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鹿 (略) 年回收破碎废旧塑料 *吨建设项目 | 鹿邑县贾滩乡谷楼行政村谷楼北地2号 | 鹿 (略) | (略) | 本项目位于鹿邑县贾滩乡谷楼行政村谷楼北地2号,项目已在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403-*-04-01-*),属于新建项目,项目 (略) 已建好空置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元,主要回收破碎废旧塑料。依据备案工艺流程进行年回收破碎废旧塑料*吨建设项目。 | 1、废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循环技术+8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中限值要求(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生物除臭装置+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情况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严控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项目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附近村民用密封农罐车运走肥田,不外排。 3、噪声。项目生产机械采用合理布置、防震垫、消声器、隔音罩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固废应全部按规定处置或综合利用。厂内一般固废临时储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管理和设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