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城东片区C-12号地块土地出让建设管理要求补充公告
龙游县城东片区C-12号地块位于龙游县城东片区,荣昌东路以南、十里铺路以北、越园路以西、端礼路以东。已于2023年10月1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平台进行公告(龙告字〔2023〕44号)。经研究,决定对该地块建设管理要求补充公告如下:
取消建设管理要求中第(二)建筑工程第1点中“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35%”的要求,修改为“土地受让人在土地交付后1个月内,在醒目位置设置项目工程告示牌,标明建设单位、项目名称、项目主规划指标、开工和竣工时间;土地受让人必须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机制,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周边公共设施污染及损坏等情况负责。该地块项目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建筑节能须与建筑主体一同设计一同施工一同验收,竣工验收前应当提供能效测评报告;绿色建筑等级为二星级;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必须由建设单位统一投资建设;必须落实“无欠薪”六大机制要求,做好民工实名制考勤并录入信息数据进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特此公告。
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