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报来《关于申请 (略) 道路绿地灾后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该项目列入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为进 (略) 环境品质,创造优良通行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绿地灾后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码:2407-(略)-04-01-(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
三、项目单位: (略) 园林绿化中心。
四、项目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绿化面积约(略)平方米, (略) 段中分带、人行道树池及渠化岛、路侧绿地进行全面梳理及绿化景观提升,种植具有色彩变化的植 (略) 绿化景观。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泉发改〔2024〕211号)及《市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23年第7次),项目总投资控制在(略)元,具体发 (略) (略) 据实审定为准。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有关规定筹措解决。
七、相关要求:
1. (略) 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施工中,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杜绝浪费,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请项目单位通过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