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沙坪坝校区原外宾招待所部分房屋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竞租。
一、项目概况
房屋租赁费按年(12个月)缴纳,以下为最低限价,凡报价低于最低限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项目名称 | 房屋位置 | 面积(㎡) | 最低限价 | 竞租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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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原外招部分房屋公开招租 | 原外招一楼餐厅、二楼两间会议室 | 约734 | 330元/㎡/年;合计*元/年 | *元 | 1名 |
重要提示:房屋以现状出租,招租人不再作任何投入。意向承租方应自行认真咨询、踏勘、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标的面积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招租方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首先应符合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招租要求
1.供应商租赁房屋的用途须与高等教育办学相关。
2.供应商须提供房屋利用方案、装修效果图等,随竞租文件一起封装。
3.租赁期限约2年,合同起始日以租赁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算,合同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合同到期后由招租方按规定重新招租,承租方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4.双方在签定租赁合同后10日内,承租人须向招租人缴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交清所有费用,在无违约的情况下,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租金按照“先交后使用”的原则,以合同确定的租金价格为准,租金每年交一次,签订合同后30日内缴纳当年合同年度的租金,以此类推。每逾期一日须按年租金的0.5%向招租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日未支付的,招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如提前终止合同,不足一年的按年租金平均到12个月按月计算租金。
6.凡有意参加竞租的供应商,请在西南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http://**)官网上下载本项目招租文件以及补遗等招租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租实质性要求内容。
7.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投资装修时,原则上不改变原来房间功能,装修方案须提交招租人审核后实施;装修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装修及设施设备整体应符合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等相关标准并通过验收。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且在租赁期满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退还装修费、转让费等相关费用。
8.合同签订后,实际经营者必须与承租人一致。
9.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含水、电、气、网络、物业管理费等)以及其他与承租人经营相关的、政府部门规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政策性收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期间租赁场地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及调换,承租人不得用承租的房产对外进行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11.租赁期内,租赁资产运营维护由承租人负责,自负盈亏,其运营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出租方对房屋租赁管理及相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12.租赁期间,出租方有权对出租资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租赁要求的,有权要求承租方纠正。如承租人不加改正,出租方有权对承租人进行违约处置。
13.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如因承租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14.合同到期后10日内或因*方责任导致退租的,承租方将依附于场地的装饰装修、消防设施、电力电信设备等所有相关不动产及相应设施按照正常使用时的原样无偿交付给招租人。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15.对于本公告中没有涉及或规定不明确的有关租赁事宜,以承租人与招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约定相关事宜,否则视为放弃本次竞租。
四、竞租保证金
1.竞租人按照竞租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租保证金*元人民币至招租人指定银行账户,未按时缴纳保证金者视为放弃竞租资格。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西南政法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三峡广场支行
帐 号:3100 0241 0902 4939 290
2.缴纳竞租保证金时,汇款账户的开户名与竞租单位必须一致,若不一致,视为无效。
3.竞租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原外招部分房屋竞租保证金”的字样。
4.未中标的竞租人,其竞租保证金由招租人无息退还至原账户;中标的竞租人,其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竞租书投递
(一)报名方式
竞租人按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并投递齐全的竞租材料即视为报名。
(二)材料封装
竞租人将签署的竞租材料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在密封信封封面上注明竞租人的全名、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三)竞租材料提交方式
鉴于疫情防控期间招租人校园实行封闭管理,请竞租人于2022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将竞租材料提交至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正大门,过时不候。以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投递竞租材料无效。
六、开标评标
由招租人组织开标评标,竞租人无需到达现场,请竞租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开标后由招租人通过西南政法大学国有资 (略) 站将中标情况予以公示。
七、其它有关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租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2.为招租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招租项目的其他招租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3.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4.无论招租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租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招租活动。
6.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参与竞租。
八、踏勘事宜
踏勘时间:2022年11月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踏勘集合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正大门
注:现场踏勘前需按照学校防疫要求提供入校备案申请,按以上踏勘时间、地点前往现场踏勘,未按时到场的,视为不参与现场踏勘。参加踏勘的供应商人数每家不得超过1人,供应商需在2022年11月5日17:00前将踏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当日渝康码截图(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在48小时内)、当日行程码截图( (略) 外行程)*@*q.com,同时需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踏勘当天须提供“绿码”以及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略) 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踏勘现场。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唐老师;联系电话:023-*,*;地址: (略) 沙坪 (略) 2号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