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希波克拉底雕塑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略) 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1.组成:本组雕塑由石材立体雕塑(誓言石雕、简介仿古碑石雕、罗马柱、残柱、底座),人物铸铜象组成,本组雕庄重、肃穆、严谨,仿古艺术性强,与右张仲景辩证论治组雕相呼应。
2.规格:A.整体规格:3m高×6m宽×1.7厚。B.铸铜人物全身象:3m高×1.36m宽×0.8m厚。C.誓言石雕: 1.97m高×3.2m宽×0.7-0.5m厚。
四、比选范围:
按照现行工程技术标准与实施(作业)规范的要求,完成“希波克拉底雕塑项目”施工内容:详见《希波克拉底雕塑项目最高限价编制报告书》内相关施工内容。施工质量及工程资料必须通过 (略) 验收及审查。
五、工作周期:
60日历天,具体时间根据比选人工作计划及实际通知为准。
六、竞选人资质业绩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了合法有效有营业执照,至少有1个雕塑景观项目的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提供的合同不能体现具体项目情况,还应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七、最高限价:
本次竞争性比选采用固定金额报价形式,最高限价为:26.8万元整,所有竞选人均以固定金额作为竞选报价,竞选报价均不能超过比选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
八、评选办法:
1、本次比选采用低价中标法来确定中选人,竞选报价金额最低者中选。如出现竞选报价金额相同,则以递交竞选文件的先后顺序确定中选单位。
2、评比委员会组成:由比选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组成。
九、工程款支付方式:本次比选报价金额即为合同金额,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提交相关资料,经比选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十、竞选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
竞选文件的格式由竞选人自拟,内容必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法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法人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明、竞选报价函,业绩合同(复印件盖鲜章)、服务承诺书。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正副本)装在同一个文件袋内密封后递交,开标前不得拆封。
十一、比选时间及地点:
1、竞选人竞选文件送达比选人的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3月23日12点。
2、 (略) 内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并当场拆封所有比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通知所有竞选人。
比选人: (略) (略)
地 址: (略) 永川区迎宾大道2号
联系人:易老师
电 话:02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