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滨河路附属设施工程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滨河路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AHP-CC-2024-0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滨河路附属设施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 (略) (略) 以长净经审字[2022]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新 (略) (略) *.03平方米、新建多边形异形树池18个、新建沥青停车场2个、新建活动广场3个、新建异形整形树池2个、新建景观座椅27个、栽植乔木2148株、栽植灌木5682株、栽植绿篱*.65m2、栽植花卉*.77m2、草坪*.867m2、景观照明灯685套、LED灯带491.17m、落地式配电箱13台、落地式控制箱11台、电缆9611.554米、电缆接线井63座等工程。
2.2 计划工期: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共183日历天。
2.3招标范围: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滨河路附属设施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 (略) 。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2.6 最高投标限价:*.52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1)住房和城 (略) 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 (略) 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 (略) 址,否则不予认定。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 (略) 上打印的电子证书( (略) 址),且不得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 (略) ”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2021 年至今)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 (略) (略) 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 (略) 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略) (略)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 (略) 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 (略) (略) 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略) 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略) (略) ”或工程所在地 (略) (略) 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招标项目的内容。涉密工程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略) (略) ”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外埠单位须执行当地信用评价相关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 (略) (网址http://**,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12月27日8时30分至2025年1月3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 (略)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 (略) 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 (略) 查询相关信息。
4.2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略) (略) 华新街 700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105 室,技术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 (略) http://**)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20日 9 时30 分。开标地点: (略) (略) ( (略) (略) 华新街 700 号)二楼211开标室。
5.2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 (略)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3本 (略) 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 (略) 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
5.4全流程 (略) 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 分钟内,投标人持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略) 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本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准时全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
5.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7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吉林省公共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 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 6 号楼 5 楼 508 室联系人:齐工、刘工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华荣泰时代A座1103-2室
联系人:何玉双
电话:0431-*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 (略) (略) 电话:0431-*
(略) 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26.com
地址: (略) 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 (略) 邮编:*
(略) 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63.com
地址: (略) 政务中心( (略) (略) 华新街 700 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 (略) ,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