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评内容进行公示,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岗山滑雪 (略) (旺双线、响岗线新改建工程)
工程概况:项 (略) 新宾满族自治县,项目由旺双线和响岗线组成。
旺双线起点在旺清门镇与国道G230设平交口连接,往南沿原有线位布设, (略) 进行拓宽改造, (略) 面宽度12米,路基宽度13.5米。路线全长12.5km。响岗线起点位于旺双线交叉口,终点位于滑雪场区附近与 (略) 衔接, (略) 前1.4公里进行拓宽改造,后5.6公里进行新建,改造 (略) 面宽度12米,路基宽度13.5米。路线长度7.0公里。 (略) 段长度为19.5km,采用两车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及途径
纸质版查阅地址:地址: (略) 新宾满族自 (略) 9号;电子版报告查阅地址:http://**提取码:ncot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为评价区范围的居民,主要为:旺清门村、江南村、二道沟门村、南江沿村、转水湖村、响水河子乡、朝鲜族村、二道林子村、东腰堡村、腰堡河东村、大砍子村等。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 (略) 站获取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主要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信函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白宝军 联系电话:024-* 邮箱:*@*q.com
地址: (略) 新宾满族自 (略) 9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