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活垃圾处置中心周边地下水水质调查监测评估分析报告编制项目潜在的供 (略) 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上午11: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汉滨区-2024-*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处置中心周边地下水水质调查监测评估分析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略) 生活垃圾处置中心周边地下水水质调查监测评估分析报告编制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水文水资源监 测服务 | (略) 生活垃圾处置中心周边地下水水质调查监测评估分析报告编制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00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以服务合同签订为准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 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 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3) 供应商须具备由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 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2021年1月至今)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上午08:00:00至2024年04月29日下午18:00:00止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4月30日上午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凡有意向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于上述要求的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略) 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联 系 人:刘苗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汉 (略) 1号
(略) 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