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南通众和 (略) 抵(质)押物价值评估项目。
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3. 最高限价:以各类抵(质)押物(房地产、土地、资产)的国家收费标准(房地产评估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土地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资产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下限))的15%为最高限价,本次报价只需报具体折率,超过15%的为无效报价,并按废标处理。
4. 采购需求:对南通众和 (略) 抵(质)押物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5. 中标价:本次招标最终确认2个中标人,最终均以该2个中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中标价。
6. 评估费结算及支付:在本项目服务期内,采购人首次委托给中标人进行评估的项目按中标价进行结算,采购人非首次委托给中标人进行评估的项目按中标价的70%进行结算。单个委托评估项目单独结算并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评估报告及开具的符合税务要求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7. 实施时间:按委托方要求时间出具评估报告。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质量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方要求,客观、公正地对*方委托评估的各项抵(质)押物资产进行评估。最终出具的评估报告真实,不能出现虚高或其他不符合实际的现象,并能得到*方的书面认可。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视为围标行为,采购人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需同时取得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资质。
3. (略) 域范围内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主体。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 (略) 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 (略) 站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 (略) 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等渠道列入黑名单。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7 月 11日至2024年 7 月 21 日。
地点: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29楼2907室。
方式:综合事务部领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 7月 22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29楼2907室 。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众和 (略)
地址: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29楼
联系方式:宋女士 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