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公告
为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有效解决课后拓展服务师资短缺问题,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略) 教育局、 (略) 体育局关于转发《 (略)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承教监管〔2023〕16号)精神,决定向社会遴选一批有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公益普惠原则。遴选出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提供课后服务须遵循公益普惠性。
(二) 择优竞选原则。依法科学设定准入条件,建立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双层遴选机制,规范遴选程序。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遴选出可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机构,列出“白名单”向各学校推荐,并向社会公示。各学校根据实际需求择优选择合适的项目充实学校课后服务。
(三) 学生自愿原则。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愿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并签订自愿参与服务协议书。
(四) 公开公正原则。符合条件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围场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布的遴选条件、遴选程序和项目清单进行申报,最终遴选结果和服务报价将及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 动态管理原则。在规定周期内,“白名单”内的非学科机构须严格按照县教育和体育局和学校相关要求提供服务。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县内学校反馈,对“白名单”内的非学科机构实行动态管理。
二、遴选种类及项目
1.体育类: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武术(含套路、散打)、健身气功、花式跳绳、*地冰壶、棋类(含围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五子棋、跳棋)等;射艺、毽球、跆拳道、舞龙舞狮、游泳、体操、空竹、轮滑、滑轮、魔方等;手球、攀岩、冰球、*地冰球等。
2.文化艺术类:音乐类(声乐、器乐、作曲、音乐制作),舞蹈类(古典舞、民族舞、现代舞、芭蕾舞),美术类(绘画、雕塑、工艺、建筑、书法、篆刻、设计、新媒体、摄影),表演类(播音主持、语言表演、舞台表演、朗诵口才、演讲、戏曲、曲艺表演、魔术、戏剧表演、音乐剧表演、国学、双语播音、普通话、形体训练、礼仪),其他(艺术启蒙、文学艺术赏析、影视艺术赏析),双语话剧表演,绘本阅读。
3.科技类:信息技术类(青少年编程、青少年计算机知识普及),科学普及类(科学活动观察、科学探索、科学实验),科技实践类(模型制作、无人机、3D打印、机器人、其他机械科学),脑力思维力(启智类拼搭、乐高积木、逻辑思维训练),其他(培养科学兴趣、提升科学素养、拓展创新能力的培训、珠心算、全脑教育(感觉统合训练、全脑综合能力训练、脑力运动)、特殊教育(ABA行为矫正、认知理解、语言康复培训))。
三、遴选对象及要求
(一)遴选对象
在围场县依法注册登记,取得相关类别培训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且纳入全国校外教育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监管,以下统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项目不得引进校园。
(二)遴选要求
1、资质要求。有办学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略) 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2、师资要求。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9号) (略) 出台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及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参与课后服务的机构人员必须为机构的专职人员且具有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从业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3、课程要求。符合《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教监管厅函〔2021〕16号)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有具体培训内容和详细的教学安排。
4、信誉要求。办学资金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办学行为规范,没有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罚等情形。
5、安全管理要求。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卫生防疫安全规定等各项规定,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6、收费标准
培训项目收费坚持公益普惠,不以营利为目的,要明显低于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试讲、试课期间不收取费用)。
四、遴选方法及程序
(一)机构自主申报。
1、申报时间及地点
2024年3月7-8日,围场县教育和体育局职成教育股(原教研室313室)。
2、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复印件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排版装订成册。请将纸质材料一份报送至教体局职成教育股。(原件当场审核后返回)
(2)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将各项材料原件扫描压缩,以“机构名称+参与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命名,*@*63.com。
3、申报材料清单
(1)围场县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
(2)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及当前企业公示信息;
(3)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为合格及以上结论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件;授课教师专业资质证明、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师资相关材料;
(5)提供项目计划: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授课班额上限、每学期课时安排、每节课授课教师人数等课程相关资料(课程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6)提供时长不超过2分半钟的视频介绍,重点介绍本机构的办学资质、办学经历、办学条件、师资状况、办学理念、项目类别及收费标准等内容(可使用手机边拍摄边讲解,要求画面清晰稳定、语言简洁、声音洪亮)。
(7)自愿提供反映办学信誉度或家长满意度的其他资料。
(二)专家评审。围场教体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选定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
(三)结果公布。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遴选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学校招选
2024年第一学期,围场县域内确定1-3所学校,先行试点。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办学条件,在征求学生、家长和教师意见的基础上,自主从围场县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培训机构名单中,确定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签订课后服务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1学年),并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备案。
五、退出机制
(一)由学校与非学科类机构在服务合同中约定终止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非学科类机构应当退出区域“白名单:
1.培训项目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2.非学科类机构恶意在学校招揽生源的;
3.非学科类机构扰乱学校招生、教学秩序的;
4.非学科类机构有其他扰乱学校秩序、不遵守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因违规违法被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将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其作出暂停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或清理出区域“白名单”的决定。
六、其他事宜
(一)本遴选公告不适用于线上培训机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民办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职业资格认证、生活技能培训、家政服务(含托管看护)等非培训性质的服务机构。
(二)本着自愿的原则,申报参与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申报机构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本遴选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围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4-* 0314-*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 (工作日)
下午14:30-17:30 (工作日)
附件:围场县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2月27日
附件:
围场县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
开办日期 | 联系电话 | |||||||||
机构法人 | 法人身份证号 | |||||||||
办学许可证号 | 发证机关 | |||||||||
办学内容 |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营业执照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发证机关 | ||||||
年检情况 | ||||||||||
办学基本情况 | ||||||||||
课程设置情况 | 课程名称 | 周课时数 | 适合年级 | 班额上限 | 收费标准 (元/课时/人) | 教师资质 | ||||
诚信承诺 | 本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机构(盖章)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