培训服务 培训服务全面、可行性 4 (略) 理方案 理赔的时效性(需明确包括 (略) 查勘、单证审核、 (略) 理、赔款支付等环节的具体时限)、程序性 5 其他服务 (略) 说明可提供其他有关于保险的服务方案 6 其它意见 对投标文件的其它意见。 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评标专家:评标日期:年月日说明: 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 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技术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技术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 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 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 (略) 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业绩信誉要素表项目名称: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设施工程保险 投标人名称: 序号 要素名称 内容说明 参考证明材料 备注 1 类似工程保险业绩 投标人或其上级机构近 * 年承保的建设项目工程保险业绩。 保单或保险协议或其他能证明业绩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不超过 * 项。时间以保单日期为准。 2 类似工程理赔经验 投标人或其上级机构承保的已结案的建设工程项目理赔经验。 结案报告、赔付支付凭证或电子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不超过 * 项。理赔以投标人或其上级机构提供的结案报告、赔付支付凭证或电子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 财务状况 投标人或其上级机构近 * 年来的财务状况。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4 纳税状况 投标人或其上级机构近 * 年来的纳税状况。 纳税证明等。5 驻本地机构 投标人或其上级机构目前驻珠机构。 驻珠机构营业执照等。6 (略) 状况 投标人派驻项目 (略) 状况 营业执照及项目人员配备表 项目人员配备表格式投标人自拟 7 企业获奖情况 投标人或其上级机构近 * 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 获奖证书等。 不超过 * 项。 8 (略) 人员资历 (略) 人员资历情况。 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9 企业信用情况 详见“关于落实《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 * 号)的指引”。 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等证明企业资信的资料。 * ……说明: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1、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 (略) 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信誉编制业绩信誉标书,投标文件中业绩、信誉数量超过本表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将按规定项数选取投标文件中顺序靠前的的业绩、信誉编入定标资料 * 览表。 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业绩信誉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业绩信誉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 3、 (略) 不对业绩 (略) 评审。 4、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 (略) 网站公示。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项目名称: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设施工程保险 投标人名称: 考察 序号 考察要素 具体考察内容 备注 1 …… ……2 …… ……质询 序号 质询要素 质询对象 质询内容 备注 1 …… …… ……2 …… …… ……清标 序号 清标要素 清标内容 备注 1 …… ……2 …… …… 备注: 1.招标文件第 * 章第 8. (略) 考察、质询或清标工作的,考察、质询和清标工作在评标后、 (略) (略) 组织或委托 (略) ,并出具相应报告。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 )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1. 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2 (略) 分推荐入围方式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 * 十名时,适用本规则。 2. (略) 文件第 * 章第 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量,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相同数量的投标人。投标人根据得票数 (略) 排名,选取规定数量的推荐入围投标人。 3. 投票结果排序出现并列情形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低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者。若仍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 (略) 进行 * 次投票确定入围者,票数为这些投标人中的入围名额,以此类推 (略) 入围名额。若此过程中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入围名额时,改用逐轮淘汰法确定入围者, (略) 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3.2。 4. (略) 投票时应当注明投票理由。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 )较低价排序法规则1.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3项规定采用较低价排序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 * 十名时,适用本规则。 2. (略) 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 (略) 文件第 * 章第6. (略) 文件第 * 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 N。 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 T(T 为招标文件第 * 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剩余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 (略) 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 4.将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 (略) 排序,其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入围评审基准价。 5. (略) 文件第 * 章第 6.4 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 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 N的 * %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 (略) 调整: 5.1 根据本规则第 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 N的 * %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 5.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 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 N的 * %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3 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N的 * %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 6.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 (略) 文件第 * 章第 6.1 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 )合理低价排序法 * 规则1.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 * 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 * 十名时,适用本规则。 2. (略) 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 (略) 文件第 * 章第6. (略) 文件第 * 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 N。 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 T(T 为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 (略) 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 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X,再根据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3项中确定的基准价下浮率 P,计算入围评审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1-P))。 5.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 (略) 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 6.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 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 (略) 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 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 7.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 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 (略) 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 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 8. (略) 文件第 * 章第 6.4 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 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 N的 * %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 (略) 调整: 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 5、6 或 7 条确定的排序,按照 N 的 * %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 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 5、6或 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 N的 * %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8.3 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N的 * %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 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 (略) 文件第 * 章第 6.1 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 )合理低价排序法 * 规则1.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 * 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 * 十名时,适用本规则。 2. (略) 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 (略) 文件第 * 章第6. (略) 文件第 * 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 N。 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 T(T 为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 (略) 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 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X。若投标报价低于 X的投标人数量小于 * 家时,以 X 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若投标报价低于 X 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 * 家时,再计算低于 X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Y,以 Y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 5.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 (略) 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 6.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 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 (略) 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 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 7.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 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 (略) 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 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 8. (略) 文件第 * 章第 6.4 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 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 N的 * %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 (略) 调整: 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 5、6 或 7 条确定的排序,按照 N 的 * %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 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 5、6或 7条确定的排序,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按照 N的 * %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 8.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N的 * %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 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 (略) 文件第 * 章第 6.1 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十)分级选取法规则1.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4项规定采用分级选取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 * 十名时,适用本规则。 2. (略) 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和价格竞争环节中按照修整系数去掉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和入围, (略) 文件第 * 章第 6. (略) 文件第 * 章第 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 N。 3. (略) 文件第 * 章 6.3 (略) 文件第 * 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排序。 4.按照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4 项规定的入围轮次和各轮入围人数,选取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的方法如下: 4.1 在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 * 轮入围投标人。 4.2 在剩余的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和信用评价等级为第 * 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 * 轮入围投标人。 4.3 以此类推,完成后续轮次的选取, (略) 有轮次选取,产生完整的入围名单。 4.4 在任 * 轮选取中可供选取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本轮入围人数的,所有可供选取的投标人均入围评标环节,不足名额在下 * 轮选取时补足。 4.5 在任 * 轮抽取中,存在排序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高者优先。若信用等级也相同的,不受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1、6.4 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和本轮选取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十 * )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1.招标文件第 * 章第 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 2.招标文件第 * 章第 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较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 T(T 为招标文件第 * 章第 8.1 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后,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3.招标文件第 * 章第 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第 N低价法的(N在招标文件第 * 章第 8.1项中确定),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第 N名者中标。 4.招标文件第 * 章第 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合理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若投标报价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小于 * 家时,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该算术平均值者中标。若投标报价低于第 * 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 * 家时,再计算低于第 * 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低于并且最接近第 * 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两次算术平均值计 (略) 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即按照本规则第 5点 (略) 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人中产生中标人。 5.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况时,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4项规定的信用评价等级高者中标, (略) 文件第 * 章第 6.4 项规定不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时, (略) 抽签,签号最大者中标。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十 * )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1.招标文件第 * 章第 8.1项规定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 2.招标文件第 * 章第 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 * 次票决法的,票决方式如下: 2.1招标人 (略) 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 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2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最多的 2个投标人(按上 * 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出现平票且影响 * 次投标范围的情形时,所有平票投标人 * 并纳入下 * 轮的投票范围)作为 * 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参与最后 * 轮票决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规则同本规则 3.2。 3.招标文件第 * 章第 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逐轮淘汰法的,票决方式如下: 3.1 招标人 (略) 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3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3个投标人进入下 * 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 3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平票的,则得票相同的投标人 * 并进入下 * 轮的淘汰投票。 3.2 原则上每轮淘汰 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 1个时, * 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 * 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 2 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 (略) * 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 * 轮淘汰投票。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且无法确定淘汰单位时,下 * 轮 (略) 每人增加 * 票。 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名投标人为中标人。 4. (略) 成员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选票范本参照以下格式。 * 次票决定标选票 招标项目名称: 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时间: 逐轮淘汰定标首轮选票 招标项目名称: 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 1 2 3 定标委员签名:时间: 逐轮淘汰定标淘汰阶段选票 招标项目名称: 淘汰的投标人 淘汰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时间: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十 * )集体议事法规则1.招标文件第 * 章第 8.1项规定采用集体议事法的,适用本规则。 2.由招标 (略) 进行集体商议, (略) 成员各自发表意见, (略) 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 (略) 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 (略) 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 (略) 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十 * )竞争性磋商法规则1.招标文件第 * 章 8.1项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法的,适用本规则。 2.招标人 (略) 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与第 * 章第8.1项规定的候选投标人数量相同的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规定数量投标人成为候选投标人进入磋商环节。若出现平票且影响候选投标人产生结果时,该并列的投标人 * 并纳入下 * 轮的投票范围, (略) 投票直至产生规定数量的候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 (略) 理,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候选投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平票的投标人中确定候选投标人, (略) 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3.2。 3. (略) 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各候 (略) 磋商, (略) 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各候选投 (略) 磋商, (略) 有候选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略) 文件第 * 章 8.1项规定内容之中。 4.磋商完成后,候选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结果,在招标议程表规定时间之前,在招标议程表规定地点提交 * 次响应文件。候选投标人未提交 * 次响应文件的,视为候选投标人放弃 * 次响应机会,所有磋商内容均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5.完成磋商和 * 次响应后, (略) 以逐轮淘汰的票决方法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每轮淘汰 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 1个时, * 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 * 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 (略) * 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 * 轮淘汰投票。 6. (略) 成员每次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 (略) 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 如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摘要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 提示投 (略) : (略) 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文件等) (略) 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 (略) 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 * 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 □第[]款修改为:[]。 □增加第[]款:[]。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1.1 拒绝服从《招标议程安排表》安排; 1.2 (略) 投标 (略) 管理制度或 (略) 为被指出之后仍然拒绝纠正; 1.3 (略) 人工作人员、 (略) 成员、 (略) 成员、 (略) 成员 (略) 为。2. (略) 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投标: 2.1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 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 2.2 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 2.3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 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 (略) (略) (略) 罚; 2.4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 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 (略) (略) (略) 罚; 2.5 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 (略) 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停工情况以开标当天上午 5时的情况为准,此后发生的停工或复工情况不影响投标资格;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2.6 (略) 人; 2.7 招标文件第 * 章第 5.2项规定的情形;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在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或者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时存在以上情形的,招标人仍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 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 3.2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函/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3.3 投标保函/ (略) 文 (略) 密封、标记; 3.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5 (略) 文件; 3.6 (略) 文件要求不 * 致。4.围标串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理外,招标人 (略) (略) (略) (略) (略) 理: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其它成员存在相同人员;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它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 4.7 经济标书特征码非唯 * ; 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围标串标情形。 存在于开标过程、资格函件的情形 (略) 认定,存在于唱标信封、技术标书、经济标书的 (略) 认定, (略) 可以就存在于各类标书的情形作出认定。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程序。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5.1 (略) 文件的相关规定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 5.2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主要内容不够完整或关键字迹无法辨认; 5.3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弄虚作假投标嫌疑; 5.4 投标人拒不按 (略) (略) 要求对 (略) 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投标人未在限时内按 (略) (略) 要求对 (略) 澄清、说明、补正的; 5.5 (略) 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5.6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 5.7 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5.8 未按照资格审查要素表或技术标评标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 5.9 经济标或技术标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 5. * 投标人不符合《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和《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规定。 5. * 投标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 (略) 理的情形。 (略) 可以就 5.1、5.2、5.3、5.4、5.5、5.6、5.7、5. * 、5. (略) 认定, (略) 可以就 5.1、5.2、5.3、5.4、5.5、5.8、5.9、5. * 、5. * 项认定。应用 5. * 项认定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时,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通用条款 提示招标人:本章内容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 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 □第[]款修改为:[]。 □增加第[]款:[]。1、总则 1.1 除特别注明之外, (略) 指国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1.2 招标投标相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汉语,下同)及阿拉伯数字,必要或生僻的专业名词使用其他语言的应当附有中文注释。 1.3 招标投标相关的计量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4 招标文件 (略) 指天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 (略) 时间。 除特别注明外,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格条件、业绩信誉条件等内容中“前 X年”、“前X月” (略) 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 1.5 (略) 人可以实现的通讯方式。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文件、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或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 1.6 (略) 人,解释的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 1.7 (略) 人现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实情况及数据,投标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结论,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由于招标内容发生变化, (略) 内容变化之后的投标资格无法继续参加投标的, (略) 代理机构的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8 (略) ( (略) )及招标文件 (略) 有文件、材料, (略) (略) 有文件、材料。 招标文件将通过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或交易系统发布。 1.9 投标人应当仔细检查、阅读 (略) 有内容, (略) 人提出。 投标人未能仔细检查、 (略) 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1. * (略) 文件存在表述歧义、 (略) 人予以澄清的问题,应当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略) 人提出。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7 天集中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予以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将不会透露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无法及时予以澄清或说明的将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出问题的, (略) (略) 有内容, * 旦递交投标文件, (略) (略) 有内容。 1. *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日之前,招标人可以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 (略) ,对 (略) 修改。 (略) 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1.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可以于《招标议程安排表》中载明的时间及 (略) 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可能需要的情况及数据。 投 (略) 踏勘、答疑会议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 (略) 承担。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委托 (略) 踏勘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 * 出现招标失败情况时, (略) 文件第 * 章 * .1项 (略) 置,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 *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省, (略) 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2. (略) 内容 2.1 (略) 条件。3.工程保险合同 3.1 (略) 文件载明的内容。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4.1 (略) 文件 * 致( (略) )。 4.2 招标人不予接受未获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或疑问( (略) )。5.招标议程安排 5.1 《招标议程安排表》 (略) 投标活动相关事项的时间及地址安排,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时间、 (略) 有关事项。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5.2 《招标议程安排表》 (略) 投标活动不需要或不开展的事项。 5.3 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与 (略) 市公 (略) 协商调整《招标议程安排表》的相关安排,调整涉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的任何变化将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发布。6.投标有效期限 6.1 (略) 文件第 * 章第 * (略) 。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有效,且将受招标文件约束。 6.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撤回投标文 (略) 投标文件承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 6.3 原定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4投标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动相应延长。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失效,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未有答复的,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7.投标资格 7.1 投标人应当满足《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和《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规定。 7.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 * 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 (略) 文件第 * 章第 5. (略) 规定的投标资格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7.2.1 联合体各方应在交易系统中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推荐 * 名联合体主办人, (略) 人; 7.2.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 * 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2.3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 (略) 和接受中标工程款的支付; 7.2.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 7.2.5除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 * 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8.投标费用 8.1 (略) 文件第 * 章第 * 项规定支付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 8.2 (略) 文件第 * 章第 * 项规定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之外, (略) 文件第 * 章第 * 项规定支付应当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 8.3 投标人参加投标发生的 * 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投标保证金 9.1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 (略) 文件第 * 章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9.2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 (略) 分。 9.3 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略) 转账,且必 (略) 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 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保证金已到账,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将 (略) 承担。 9.4 (略) 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略) 文件第 * 章第4. (略) 文件第 * 章《投标保函》格式出具,招标人不接受其 (略) 保函。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略) 文件第 * 章第 4. (略) 文件第 * 章《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所列内容。 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 (略) 文件第 * 章第 * .1 项要求封装并由规定人员在《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开标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 (略) 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保单彩色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 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遵循交易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页面相关提示及操作,在相应的电子保函/保单服务机构购买电子保函/保单并确认无误后,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在线提交电子保函/ (略) 。逾期提交的或未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提交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略) 称投标保函/保单, (略) 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略) 文件第 * 章第 4.2项规定可以接受的其它非现金担保方式。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9.5 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略) ,招标人将在异 (略) 理完毕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略) 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投标人账户。 9.6 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 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9.6.1招标终止; 9.6. (略) ; 9.6.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 9.7 投标 (略) 为之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 9.7.1放弃中标的; 9.7.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销投标文件的; 9.7.3 (略) 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 (略) 人串通投标的除外。 9.8 投标 (略) (略) 理期间的,投标保证 (略) 理完毕后 (略) 理。 * .投标报价 * .1 (略) 文件第 * 章第 * 项的 (略) 投标报价。 * .2 投标报价最小计量单位为“元”,小数点之后最多保留两位数值,小数点之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 (略) 理。 * .3 无论采用何种报价方式,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视为细微偏差,按 (略) 理。 * .投标文件 * .1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 (略) 市公 (略)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编制,由于文件格式错误等原因造成文件无法读取的责任 (略) 承担。 * .2 投标文件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均需在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电子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 .3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填报并加密,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 (略) 文件格式要求编制。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4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 (略) 市公 (略)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 (略) 加密,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责任 (略) 承担。 * .5 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 (略) 间 (略) 修改,若 (略) 间插字,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或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 * .6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略) 市公 (略)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或通过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重新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 (略) 人、 (略) 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或细微偏差补正除外。 * .8 开标、评标、定标结束之后,所有投标文件将在 (略) 市公 (略) 交易系统中保存,招标人可在交易系统 (略) 有已解密的投标文件。 *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 * .1 使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由以下两者之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地点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并签到: * .1.1 法定代表人。须持 * (略) 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 * 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法定代表人签到。 * .1.2 被授权委托人。须持 * (略) 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上的被授权委托人 * 致。 * .2 使用现金方式或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 (略) 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签到。 * . 细微偏差修正 * .1 (略) 文件要求,但在次要内容存在细微计算误差或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不够完整等情况,补正之后不会造成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或对招标人造成不利的结果。 * .2 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 (略) (略) 应当在资格审查 (略) 认定并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补正细微偏差。 补正承诺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投标人承诺同意作出补正之后,应当视为有效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拒绝补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 资格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生需要投标人补正的情况时,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 (略) 补正,由投标人在半小时内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补正承诺,逾期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 投标人应保证资格审查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畅通,该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投标人时,同样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责任 (略) 承担。 * .4细微偏差按照 (略) 补正: * .4.1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除非大写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改小写金额。 * .4.2 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不 * 致的,除非投标总价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投标总价金额为准,修改分项报价合计金额。 * .4. (略) (略) 补正。 * . (略) * .1 (略) 文件第 * 章第 * .3项规定人数, (略) 代理代表组成。 * . (略) * .1 (略) 人从评标专家库内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 * 个 (略) 成员不得超过 * 人。 * .2 适用《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第 * 、 * 款的情形时,取得 (略) 门的批准后,招标 (略) 推荐等方 (略) 。 * . (略) * .1 (略) 文件第 * 章第 * .5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按照《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规定组建。 *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 * .1开标结果将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公告。 * .2 资格审查结果、评标结果和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将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公示 2 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不影响 (略) 。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3 中标结果将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 )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招标人将于 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市公 (略)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过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即视为送达中标人。 * .4 《中标通知书》为货物采购 (略) 分。 * .签订合同 * .1 招标人、 (略) 文件第 * 章第 * 项规定的时间之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共同签订合同。 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的, (略) 人签订合同。 * .2 招标人 (略) 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 (略) 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 (略) (略) (略) 政调解,不影响合同签订时 (略) (略) 。 * .废除中标 * .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 (略) 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之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放弃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自动失效, (略) 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 * .1.1 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 * .1.2 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3 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 * .1.4 (略) 人签订合同的; * .1.5 (略) 人提交履约担保的。 * .2 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与围标串标等影响中标 (略) 为的,招标人将废除投标人的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及已签订的承包合同自动失效, (略) 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 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 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 □第[]款修改为:[]。 □增加第[]款:[]。 1.开标 1.1 开标由招标人委派的代表负责,由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 1.2 开标在招标议程表规定时间和 (略) 。 1.3 (略) 人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名单及组成情况,宣读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1.4 招标人工作 (略) 工作人员对 (略) 解密。 1.5 招标人工作人 (略) 系统显示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情况、电子保函情况和收取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情况,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逐个检查、 (略) 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记录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单。 1.6 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4项规定使用信用评价等级的,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各投标人的相应信用评价信息并录入交易系统。 1.7 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其他需要宣读的内容。 1.8 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交易系统,核查是否有投标人在系统中有属于拒绝投标情况的记录并拒绝相应的投标人投标。 1.9 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检查情况、信用评价信息、投标报价等开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均视为符合《 (略) 投标 (略) 理办法》第 * 条第 * 项规定的异议提出时限: 1.9.1 (略) 提出,招标人工作 (略) 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9.2 (略) 发布时间早于 * : * 的项目,在开标当天 * : * 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在当天 * : * 前通过交易系统回复; (略) 发布时间不早于 * : * 的项目,异议提出的截止时间延长至开标下 * 工作日的 * : * ,招标人回复时间延长至开标下 * 工作日的 * : * 。此方式提出的异议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授权委托人签名后, (略) 人。 (略) 人工作人员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回复。 1. * 招标人不受理投标人未按本章 1.9 项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以外的关于开标情况的异议。 1. * (略) 。2.资格审查 2.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略) 在开标后、 (略) 资格审查。 2. (略) 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 (略) 。招标人应当对资格 (略) 视频和音频记录。 2.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资格后审会议开始,宣读资格审查会议注意事项,宣 (略) 组成情况。 (略) 推荐或选举 * (略) 成员担任主任委员。 2.4 (略) 文件第 * 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个审核判断投标人资格函件是否满足相关资格审查要素要求并给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论。 2.5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 (略) 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 (略) 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文件设置的 (略) 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时,应当通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 (略) 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 2.6 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 (略) 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 (略) 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限时 * 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半小时,特殊情况 (略) 同意,可适当延长。 2.7 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 2.8 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 (略) 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由全 (略) 成员签名,并按规定将资格 (略) 公示。 2.9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 3家的,按照招标文件第 * 章第 * . (略) 。3.评标环节入围会 3.1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 * 十名时, (略) 文件第 * 章第 6.1项规定人数,选取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 3.2 评标环节入围会在资格审查完成后,即时在资格审查 (略) 。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3.3 (略) 文件第 * 章第 6.2 (略) 文件第 * 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规定,选取直接推荐入围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第 * 章第 6.2项规定本 (略) 分推荐入围方式的, (略) 此环节。 3.4 (略) 文件第 * 章第 6.3 (略) 文件第 * 章相应的排序规则,确定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 3.5 (略) 文件第 * 章第 6.4 (略) 文件第 * 章相应的规则,根据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和信用评价等级选取剩余的入围投标人。 3.6 (略) 应当出具《入围投标人结果报告》,由全 (略) 成员签名。 3.7 直接推荐入围结果、价格竞争排序、入围投标人的名单应当与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公示。4.评标 4.1 评标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 (略) 。 4.2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 (略) 组成情况。 (略) 推荐或选 (略) 成员担任主任委员。 4.3 (略) 项目概况及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审查要素。 4.4 (略) (略) 澄清的,招 (略) 澄清, (略) 文件的实质内容。澄清情况应当在 (略) 市公 (略) 建设工程 (略) 记录。 4.5 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经济 (略) 评审: 4.5.1 根据招标文件《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 (略) 评审, (略) 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或评标要素表中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 4.5.2 招标文件中设置有成本参考价的,评标专家应同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 (略) 评审,认定其是否属于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情形。 4.5.3 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标要素中有任意 * 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合格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 4.6 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技术 (略) 评审: 4.6.1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 (略) 评审,指出存在优点的具体事项,或指出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具体事项。对评标要素逐条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评审时,应当给出具体的评审意见,不得以“合格、不合格、可行、 (略) 、优、良、中、差”等分级、评价性意见代替; 4.6.2 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该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不合格" (略) 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 4.7 (略) 集体汇总各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 4.7.1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和《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评审项目" (略) 汇总。汇总单条“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时, (略) 组长将各评标专家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罗列在 * 起,集体讨论 (略) 集体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 4.7.2 (略) 集体对同 * 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 4.7.3 (略) 在汇总各评标专家意见时,如果有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则应在《评审意见汇总表》中注明; 4.7.4 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仅需指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必再指出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 4.7.5 各评标要素的评审意见以及综合评价等级要求与独立评审要求相同。 4.8 (略) 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 4.9 评标过程中如出现疑问, (略) 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 (略) 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 (略) 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 4. * 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 (略) 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 (略) 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限时 * 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半小时,特殊 (略) 同意,可适当延长。 4. * 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 4. * (略) 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后,确定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名单,并出具评标报告。 4. * 进入定标环节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 家的,若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 (略) 文件第 * 章第 6 项规定排序,再选取排名靠前的 * 名剩 (略) 评标,若参与排序的投标人不足十家时,对所有剩 (略) 评标。若不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时,按照招标文件第 * 章第 * . (略) 。 4. * 招标人工作人员根据业绩信誉标书对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 (略) 列表整理。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4. * 将评标报告与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 (略) 公示。5.定标 5.1 定标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 (略) 。 5.2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 (略) 组成情况。 (略) 推荐或选 (略) 成员担任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略) 成员的,直接由其担任组长。 5.3 招标人工作 (略) 提交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和定标资料。 5.4 (略) 文件第 * 章第 8.1 (略) 文件第 * 章的相应规则确定中标人。 5.5 (略) 签署定标书。 5.6 招标文件第 * 章第 * .5 项规定 (略) 的, (略) 本章 5.1 至 5.5 项, (略) 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 5.7 将 (略) 公示。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 除各格式的备注内容外,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通用格式 ■标书封面。 2.投标保函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 ■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 ■投标保函(纸质) ■投标保函(电子) ■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 3.资格函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至机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 * 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项编制。 4.技术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 * 章《技术标书评审要素表》逐项编制。 5.经济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 * 章中的投标报价函格式编制。 6.业绩信誉标书 ■《业绩信誉情况列表》 ■承保经验业绩清单。 ■理赔经验清单。 ■ (略) 表及简历表。 ■按照招标文件第 * 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填写《业绩信誉情况列表》在系统中填写并按顺序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投标文件格式:标书封面建 设 工 程 保 险 投 标 文 件 (标书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包装内容:□投标保函/保单 项目名称: 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投标保证保险保 (略) 定,但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中必须包含以下特别约定: * 、投标保证保险期间至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 日(含 *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 * 年。 * 、投标保证保险的承保期间内,投保人在接受本投标保证保险时, (略) 的保险条款。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 * 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 2.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签订合同时向被保险人提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略) 项目合同;3.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略) 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投保人放弃中标的。 5.投保 (略) 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被保险人串通投标的除外。 *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后,保险人享有向投保人追偿的权利。 * 、投标保证保险的承保期间内,我方收到被保险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达成赔付意向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第 * 条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赔款以本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为准。 * 、被保险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内送达我方。 * 、本投标保证保险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 、本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被保险人支付本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我方的保险责任终止。 * 、本投标保证保险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本投标保证保险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致(下称受益人): 鉴于(下称被保证人)将于年月日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 * 、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 * 、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工程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 日(含 *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 * 、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 * ,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 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略) 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略) 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 4.被保证 (略) 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 * 、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 、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 、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 、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 、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电子)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略) (下称受益人): 鉴于投标企业名称(下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标段编号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 * 、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 * 、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 日(含 *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 * 年。 * 、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 * ,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 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略) 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略) 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 5.被保证 (略) 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 * 、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 、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 、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 、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 、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证人(盖章): 单位地址: 日期: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粘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彩色复印件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被授权委托人姓名)代表本人负责()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获取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材料,提出相关问题,参加相关会议,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 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内从事授权范围之内的相关活动引起的 * 切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附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粘贴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彩色复印件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至机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至机构)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以下称“授权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代表本公司授权 (分公司名称,以下称“被授权人”)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参加 的投标及保险合同 (略) ,以 (略) 理 * 切与之有关的各项事务(包括法律事务),以 (略) 理 * 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投标有效期满结束,被授权人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文件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不得转授权,特此声明。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年 月 日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年 月 日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 (略) ):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 (略) 人郑重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国家、 (略) 省、 (略) 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 (略) 秩序。 2.自觉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投标 (略) 纪律。 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不 (略) (略) 为,不存在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情形。 4. (略) 文件的规定及我司投标报价承接本项目。 5. (略) 递交的经济标书中 (略) 的投标报价,且与建设工程业务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 * 致。 6. (略) 文件约束,履行投标文件承诺。 7.保证接受、配合招标人对投标文件 (略) 的调查核实。 8. * 旦中标, (略) 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投标报价、 (略) (略) 有任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目标。 9. * 旦中标, (略) 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签订承包合同。 * . * 旦中标,保证按照承包合 (略) 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密切配合相 (略) 门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相 (略) 门工作人员以及建设单位代表的监督管理。 本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中标结果,自 (略) 罚备注:在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函投标报价函( (略) ): *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费率为(大写):百分之,(小写): %,(保险费费率报价:≤ [ * %],不设下限); 投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 、 (略) 文件的规定、以及上述报价承接 项目。 * 、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本投标人如中标,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 注:投标人制作经济标书时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标书封面”制作经济标书封面。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投标文件格式:业绩信誉情况列表 业绩信誉情况列表 序号 响应要素序号 业绩信誉名称 业绩信誉概况 *** 备注:投标时,需将本表扫描附于业绩信誉投标文件中。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投标文件格式:承保经验业绩清单序 号 项目名称 被保险人 工程保险金额 承保方式 保险起止时间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投标文件格式:理赔经验清单项目名称(及工程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 事故概况(发生时间及原因) 被保险人索赔金额 实际赔付金额 承保份额 赔付到位时间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投标文件格式: (略) 表及简历表 (略) 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保险服务小组 职责 姓名 职务 手机 固话 总负责人 项目协调 承保 理赔 现场服务 第 * 联系人 第 * 联系人 ** 第 * 联系人:姓名: email:传真: 联系地址:邮编: 第 * 联系人: 姓名: email:传真: 联系地址:邮编:(注:表格不够可扩展)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项目人员简历表 序号 姓 名 年龄 专业资格 从业年限及项目经验 备注 (注:表格不够可扩展)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附件 1 保险方案明细 1. 投保人信息投保人名称: (略) 2. 被保险人: (略) (略) 、 (略) 、 (略) 有人 、工程承包单位、工程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单位、工程勘察单位以及其它关系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各分包商、供货商、技术顾问等)。 注:上述各方以各自的保险利益为限。3. 保险工程名称、概况: 保险工程名称: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设施工程保险 保险工程概况:飞行区新建 * (略) 坪,新建第 * 平滑至与跑道等长,在 * 平滑与 * 平滑间新建 9条联络道及改造 5条现状的联络道,并在西侧新建1 个 E 类隔离机位,在 * 平 (略) 区城作为隔离机位;跑道与 * 平滑之间新建 2条 (略) 道。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略) 区工程、应急救援工程、 * KV变配电工程、危险品库等,建安费约 *** .5万元。 4. 保险项目及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略) 分: (略) 分 保险项目: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物质损失或灭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物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永久性工程,便道、围墙、 (略) 及工棚等临时性工程、原材料、消耗性材料和周转性材料等工程材料、 (略) 需的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养护设施、救援设施、安全环保和水电气供给设施等、机器设备以及其他由业主或承包人等保管或负责的财产等。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保险金额:暂按 *** .5 万元计取(最终以投保人审核的工程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本项目保险金额根据工程合同造价确定,保险人同意在本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无论合同造价如何调整,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应视为足额投保,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按保单约定足额赔偿。 (略) 分: (略) 分 保险项目:因发生与本项目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 * 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累计赔偿限额:RMB * , * , *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 * , * , * ; 每次事故人身赔偿损失:RMB * , * , * ;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RMB * , * , * ; 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 * , * 。5. 保险期限:建筑安装期+保证期,每个投保工程的保险期限为 * 个月(如工程进度延期,则服务期相应顺延)。1)建筑安装期: * 个月,具体以每个标段签订的合同约定工期为准。 如遇工程延期,经被保险人书面申请,保险期限可给予免费延长 * 天,延长期内不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若工程延期超过 * 天,保险人同意按照被保险人的提前申报延长保险期限,延长事宜由保险人和 (略) 协商。 2)保证期:建筑安装期结束后 * 个月,如工程进度延期,则保证期相应顺延。6.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 (略) 分: (略) 分 地震、海啸:每次事故绝对免赔RMB * , * 或核定损失金额的 * %,两者以高者为准。 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导致的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RMB * , * 或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损失金额的 * %,两者以高者为准。 其他自然灾害:每次事故绝对免赔RMB * , * 或核定损失金额的 * %,两者以高者为准。 其他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RMB * , * 或核定损失金额的 * %,以高者为准。 其它事项:发生保险事故,且由于上述 * 项或几项原因共同导致的工程损失,则仅扣除 * 个免赔额并以高者为准;特别条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它事项:发生保险事故,且由于上述 * 项或几项原因共同导致的工程损失,则仅扣除 * 个免赔额并以高者为准;特别条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略) 分: (略) 分 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RMB5, * 元或损失金额的 * %,以高者为准;人身伤亡:无免赔 其它事项:以上“事故”是指每 * 次事故或由同 * 原因/同 * 事件引起的 * 系列事故。7. 保险项目: (略) 分: (略) (略) 分: (略) 分已包含 (略) 分。8. 保险费: 保险费=工程保险金额(即每个标段工程合同金额,不含暂定金)×0. * %×中标费率; 最终支付金额不得 (略) 的审(核)定金额。9、保费支付方式 1、保险人出具本项目相应标段保单后,投保人在 * 天内支付 * %的本项目相应标段保单保险费。 2、飞行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天内支付剩余保险费。 * 、基本条款: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条款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港、澳、台除外) * 、 (略) 理:通过 (略) 协商,共同解决争端。如果协商不成,可选择向 (略) 市金 (略) 提起诉讼。 * 、特别约定: 特别约定适用于本保 (略) 分,若其与本保险合同以及保险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特别约定为准。 * 、扩展条款: * 交叉责任扩展条款 0 (略) 分扩展条款 * 被保险人控制财产扩展条款 * 工地外储存财产扩展条款 * 自然灾害责任损失扩展条款 * 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 * 内 * 运输扩展条款 * 滑坡责任特别条款 * 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 * 时间调整特别条款 * 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 * 特别费用扩展条款 * 专业费用特别条款 * 自动恢复保额特别条款 * 转移至安全地点特别条款 * 扩展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 * 保证期待别扩展条款 * 盗窃条款 * 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赔偿基础条款 * 预防措施条款 * 契约责任扩展条款 * 急救费用条款 * 施工影响条款 * 原有建筑物及周围财产扩展条款 (略) 条款 * 放弃代位求偿条款 * 错误和遗漏条款 * 不可控制条款 * 不使失效条款 * 桩基础工程特别条款 * 预付赔款条款 * 保险期限延长条款 * 清理费用条款 * 地下炸弹特别条款 * 工程图纸、文件特别条款 * 管理费用条款 * 妨碍及妨害条款 * 违反条件条款 * 灭火费用条款 * 指定公估人条款 * 工地访问条款 * 停工损失扩展条款 * 突然及意外渗漏、污染、玷污条款 * 保证期内第 * 者责任保险 * 建(构)筑物裂缝责任扩展条款 (略) 外装配扩展条款 * 车辆装卸责任条款 (略) 条款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略) 管线特别条款 * 地面下陷条款 * 食品及饮品中毒责任条款 * 疏散费用扩展条款 * 示范单位责任扩展条款 * 索赔费用条款 * 广告横幅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 * 碰撞条款 * 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 A * 交叉责任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第 * 者责任项下的保障范围将适用于本保险合同明 (略) 有被保险人,就如同每 * 被保险人均持有 * 份独立的保险合同,但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不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 * )已在或可在本保险合 (略) 分投保的财产损失,包括因免赔额,或赔偿限额规定不予赔偿的损失; ( * )已在或应在劳工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项下投保的被保险人的雇员的疾病或人身伤亡。 (略) 有被保险人由 * 次事故或同 * 事故引起的数次事 (略) 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 * (略) 分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物质损失项下被保险财产在保险期间内施工过程中造成已 (略) 分的损失。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0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被保险人控制财产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合 (略) 分项下扩展承保工地内现有财产 (略) 有、照看、照管或控制的工地内财产由于本保险合同项下承保 (略) 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保险财产: RMB * , * , * . * 保险金额:RMB * , * , * . * 累计及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 * , * , * . * 本保险合同仅对在施工之前完好的并采取了必要保护措施的财产的损失或损坏负责赔偿。 如因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或损坏,保险人仅负责赔偿保险 (略) 或部分倒塌造成的损失,而对既不会影响建筑稳固也不会对其使用者造成危险的保险财产的表面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下列损失: -- 根据工程性质和挖掘方法,本可以预见到的损失; -- 在保险期间内采取必要 (略) 支付的费用。 免赔额: RMB * , * . * 附加保险费: 0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工地外储存财产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经交付了附加保险费,在工地以外列明的本扩展条款约定区域范围内储存的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或损坏,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对在制造商、经销商和供货商仓库内正在制造、加工或储存的财产除外。 保险人对仓库或储存地点由于缺乏基本的防护措施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坏不负责赔偿。基本防护措施包括: ( * )保险财产存放于建筑物内或有其他有效的保护性隔离,保安措施、防火设施均符合该地点和储存财产的存放要求; ( * )不同储存仓库之间需有防火墙隔离或至少 * 米的间隔; ( * )按预防当地 * 年 * 遇的暴雨或洪水造成水浸或积水的标准选择和设计库房;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 )每 * 库房的存放金额不得高于下列最高存放金额。 区域范围:每 * 库房最高存放金额: RMB * , * , * . * 每 * 库房赔偿限额(每次事故):RMB * , * , * . * 免赔额:每 * 库房每次事故损失金额的 * % 附加保险费: 0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自然灾害责任损失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本保险期限内, (略) 承保工程遭受自然灾害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 * 者人身伤亡、疾病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及由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 * 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第 * 者责任项下扩展承保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第 * 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责任,但以下列条件为限: ( * )第 * 者的财产、土 (略) 或部分倒塌; ( * )被保险人在施工开始之前,第 * 者的财产、土 (略) 于完好状态并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 ( * )如经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在施工开始之前应自负费用向保险人提供书面报告说明任何受到危及的第 * 者财产、土地或建筑物的情况。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 ( * )因工程性质和施工方式而导致的可预知的第 * 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责任; ( * )既不影响第 * 者财产、土地或建筑物的稳定性,又不危及其拥有人的表面损坏; ( * )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为防止损失发生而采取预防或减少损失的费用。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RMB * , * , * . * 每次事故免赔额:RMB * , * . * 附加保险费: * 内 * 运输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货地点到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工地除水运和空运以外的内 * 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但被保险财产在运输时必须有合格的包装及装载。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保险财产总价值: RMB5, * , * . * 每次运输最高保险金额:RMB2, * , * . * 每次事故免赔额: RMB * , * . * 附加保险费: 0 * 滑坡责任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由于危岩、孤石、岩体裂隙、雨水浸润、挖掘或 (略) (略) 造成的损失和被保险人清除滑坡土石方的费用,其中清理土石方费用列入明细表保险项目中的清理残骸费用中计算。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对原有的地下电缆、管道或其它地下设施造成的损失。但被保险人须在工程开工前, (略) 了解这些电缆,管道及其它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图纸上正确标明位置的地下设施的损失赔偿应先扣除以下列明的免赔额: ( * )对图纸上错误标明位置的地下设施的损失赔偿应先扣除以下列明的免赔额; ( * )任何损失赔偿仅限于电缆、管道及地下设施的修理费用,任何后果损失及罚金均不负责。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RMB * , * . * 或损失金额的 * %,以高者为准。 * 时间调整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项下被保险财产因在连续 * 小时内遭受暴风雨、台风、 (略) 致损失应视为 * 单独事件,并因此构成 * 次意外事故而扣除规定的免赔额。被 (略) 决定 * 小时期限的起始时间,但若在连续数个 * 小时期限时间内发生损失,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 * 小时期限不得重叠。 (略) 载其它条件均不变。 * 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由于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引起的损失。但本扩展条款仅负责由下列原因直接引起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 * )任何个人 (略) 社会骚乱的活动(无论是否与罢工有关); ( * ) (略) (略) 平息,或试图平息,或为减轻该骚乱 (略) (略) 动; ( * )任何罢工者为扩大罢工规模, (略) (略) 而 (略) 为; ( * ) (略) 为预防,或试图 (略) 为,或为 (略) 为 (略) (略) 动。 双方进 * 步同意: ( * )除下述特别条件另有规定外, (略) 有条款,除外责任及条件等均适用于本扩展条款。本保险合同的责任范围亦将包括本扩展条款承保的损失。 ( * )下述特别条件仅适用于本扩展条款特别条件。 1.本保险合同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1) (略) 分停工,或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延迟、中断、停止; (2) (略) 没收、征用保险财产造成被保险人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 (3)任何人非法占有建筑物造成被保险人对该建筑物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但保险人对上述(2)及(3)项下被保险人的权益丧失之前,或临时丧失期间的保险财产的物质损失负责赔偿。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2.本保险对下列原因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不予负责: (1)战争、入侵、 (略) 为、 (略) 为、 (略) 为(无论宣战与否)、内乱; (2)兵变、民众骚动导致的全民起义、军队起义、暴动、叛乱、革命、 (略) (略) 动; (3)代表任何组织,或与之有关联的任何个人采取的旨在动用武力推翻或用 (略) 为 (略) 动(合法的或事实上的),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2, * , * . * 累计赔偿限额:RMB * , * , * . * 附加保险费: * 特别费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下列特别费用,即: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以及快运费(不包括空运费)。但该特别费用须与本保险合同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且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间内不超过以下列明限额。若保险财产的保额不足,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赔偿金额按比例减少。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 * , * . * 累计赔偿限额:RMB5, * , * . * 附加保险费: * 专业费用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合同项下承保风险造成被保险工程损失后,在重置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师、检 (略) 人费用,但被保险人为了准备索赔, (略) 发生的任何费用除外。上述赔偿费用应以损失当时 (略) (略) 门制订的收费标准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2, * , * . *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累计赔偿限额:RMB * , * , * . *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 自动恢复保额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在保险人对保险财产的损失予以赔偿后,原保险金额自动恢复。被保险人无需补缴保费。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转移至安全地点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为避免可能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而将保险财产临时性转移至邻近的安全地点时的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2, * , * . * 累计赔偿限额:RMB * , * , * . *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扩展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内因 (略) 工 (略) 维修保 (略) 造成的保险工程的损失,以及在完工证书签出前的建筑或安装期内由于施工原因导致保证期内发生的保险工程的损失。 本保险合同保证期遵循如下约定: 保证期的保险期间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 * 致, (略) (略) (略) 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 (略) 有人实际占有或使 (略) (略) 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证期。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保证期限: * 个月 附加保险费: * 保证期特别扩展条款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特别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限内由于安装错误、设计错误、原材料或铸件缺陷以及工艺不善引起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但对被保险人在损失发生前即已发现错误并应予以矫正的费用除外。 本特别扩展条款既不承保直接或间接由于火灾、爆炸以及任何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也不承保任何第 * 者责任。 本保险合同保证期遵循如下约定: 保证期的保险期间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 * 致, (略) (略) (略) 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 (略) 有人实际占有或使 (略) (略) 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证期。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保证期: * 个月 每次事故免赔额:RMB1, * , * . * ,或损失金额的 * %,以高者为准。 附加保险费: * 盗窃条款经双方同意, 尽管有相反规定,依据保险单条款、除外责任、限制及条件的规定, (略) 内的财 (略) 分由于 (略) 所的偷盗而失窃或受损,保险人将赔偿被保险人的此种损失。 但是本扩展条款对盘点时发现的任何消失或短缺不予负责。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 (略) ,以本附加条款为准; (略) ,以主条款为准。 * 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被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原因引起意外事故并导致其它保险财产的损失而发生的重置、修理及矫正费用,但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除外。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附加保险费: * 赔偿基础条款本保 (略) 分的赔偿应根据本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赔付被保险人修理、重置或更换受损财产(包括额外营运测试、 (略) ,或额外可靠性测试或此保障范 (略) 需要的额外性能测试的费用) (略) 费用。此费用可能与原工程费用不同, (略) 有税收、进口关税,即使它们与保险生效时不同,或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征收。 在计算工程的复原或重置价值时,那些在计算 (略) 包含的费用因素将被考虑。 对于任何赔款或索赔,当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已达成赔偿金额 * 致的意见或协议时,保险人应从协议达成之日起 * 天内将同意的赔偿金额支付于被保险人。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预防措施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如果保险财产发生了实际损失(或即将发生损失,但需事先通知保险人并取得其认可),保险人将负责支付为了防止、降低或减少本可在本保险合同项下获得赔偿的此类损失而产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 契约责任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契约责任而应承担的对任何第 * 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第 * 者责任项下规定的赔偿限额。被保险人应将有关契约向保险人申报,并得到保险人的书面认可。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 0 * 急救费用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扩展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施工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场地及其邻近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 * 者人身伤亡时应支付的合理急救和救护车的费用。 累计及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2, * , * . *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施工影响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保险合同中列明的意外事故引起的其他被跨道路或道路上的车辆、行人等第 * 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 原有建筑物及周围财产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明细表物质损失项下根据本扩展条款规定承保被保险财产在建筑、安装过程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地下水位降低、基础加固、隧道挖掘,以及其它涉及支撑因素或地下土的施工而造成以下列明的建筑物突然的、不可预料的物质损失。 作为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被保险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向保险人提供书面报告以证实被保险工程开工前原有建筑及周围财产的状况良好,并已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因工程设计错误造成下述建筑物的损失,以及既不损害建筑物的稳固又不危及使用者安全的裂缝损失。 工程建设期间,若需要采取进 * 步的安全措施,该项费用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本条款承保的建筑物(或后附清单):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累计赔偿限额:RMB5, * , * .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RMB1, * , * . * 每次事故免赔额:RMB * , * . * 或损失金额的 * %,以高者为准。 附加保险费: 0 (略) 条款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兹经双方同意,发生本保险合同项下保险责任范围内风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在 2小 (略) 。4小时后,若保险人代 (略) ,被保险人可根据工程损失现状及检验需要, (略) 在拍照保留证据后不再保留。其他时间发生事故,现场尽量保留到次日,如工作急需,拍照后将不被保留。 但被 (略) 施救或减少损失,在保险人代 (略) 前或未拍照 (略) ,由此产生的后果,不能作为保险人拒赔的理由。被保险人应做 (略) 拍照或录像的工作。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放弃代位求偿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保险人同意放弃由于支付本保险单项下的赔款而可能获得的,对被 (略) (略) 有的代位权,但须 (略) 有被保险人都遵 (略) 规定的各项条件为前提。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 错误和遗漏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因被保险人非故意地延迟、 (略) (略) (略) 地、保险财产价值的变更或其它有关信息而被拒付, * 旦被保险人明白其疏忽或遗漏应在合理 (略) 申报, (略) 要求支付自风险增加之日起的适当的附加保险费。 不正确的、有缺陷的或错误的评估不可视为非故意的错误与遗漏。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不可控制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险不因在被保险人无法 (略) (略) 保单或批单中规定的任何保证或条件而受影响。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 不使失效条款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经双方同意,在投保人、被保险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本保险合同不 (略) (略) 地或价值的变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的增加或其它重要事项的变化而失效。但投保人、被保险人 * 旦知道该情况,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支付从风险增加之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日止期间可能的额外保险费,否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 (略) ,以本附加条款为准; (略) ,以主条款为准。 * 桩基础工程特别条款 本保险对下列原因导致的基桩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1、对 (略) 更换、矫正,包括: 抽取桩套时发生废桩或基桩受损; 由于打桩设备或桩套阻塞、损坏导致的桩基受损。 2、矫正松脱的桩板; 3、矫正基桩材料的渗漏; 4、灌桩或更换流失的粘土(斑特土); 5、桩基未能通过设计荷载试验或者没有达到设计的荷载能力; 6、恢复基桩的剖面或截面。 上述规定不适用于由地震、风暴、洪水、海啸、台风、飓风和滑坡导致的基桩损失。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预付赔款条款当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责任明确但又未及时结案的,保险人按被保险人要求预先支付赔款于被保险人,其比例为已确认损失赔偿金额的 * %。待最终结案之后,按实际赔偿总数,多退少补。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保险期限延长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若保险工程在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限内未结束,本保险单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的原保险期限可以延长 * 天,但前提是被保险人应在本保险单原保险期限结束日之前至少提前 * 天以书面的形式向保险人提出申请。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清理费用条款 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财产损失而发生的: 1、清除、拆除、打捞、转移受毁损财产的费用; 2、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 3、恢复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已经客观存在的施工条件而产生的清理费用,即使该保险事故未造成被保险财产损失,如清理外来物、清理土石方等;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 * , * . * 累计赔偿限额:RMB5, * , * . *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地下炸弹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总除外责任( * )1.“战争、 (略) 为、 (略) 为、 (略) 动、谋杀、政变。”不适用于工程开工前就已在地下或水下埋藏的炸弹、地雷、鱼雷、弹药及其它军火引起的损失。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 工程图纸、文件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合同项下承保风险造成工程图纸及文件的损失而产生的重新绘制、重新制作的费用。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 * , * . * 累计赔偿限额:RMB2, * , * . *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 管理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标的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需予以修复时,被保险人除修复费用外,被保险人 (略) 发生的合理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的管理费用,但施工合同金额内的管理费不属本条款赔偿范围。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 * , * . * 累计赔偿限额:RMB2, * , * . *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 妨碍及妨害条款 本保单扩展赔偿被保险人由于妨碍、侵犯、妨害或干涉而影响到 (略) 、照明、通风、供水,或者影 (略) 有财产或财产使用、或价值,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对于由工作特性引起的可预见的不可避免的责任不负责赔偿。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违反条件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的条件和保证将分别适用于每 * 承保风险,而非 (略) 有承保风险。因此,对某些条件和保证的违反 (略) 适用 (略) 分保障失效,不影响有关其它风险保障的有效性。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 灭火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险单扩展承保由保险单承保的风险引起的下列损失: (1)灭火过程中的费用; (2)清理水和其他物质的费用; (3)清理费用; (4)暂时性防护设施建造费用;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 * , * . * 累计赔偿限额:RMB2, * , * . * 指定公估人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若估计损失金额超过 * 万元时,或双方对损失金额确定有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歧异时,保险人同意委请双方认可、中国保 (略) (略) 进行理算,所有费用由保险人负担。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工地访问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凡是工程访问者、参观者、检查者,或参加奠基、揭礼或类似典礼的人员及任何其它没有直接参与工程建造施工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顾问、 (略) 检查人员及管理人员、第 * 方监测人员、监理人员、设计人员、及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等均属于“第 * 者责任险”所指的第 * 者范畴。 凡是在保险合同列明工地范围内 (略) 造成的损失,均属于第 * 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 停工损失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被 (略) 或部分停工期间发生本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的损失。但仅限于连续停工不超过 3 (略) 分,并且被保险人: (1)在发生停工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向保险人提交由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停工令或复工令; (2)停工期间, (略) 分工程采取合理的防损措施;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突然及意外渗漏、污染、玷污条款 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被保险人以下责任: 1. 由于泄漏、污染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死亡、伤害、疾病、财产损失; 2. 清除、清理泄漏物、污染物的费用。 但上述泄漏、污染必须是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突然、意外、无意和不期望而发生的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保证期内第 * 者责任保险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列明的合同保证期限内因被保险的 (略) 工 (略) 维修保养的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临近区域内的第 * 者人身伤亡、疾病(无论死亡与否)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但该责任最高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RMB5, * , * . *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建(构)筑物裂缝责任扩展条款 本保险工程因震动、土壤扰动、土壤支撑不足、地层移动或挡土失败, (略) 所或其邻近地区的第 * 方建(构)筑物裂缝,保险人负责赔偿,并以其修理费用为限,除非影响其安全使用。保险人同意发生裂缝后,聘请相 (略) (略) 技术鉴定,并承担其鉴定费用。但被保险人在施工开始之前应采取 * 切必要安全措施以防止邻近建(构)筑物裂缝或倒塌,并经常检查其安全状况,发现其发生裂缝或安全设施移动、软弱或其它异状需要对施工工程本身及其建(构)筑物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及加强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或扩大。 每次及累计事故赔偿限额:RMB5, * , * . *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略) 外装配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 (略) 外、 (略) 区域装配、修理期间因本保险合同承保风险发生导致的物质损失和损坏,保险人须负责赔偿。 每次及累计事故赔偿限额:RMB5, * , * . *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 车辆装卸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其拥有或租用 (略) 与被保险工程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 * 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 (略) ,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略) 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重建或修复受损财产时, (略) (略) 的有关法律、法令及法规产生的额外费用,但以下列规定为条件: * 、被保险人在下 (略) 上述法律、法令、法规产生的额外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 * )本条款生效之前的损失; ( * )本保险责任以外的损失; ( * )发生损失前被保险人已 (略) 关于拆除、重建的通知; ( * )修复、拆除、重建未受损财产(但不包括被保险的地基)发生的费用; * 、被保险人的修复、重建工作必须立即实施,并在损失发生之日起十 * 个月(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工;若根据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及其附则,该受损财产必须在其他地点重建、修复时,本公司亦可赔偿,但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得因此增加。 (略) 管线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 (略) 管线时因遭受暴风、雨水、洪水而引起泥沙淹没、淤塞、腐蚀、塌方及浮起导致的损失。 被保险人 (略) 备有应急的封堵设备,并在任何停工期间诸如夜晚、假日等封堵可能受到洪水侵害的管口。 每次及累计事故赔偿限额:5, * , * . *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 (略) ,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 (略) ,以主险条款为准。 * 地面下陷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的保障扩展包括, (略) 保工程或临时工程发生损失,造成无论工地内或工地外的工程周围地面或地表下陷或塌落,恢复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略) 加固的费用,且并不影响本保险合同 (略) 分对于造成第 * 者财产损失有关法律责任的保障。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 (略) ,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 (略) ,以主险条款为准。 * 食品及饮品中毒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工地范围内因其提供的食品、饮料或掺有异物的食品、饮料造成第 * 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 (略) ,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 (略) ,以主险条款为准。 * 疏散费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因发生本保险合同下承保风险,使保险财产存在损失或进 * 步损失的风险或对第 * 方安全产生潜在威胁,而采取隔离措施发生的疏散费用以及其他类似保护性费用。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万元。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 (略) ,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 (略) ,以主险条款为准。 * 示范单位责任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第 * 者责任项下扩展承保因任何人于本保单工程地点内在参观示范单位中发生意外财产损失、意外人身伤亡或疾病,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 (略) ,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 (略) ,以主险条款为准。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索赔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准备索赔资料过程中, (略) 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 (略) 需的证明材料而花费的合理费用,包括材料费、制作费、人工费以及由政府或权威机构开具的相关材料费用。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 (略) ,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 (略) ,以主险条款为准 * 广告横幅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工程地址内、 (略) 或 (略) 所内布置的广告横幅及装饰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 * 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保证指派合格人员对上述 (略) 检查和维护。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 (略) ,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 (略) ,以主险条款为准。 * 碰撞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经支付了约定的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非被保险 (略) 有或控制的车辆、牲畜碰撞被保险建筑物,或围绕 (略) 所的围墙、门、围栏等直接导致的损失。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 (略) ,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 (略) ,以主险条款为准。 * 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 A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承保的风险造成被保险财产损失而发生的清除、拆除及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但上述赔偿费用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每次及累计事故赔偿限额:5, * , * . *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 (略) ,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 (略) ,以主险条款为准。 * 、基本条款: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条款总则 第 * 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略) 分物 (略) 分 保险标的 第 * 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 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在列明工地范围内的与实施工程合同相关的财产或费用,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第 * 条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 * )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 ( * )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 ( * )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前,已经 (略) 或业主已经接受、实际占有的财产或其 (略) 分财产,或已经签发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承包人已经正式提出申请验收并经业主代表验收合格的财产或 (略) 分财产; ( * )清除残骸费用。 该费用指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修复保险标的而 (略) 所发生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第 * 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 * )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 * )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 ( * )土地、海床、矿藏、水资源、动物、植物、农作物; ( * )领 (略) 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航空器; ( * )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保险责任 第 * 条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 * 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第 * 条保险责任事故发生造成保险 (略) 产生的以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 *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 (略) 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 * )对经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因发 (略) 产生的其他有关费用,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责任免除 第 * 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 )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 * )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 * )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 (略) 支付的费用; ( * )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第 * 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 * )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 * )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 * )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 )领 (略) 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 * )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 ( * )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以前,保险财产 (略) 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 (略) 分的损失。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 第 * 条( * ) 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 1、建筑工程:保险工程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原材料费用、设备费用、建造费、安装费、运保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 (略) 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其他保险项目: 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商定的金额。( * )若投保人是以保险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概算总造价投保,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 1、在本保险项下工程造价中包括的各项费用因涨价或升值原因而超出保险工程造价时,必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据此调整保险金额; 2、在保险期间内对相应的工程细节作出精确记录,并允许保险人在合理的时候对 (略) 查验; 3、若保险工程的建造期超过 * 年,必须从本保险合同生效日起每隔十 * 个月向保险人申报当时的工程实际投入金额及调整后的工程总造价,保险人将据此调整保险费; 4、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后 * 个月内向保险人申报最终的工程总价值,保险人据此以多退少补的方式对预 (略) 调整。 第十条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略) 理 第十 * 条 对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保险人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对保险标的在修复或替换过程中, (略) 的任何变更、性能 (略) 产生的额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十 * 条 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损失后,保险人按下列方式确定损失金额: ( * ) (略) 分损失:以将保险财产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考虑本保险合同第 * 十 * 条 (略) 理方式后确定的赔偿金额为准。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保险财产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 * ) (略) 理; ( * )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以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考虑本保险合同第 * 十 * 条 (略) 理方式后确定的赔偿金额为准。 第十 * 条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 *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应保险金额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应保险金额;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 )保险金额低于应保险金额时,按保险金额与应保险金额的比例乘以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第十 * 条 每次事故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为根据第十 * 条约定计算的金额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后的金额,或者为根据第十 * 条约定计算的金额扣除该金额与免赔率乘积后的金额。 保险标的在连续 * 小时内遭受暴雨、台风、洪水或其它连续发生 (略) 致损失视为 * 次单独事件,在计算赔偿时视为 * 次保险事故,并扣减 * 个相应的免赔额(率)。被 (略) 决定 * 小时的起始时间,但若在连续数个 * 小时时间内发生损失,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 * 小时期限不得重叠。 第十 * 条 若 (略) 列标的不止 * 项时,应分项计算赔偿,保险人对每 * 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合同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第十 * 条 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大于或等于其应保险金额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 (略) 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 (略) 计算,最高不超过被施救标的的应保险金额。 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小于其应保险金额时,上述费用按被施救标的的保险金额与其应保险金额的比例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 (略) 计算,最高不超过被施救标的的保险金额。 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被施救保险标的的应保 (略) 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十 * 条 保 (略) 分损失, (略) 赔偿义务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自损失发生之日起按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相应减少,保险人不退还保 (略) 分的保险费。如投保人请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原约定的 (略) (略) 分从投保人请求的恢复日期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略) 分第 * (略) 分 保险责任 第十 * 条 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与 (略) 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 * 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十 * 条 本项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经保险人书面同意,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责任免除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第 * 十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 )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 ( * )领 (略) 驶执照的车辆、船舶、航空器造成的事故。 第 * 十 * 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 * )本保险合同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 * ) (略) 有人、承包人或其他 (略) 雇用 (略) 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及上述人员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 ( * ) (略) 有人、承包人或其他 (略) 雇用的职员、 (略) 有的或 (略) 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 ( * )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限。责任限额与免赔额(率) 第 * 十 * 条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 * 十 * 条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略) 理 第 * 十 * 条保险人的赔偿以下列方式之 * 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 ( * ) 被保险人和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索赔方协商并经保险人确认; ( * ) 仲裁机构裁决; ( * ) (略) 判决; ( * ) 保险人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 * 十 * 条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 * )对于每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在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其中对每人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 ( * )1、在依据本条第( * )项计算的基础上,保险人在扣除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每次事故 (略) 赔偿,但对于人身伤亡的赔偿不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2、在依据本条第( * )项计算的基础上,保险人在扣除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每次事故免赔率计算的每次事故 (略) 赔偿,但对于人身伤亡的赔偿不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 ( * )保险人对多次事故损失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合同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第 * 十 * 条对每次事故法律费用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第 * 十 * 条计算的赔偿金额以外按本保险合 (略) 计算。 第 * 十 * 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第 * 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 * 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给第 * 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 * 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 * 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 * 者有权就 (略) 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给第 * 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 * 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略) 分通用条款 责任免除 第 * 十 * 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 )战争、 (略) 为、 (略) 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 ( * ) (略) (略) 为; ( * )罢工、暴动、民众骚乱; ( * )被保险人及其 (略) 为 (略) 为; ( * )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 * )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第 * 十 * 条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 * ) (略) (略) 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 * )罚金、延误、丧失合同及其他后果损失; ( * )1.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2.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保险期间 第 * 十条 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遵循如下约定: ( * )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 (略) (略) (略) 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 (略) 有人实际占有或使 (略) (略) 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期保险责任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本保险单载明的建筑保险期间范围。 ( * )不论有关合同中对试车和考核期如何规定,保险人仅在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间内对 (略) 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若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时起,保险人对该项设备的 (略) 终止。 ( * )上述保险期间的展延,投保人须事先获得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从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期间终止日之后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人义务 第 * 十 * 条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批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 * 十 * 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批单。 第 * 十 * 条保险人依据 (略) 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 (略) 使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 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 * 十 * 条保险人按照第 * 十 * 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 * 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 * 十 * 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 * 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 (略) 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 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 * 十 * 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 * 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 * 十 * 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 (略) 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 (略) 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 (略) 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 * 十 * 条 投保人应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约定 * 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在约定交费日后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对交费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约定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人实际收取保险费总额与投保人应当交付的保险费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应当交付的保险费是指截至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按约定分期应该缴纳的保费总额。 第 * 十 * 条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谨慎选用施工人员,遵守 * 切与施工有关的法规、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保险人及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对保险标的的 (略) 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 * 切便利及保险人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保险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 (略) 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第 * 十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 * 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 (略) 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 (略) 本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 * 十 * 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工程设计、施工方式、工艺、技术手段等方面发生改变致使保险工程风险程度显著增加或其他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险费的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 (略) 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 (略) 通知义务,因上述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而导致保险事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 * 十 * 条投保人、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 ( * )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 )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 (略) 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 * ) (略) ,允许并且协 (略) 事故调查,对于拒绝或者妨 (略) 事故调查导致无法认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 (略) 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 * )在保险财产遭受盗窃或恶意破坏时, (略) 门报案; ( * )在预知可能引起第 * 者责任险项下的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 (略) 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送交保险人。 第 * 十 * 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交保险单、索赔申请、财产损失清单、 (略) 门的损失证明以及其他投保人、 (略) 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投保人、被 (略) 前款约定的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 (略) 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 * 十 * 条若在某 * 保险财产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险财产中时,被保险人应立即 (略) 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该缺陷或类似缺陷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略) 理 第 * 十 * 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第 * 十 * 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如果有残余价值,应 (略) 理。若协商残值 (略) 有,应在赔偿金额中扣减残值。 第 * 十 * 条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果存在重复保险,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与其他保险合同及本保险合同相应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 (略) 分。 第 * 十 * 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 (略) 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 (略) 知道的有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关情况。 被保险人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 (略) 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第 * 十 * 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略) 理 第 * 十条 (略) 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 (略) 起诉。 第 * 十 * 条与本保险合同有 (略) 本保险合同产生的 * 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其他事项 第 * 十 * 条保 (略) 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 * 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 * 日通知投保人。 保险合同依据前款规定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 (略) 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 (略) 分后,退还投保人。 第 * 十 * 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不得向投保人收取手续费并应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 (略) 分保险费;保险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提前十 * 日向投保人发出解约通知书,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 (略) 分保险费。 第 * 十 * 条保险 (略) 损失,属于保险责任的, (略) 赔偿义务后,本保险合同终止;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 (略) 分保险费。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释义 第 * 十 * 条 本保险合同涉及下列术语时,适用下列释义:( * )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沙尘暴、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1、地震:指地下岩石的构造活动或火山爆发产生的地面震动。由于地震的强度不同,其破坏力也存在很大的区别, * 般保险针对的是破坏性地震,根 (略) 的有关规定,震级在 4. * 级以上且烈度在 6 级以上的地震为破坏性地震。 2、海啸:指由于地震或风暴而造成的海面巨大涨落现象,按成因分为地震海啸和风暴海啸两种。地震海啸是伴随地震而形成的,即海底地壳发生断裂,引起剧烈的震动,产生巨大的波浪。风暴海啸是强大低气压在通过时,海面异常升起的现象。 3、雷击指由雷电造成的灾害。雷电为积雨云中、云间或云地之间产生的放电现象。雷击的破坏形式分直接雷击与感应雷击两种。 (1)直接雷击:由于雷电直接击中保险标的造成损失,属直接雷击责任。 (2)感应雷击:由于雷击产生的静电感应或电磁感应使屋内对地绝缘金属物体产生高电位放出火花引起的火灾,导致电器本身的损毁,或因雷电的高电压感应, (略) 件的损毁,属感应雷击责任。 4、暴雨:指每小时降雨量达 * 毫米以上,或连续 * 小时降雨量达 * 毫米以上,或连续 * 小时降雨量达 * 毫米以上的降雨。 5、洪水:指山洪暴发、江河泛滥、潮水上岸及倒灌。但规律性的涨潮、自动灭火设施漏水以及在常年水位以下或地下渗水、水管暴裂不属 (略) 水责任。 6、暴风:指风力达 8级、风速在 * .2米/秒以上的自然风。 7、龙卷风:指 * 种范围小而时间短的猛烈旋风, * 地上平均最大风速在 * 米/秒- * 米/秒,极端最大风速在 * 米/秒以上。 8、冰雹:指从强烈对流的积雨云中降落到地面的冰块或冰球,直径大于 5毫米,核心坚硬的固体降水。 9、台风、飓风: (略) 附近最大平均风力 * 级或以上,即风速在 * .6米/秒以上的热带气旋;飓风是 * 种与台风性质相同、但出现的位置区域不同的热带气旋,台风出现在西北 (略) 洋海域,而飓风出现在印度洋、大西洋海域。 * 、沙尘暴: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很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 、暴雪:指连续 * 小时的降雪量大于或等于 * 毫米的降雪现象。 * 、冰凌:指春季江河解冻期时冰块飘浮遇阻,堆积成坝,堵塞江道,造成水位急剧上升,以致江水溢出江道,漫延成灾。 * 上有些地区,如山谷风口或酷寒致使雨雪在物体上结成冰块,成下垂形状,越结越厚,重量增加,由于下垂的拉力致使物体毁坏,也属冰凌责任。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突发性滑坡:斜坡上不稳的岩土体或人为堆积物在重力作用下突然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 * 、崩塌:石崖、土崖、岩石受自然风化、雨蚀造成崩溃下塌,以及大量积雪在重力 (略) 突然崩塌滚落。 * 、泥石流:由于雨水、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 * 、地面突然下陷下沉:地壳因为自然变异,地层收缩而发生突然塌陷。对于因海潮、河流、大雨侵蚀或在建筑房屋前没有掌握地层情况,地下有孔穴、矿穴,以致地面突然塌陷,也属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但未按建筑施工要求导致建筑地基下沉、裂缝、倒塌等,不在此列。 ( *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1、火灾 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 (略) 造成的灾害。构成本保险的火灾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 个条件:(1)有燃烧现象,即有热有光有火焰;(2)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3)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 因此,仅有燃烧现象并不等于构成本保险中的火灾责任。在生产、生活中有目的用火,如为了防疫而焚毁玷污的衣物,点火烧荒等属正常燃烧,不同于火灾责任。 因烘、烤、烫、烙造成焦糊变质等损失,既无燃烧现象,又无蔓延扩大趋势,也不属于火灾责任。 电机、电器、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孤花、漏电、 (略) 造成的本身损毁,不属于火灾责任。但如果发生了燃烧并失去控制蔓延扩大,才构成火灾责任,并对电机、电器、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负责赔偿。 2、爆炸 爆炸分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 (1)物理性爆炸:由于液体变为蒸汽或气体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并大 (略) 能承受的极限压力,因而发生爆炸。如锅炉、空气压缩机、压缩气体钢瓶、液化气罐爆炸等。关于锅炉、压力容器爆炸的定义是:锅炉或区力容器在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到等于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称为“爆炸事故”。 (2)化学性爆炸:物体在瞬息分解或燃烧时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 * 周扩散的现象。如火药爆炸、可燃性粉尘纤维爆炸、可燃气体爆炸及各种化学物品的爆炸等。 因物体本身的瑕疵,使用损耗或产品质量低劣以及 (略) 承受“负压”(内压比外压小)造成的损失,不属于爆炸责任。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 )应保险金额:根据本保险合同第 * 条( * )、( * )款确定的保险金额。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附件 2 合同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设施工程保险保 险 合 同投保人: (略) 保险人: * 〇 * * 年*月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略) 分 保险协议书协议方: 投保人: (略) 保险人: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设施工程保险(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建筑、 (略) 的结果,经双方 (略) 协商,对本项目的工程保险事宜达成 * 致意见,签订协议如下: * 、保险项目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道配套设施工程保险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及第 * 者责任险。 * 、被保险人 (略) (略) 、 (略) 、 (略) 有人 、工程承包单位、工程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单位、工程勘察单位以及其它关系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各分包商、供货商、技术顾问等)。 注:上述各方以各自的保险利益为限。 * 、保险工程地址范围 (略) 珠 (略) ,承保地址范围包括但不限 (略) 在地,专用施工区域,材料加工、 (略) , (略) 、 (略) ,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 (略) 在地,以及物资材料储存仓库,临时使用或租用存储地点,以及自有仓库、料场等至工地的运输途中。 * 、定义 保险金额:指 (略) 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 (略) 。被保险人: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费:简称保费,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按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保险期:也称保险期间, (略)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对约定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本项目保险期包括建筑安装期和保证期; * 、保险条件 ( * )保险项目 1、 (略) 分保险项目: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物质损失或灭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物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永久性工程,便道、围墙、 (略) 及工棚等临时性工程、原材料、消耗性材料和周转性材料等工程材料、 (略) 需的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养护设施、救援设施、安全环保和水电气供给设施等、机器设备以及其他由业主或承包人等保管或负责的财产等。 (略) 分保险项目: 因发生与本项目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 * 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1、 (略) 分保险金额:本项目保险金额根据工程合同造价确定,保险人同意在本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无论合同造价如何调整,保险费总额不变,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应视为足额投保,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按保单约定足额赔偿。 2、 (略) 分责任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RMB * , * , *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 * , * , * ; 每次事故人身赔偿损失:RMB * , * . * ;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RMB * , * , * ;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 1, * , * 。 ( * )每次事故免赔额 1、 (略) 分: 地震、海啸:每次事故绝对免赔 RMB * , * 或核定损失金额的 * %,两者以高者为准。 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导致的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 RMB * , * 或损失金额的 * %,两者以高者为准。 其他自然灾害:每次事故绝对免赔 RMB * , * 或核定损失金额的 * %,两者以高者为准。 其他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 RMB * , * 或核定损失金额的 * %,以高者为准。 其它事项:发生保险事故,且由于上述 * 项或几项原因共同导致的工程损失,则仅扣除 * 个免赔额并以高者为准;特别条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略) 分 财产损失: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 RMB5, * 元或损失金额的 * %,以高者为准。 人身伤亡:无免赔。 其它事项:以上“事故”是指每 * 次事故或由同 * 原因/同 * 事件引起的 * 系列事故。 ( * )保险费 1、本项目中标费率为 。 2、本项目计费基数暂按 元计取,保险费暂定金额为 元(大写:)。最终保险费=工程保险金额(即每个标段工程合同金额,不含暂定金)×0. * %×中标费率。保险费中 (略) 分(含施工机具)保险费及 (略) 分的保费等。 3、本项目保险费包含完成本项 (略) 有费用、利润及税金等,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应当由保险人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中标后, (略) 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投保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 * )保险期限: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建筑安装期+保证期,每个投保工程的保险期限为 * 个月(如工程进度延期,则服务期相应顺延)。 建筑安装期: * 个月,具体以每个标段签订的合同约定工期为准。 如遇工程延期,经被保险人书面申请,保险期限可给予免费延长 * 个日历天,延长期内不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若工程延期超过 * 个日历天,保险人同意按照被保险人的提前申报延长保险期限,延长事宜由保险人和 (略) 协商。 2、保证期:建筑安装期结束后 * 个月,如工程进度延期,则保证期相应顺延。 * 、保险经纪人:无 * 、出单及保费支付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投保申请要求,出具正式保险单。若有关保险单条款与本协议存在矛盾 (略) ,应按本协议的 (略) 。 保险人、投保人双方约定,工程的保费 * 般按下列条件缴付,保费自投保人账户划出之日即视为缴费之日: 1、保险人出具本项目相应标段保单后,投保人在 * 天内支付 * %的本项目相应标段保单保险费。2、飞行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天内支付剩余保险费。。 最终支付金额不得 (略) 的审(核)定金额。 特别说明:保费的支付不影响保单生效,保单在出具后法定的时间内即时生效。保费由投保人按上述约定支付给保险人,保险人在收到保费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承保份额将保费分别划拨至共同保险人(如有)的指定账户。 保费的支付不影响保单生效,保单在出具后法定的时间内即时生效。 * 、期内保险服务 ( * )项目服务小组 保险人应专门为本项目成立工程保险服务小组(见下表),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投入正式操作, (略) 理 * 切保险事宜。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保险服务小组 职责 姓名 职务 手机 固话 总负责人 项目协调 承保 理赔 现场服务 第 * 联系人 第 * 联系人 ** 第 * 联系人:姓名: email:传真: 联系地址:邮编: 第 * 联系人: 姓名: email:传真: 联系地址:邮编: 项目负责人须书面报投保人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其他成员的人员变动须提前 7个日历天通知投保人。若投保人认为项目小组 (略) 其应尽的职责或服务,保险人应在收到投保人书面通知后 3个日历天内无条件撤换该成员。 ( * )培训服务 保险人负责为投保人或其他被保险人每年举办至少 5 次保险知识和风险管理培训,以提高投保人或其他被保险人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灾防损技能。具体的举办时间和地点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共同协商确定。 1、专家培训 保险人负责聘请国内外专家对被保险人高级 (略) 风险管理培训,增强对项目风险管理的认识,提高风险管理及相关技术水平。 2、保险培训 (略) 资深专业人员或业务专业人 (略) (略) 保险知识以及保单内容的讲解,以及法律知识等培训。 初步保险培训计划如下: *****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 )防灾防损服务 保险人应积极定期与投保人联络,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风险隐患,按照投保人要求及时提供风险管理、 (略) 、重大事故紧急反应程序等方面的优质服务。 1、风险巡察 保险人 (略) 服务人员经常性到标的地 (略) 进行巡察,及时了解被保险人风险状况或生产进展及安全情况,对在巡察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风险,以安全管理意见书的形式向被保险人提出安全管理意见。 2、风险评估 保险人需开展工程质量缺陷风险评估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开工阶段:根据本项目地质查勘报告、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出具承保风险提示;(2)施工期间:施工不同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材料监督报告,主要节点应包括地下工程、隐蔽工程、主体工程、机电工程、装修工程等,及出具年度检查报告;(3)竣工验收后:出具最终检查报告、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等。 若投保人认为保 (略) 上述应尽的质量风险评估职责或服务,投保人有权按 (略) 合同条款,要求保险人向投保人支付 * 0 元/次违约金,违约金从剩余保险费中扣除。 3、建立灾害预警系统 保险人承诺充分利用自身承保经验以及在全国建立的防洪、 (略) ,积极与气象、水文、 (略) 门联络,建立气象及地震灾害预警系统,为投保人提供灾害预警服务。 保险人初步制定的防灾防损服务计划如下: ****( * )索赔和理赔 由保险 (略) 理所有赔案,并遵守保险人与投保人或其他被保险人就有关保 (略) 作的任何书面决定。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1、出险通知 保险 (略) * 天、 * 小时的全天候接报案制度(报案电话:**)。投保人在获悉发生损失后,可以采用如下的出险通知方式: (1)及时通知保险人; (2)关于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双方进 * 步约定:1)保险人仅在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不及时通知的情况下有权免责,而且免责的范围限于因上述人员未及时通知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 (略) 分;2)对于保险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如新闻媒体报道的重大事故等),不得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及时通知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2、现场查勘时限 保险人接到投保人、其他被保险人的报案通知后,必须立即答复是否 (略) 。如需要,保险人专责理赔人员须在**个小 (略) 进行查勘。 若因抢险需要,或为避免工程的更大损失,或保险人专责理赔人员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及时 (略) ,保险人允许 (略) (略) ,恢复施工,但被保险人应如实 (略) 的有关照片、录像及受损财产实物等,保险人应认可前述材料,并据以理赔。 3、单证审核 投保人或其他被保险人按本保险有关规定以 EMS、邮寄或其他方式向保险人提交必须的、有效的、真实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保险人在收到上述材料 (略) 审查核实,保险人若认为有关证明和材料不完整,应以书面方式 * 次性通知投保人或其他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或资料,保险人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 * 个工作日内未提出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保险人认可索赔资料完整。在 (略) 理中,保险人不得以索赔单证不齐全为由拒赔或要求延长理赔期限。可能涉及的单证主要包括: (1) (略) 分 1)出险通知书 2)事故经过详细报告 3) (略) 照片 4)出险证明( (略) 气象证明、 (略) 消防证明、 (略) 洪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水证明、 (略) 被盗证明等) 5)损失清单(包括财物损失及施救费用明细) 6)施工合同、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工程量清单、工程进度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材料设备供货合同、受损标的修复方案等供核定损失的资料 7)根据案情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 (略) 分 1)出险通知书 2)事故经过详细报告 3) (略) 或伤情照片 4)伤者医疗门诊病历,门诊票据原件, (略) (略) 医疗清单,及误工、交通、护理等费用证明资料,如发生伤亡需提供伤亡证明(人伤案件)/财产损失清单、购买发票和修理发票(物损案件) 5)第 * 方提出的索赔通知或律师函 6)赔偿协议 7)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4、 (略) 理 对于投保人或其他被保险人的报案及索赔申请, (略) 理所有赔案。 无论如何,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且相应索赔资料齐全后,应当在不超过**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意见,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1)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细则见“5、赔款支付方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若保险 (略) 本款规定义务,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2)若保 (略) 或部分责任不属于保险责任,应向被保险人发出书面拒绝赔偿或拒付保险赔偿金的通知,并附载明拒赔依据;若保险人未在上述时间内签发书面拒赔通知或未载明拒赔依据,则视同保险双方就事故责任或赔偿结果达成 * 致,保险人应根据 1) (略) 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 5、赔款支付方式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在投保人或其他被保险人和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达成赔偿协议后的赔款(扣除免赔额之后)应按照以下时限支付给投保人: RMB***万元(含)以内赔案 *个工作日内支付 RMB**万元至 RMB**万元(含)以内赔案 *个工作日内支付 大于 RMB**万元赔案 *个工作日内支付6、聘请 (略) 及其费用 发生保险事故后,赔付金额的计算原则按施工合同的 (略) , (略) 的 (略) 单位承担。 (略) (略) (略) 费用由保险人承担。7、预付赔款 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损失时,在保险责任基本明确但损失金额尚不能完全确定的情况下,依据被保险人的要求或保险理算师的建议,保险公司应在收到被保险人的书面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定数量的预付赔款,金额不低于预计损失金额(扣除免赔后)的**%。 8. 提供理赔赔付统计表 保险人应按投保人的要求(每半年,如无新的赔案则不再重复提供)负责提供理赔进度及统计报表,报表包括损失发生的时间、地点、损失原因、估损金额、定损金额、赔 (略) 理有关的信息。 9. 第 * 者责任赔偿约定 发生第 * 者责任事故后,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代表保险人积 (略) 理,否则视为完全同意投保人或其他被保险人与第 * 者达成 * 致的意见。投保人与第 * 者就赔偿结果达成 * 致后,若投保人先于保险赔付向第 * 方支付了赔偿金,则保险人应将相应的保险赔偿金直接支付给投保人。 ( * )履约担保无 * 、其他 ( * )保险合同构成 保险合同的有效构成包括以下文件: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1. 本保险协议; 2. 保险方案(保险方案明细优于扩展条款、扩展条款优于基本条款); 3. 批单、保单; 4. 招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略) 文件的相关规定更有利于被保险人时, (略) 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的规定)。 如上述文件之间存在矛盾 (略) ,除有明确约定外,以排序在前的文件规定的内容为准。 ( * ) (略) 理 * 、 * 双方之间的 * 切有关本协议的争议应通过 (略) 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 (略) 市金 (略) 提起诉讼。 ( * )协议的调整和取消在本 (略) 期间,协议内容的任何修改、变更、取消,经由协议双方 * 致 (略) 。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保 (略) 本协议或保险单义务,或者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保险 (略) 为,投保人有权决定修改本协议中确定相关条款。 ( *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适用于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的本项目建筑安装工 (略) 保险单,并在各保险单有效期内持续有效,保险人不得因设计变更、市场变化等因素造成工程造价变化终止保险合同。如果该类保单结束后存在遗留问题,则本协议将持续有效,至保单涉及各项遗 (略) 理完毕时为止。 ( * )保密条款 除非下列情况,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保险人不得将本 (略) 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泄露给其他团体或个人: 1、 (略) 本协议服务内容有关的雇员或顾问,或 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或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3、经投保人书面同意。 本协议 * 方因过错造成泄密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过错 * 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本协议终止时本保密条款继续有效 * 年。 ( * )反虚假宣传条款 投保人、保险人双方均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类、合同法及广告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均有 (略) 约定事项以约定方式在约 (略) 真实、合理的使用或宣传,但不 (略) 约定的保密内容。为避免商标侵权及不当宣传等风险的发生,双方均同意,在使用对方的商标、品牌、企 (略) 宣传前,均须获得对方事先的书面认可,否则, (略) 此类使用或宣传。双方在此承诺,会积极响应对方提出的就 (略) 事项的合理使用或宣传申请。双方均承认,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而利用其商标、品牌及企 (略) 商业宣传;虚构 (略) 事项;夸大 (略) 范围、内容、效果、规模、程度等,均属对本合同的违反,并可能因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守约方或被侵权人将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 * )协议份数 本协议正本**份,副本**份,投保人、保险人各持正本**份、副本**份。 ( * )法律责任 由于本协议任何 * 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 (略) 或者 (略) 的,由有过错的 * 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各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各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若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依法依约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后,除非守约方同意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 (略) 。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各方确认:投保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保险人 保险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 零 * * 年 月日 第 * 页/共 * 页 第 * 页 共 * 页 (略) 分 保险方案 * 、 保险方案明细(按招标文件要求,略) * 、 保险扩展条款(按招标文件要求,略) * 、 基本条款: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条款(按招标文件要求,略)第 * 页/共 *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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