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控地下水自动监测数据购买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宁波石化经济技 (略) 国控地下水自动监测数据购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2024】CG-1103-1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宁波石化经济技 (略) 国控地下水自动监测数据购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标项名称:宁波石化经济技 (略) 国控地下水自动监测数据购买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 (略) 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宁波石 (略) 开展地下水站建设及风险监控点布设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完成宁波石化经济技 (略) 国控地下水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提供宁波石化经济技 (略) 国控地下水自动监测数据服务,监测指标为五参数(pH、水温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氧化还原电位、液位计、硫酸盐、氯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六价铬、水质重金属(镉、铅、铬、铜、锌、镍、汞、砷、锰、钴、硒、钒、锑、铊、铍、钼、铁、铝、硼)、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三氯(略)烷、四氯(略)烯、1,1-二氯(略)烷、1,2-二氯(略)烷、 苯、(略)苯、氯苯、(略)苯、苯(略)烯、二(略)苯、三(略)苯、 邻二氯苯、对二氯苯、三氯苯、四氯化碳)等指标,要求供应商提供前期建设投资及后期运营、维护的一站式服务的一站式服务。具体见“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90天内完成站点投入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作,并提交验收报告,经采购人确认通过后计算项目服务期限,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并按要求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及报表的工作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略) 骆驼街 (略) 57号三楼开标厅四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到“浙江 (略) (zfcg.http://**.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96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乔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略)
质疑联系人:舒天阁
质疑联系方式:057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嘉源 (略)
地 址: (略) (略) 街 (略) 777号科创大厦1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赖景刚
质疑联系方式:0574-(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