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一艘“三无”非法采砂船舶公开转让 | (略) | JSCQ *** -1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6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7月7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存放地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码头附近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5/1 | ||
评估机构 | 中证房地 (略) 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 (略) (以下简称“ (略) ”)按本公告的 (略) 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 (略) 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 (略) 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范本合同),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四、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五、受让方须按合 (略) 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运输、拆卸、切割、装载等工作, (略) (略) 有费用及风险责任。 (略) 置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成交后,受让方须在监督下就近完成标的物的拆解,不得将标的物作为整船再次出售,否则由受让方承担法律责任。船舶 (略) 置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门要求,拆解总体原则是不再具备重新流入市场的能力。原则上受让方需在接到拖移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拆解工作,拆解完成后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供完整的拆解完工报告。船舶拆解时,船壳、 *** 板、上层建筑及非法采砂设备须切割成块状,确保拆卸分块无法重新组装。 七、因标的为罚没的“三无”非法采砂船舶,转让方无法提供售后及退换货服务,无法提供其鉴定文件、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成交后,转让方不提供相关结算票据,本次 (略) 有税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八、成交后,标的船舶拖移时间由转让方明确,受让方接到拖移通知后须在3日内完成拖移工作。受让方自行负责船舶运输、拆解、环保、防毒等相关工作,产生的一切成本由受让方承担。 九、成交后,除交易保证金、成交价款外,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违反本公告和合同约定,转让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船舶拆解等相关内容,且需提供ISO *** 认证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确保本次转让标的的拆解、处置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要求。 | |
标的交割 | 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现场展示 | 意向方联系后统一安排看样,联系人:于先生 *** ;朱女士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年6月24日9:00-2022年7月7日17:3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2022年7月7日17:3 (略)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楼)提出受让申请, (略) 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同意受让 (略) 决策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收购承诺函(见附件); (五)ISO *** 认证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六)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3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略) 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 (略) 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收购。未被确认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 (略) 无息返还。 (略) 接受保证金的帐户为: 户名:江苏 (略) 开户行:光大银行南 (略) 账号: *** 70。 四、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 (略) 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 (略) 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
(略) 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 *** 元,按提示缴纳。 二、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 (略) 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三)《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 (略) 指定账户,将履约保证金交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三、处置方式: (略) 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受让方须承担交易双方的服务费,其中单边服务 (略) 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详见江苏产权市场网交易指南)。 | ||||
附件下载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朱女士 |
咨询电话 | 025-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828-9082,025- *** | |
其 他 | 传真:0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