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拟对惠州福来达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惠州福来达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 (略) 惠环街 (略) 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惠州福来达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仲 (略) 福来达建材制品厂 |
建设地点: | (略) 仲 (略) 潼湖镇永平上村原第一石场旁(李计发自建厂旁)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潼湖镇上村第一石场的土地进行生产,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168平方米。主要从事承插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和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的生产,年生产各种规格的承插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合计*米,各种规格的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5000米。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劳动定员3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员工实行每天10小时工作制,年工作天数为260天。生产线每天开机生产时间为8h,年运行时间2080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采用雨污水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各地块的雨水沟渠收集汇入初期雨水 (略) 理后回用于雾炮机用水不外排,清洁雨水散流进雨水沟渠后经转换阀门 (略) 外的排渠排放;搅拌工序用水90%以蒸发的形式消耗掉,10%进入产品,不外排;自然养护用水、洒水车用水、雾炮降尘用水以及喷淋装置用水部以蒸发的形式消耗掉,无废水外排。搅拌机清洗废水收集至三级沉淀池进 (略) 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用水,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理后排入自 (略) (略) 理后回用于洒水车,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砂石装卸粉尘、堆存扬尘、车辆运输扬尘、物料输送粉尘、投料粉尘、水泥储罐呼吸粉尘、搅拌粉尘 (略) 理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执行相关限值要求。 (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 (略) 理;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处理;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 (略) 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地下水:厂区分一 (略) 和简 (略) ,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