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 (略) 自然资源监测评价工作。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 (略) 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 (略) 、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 (略)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 (略) 。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略) 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 (略) 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方案,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 (略) 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 (略) 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 (略) 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 (略) 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 (略) 。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承担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的实施并监督。
(七)负责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 (略) 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 (略) 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略) 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略) 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一) (略) 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和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 (略) 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
(十三) (略) 地理测绘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单位信用管理,监督 (略) 地理 (略) 场秩序。 (略)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略) 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配合国家、省、 (略) 政府落实党中央、 (略) 、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略) 委、区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监督检查相关工作。按法定 (略) 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违法案件。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 (略) (略) (略) ( (略) (略) )。
(十七) (略) 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 (略) 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
(十九)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 (略) 与区自然资 (略) 、 (略) 、 (略) 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区 (略) 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区自然资 (略) 、 (略) 、 (略) 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2.区 (略) 负责牵头组织 (略) 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 (略) 应对重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灾 (略) 置工作。组织 (略) 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略) 自然资 (略) 、 (略) 、 (略) 等有关部门建立统 (略) ,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3.区自然资 (略)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必要时,区自然资 (略) 可 (略) (略) ,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 (略) 自然资源监测评价工作。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 (略) 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 (略) 、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 (略)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 (略) 。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略) 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 (略) 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方案,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 (略) 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 (略) 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 (略) 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 (略) 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 (略) 。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承担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的实施并监督。
(七)负责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 (略) 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 (略) 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略) 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略) 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一) (略) 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和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 (略) 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
(十三) (略) 地理测绘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单位信用管理,监督 (略) 地理 (略) 场秩序。 (略)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略) 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配合国家、省、 (略) 政府落实党中央、 (略) 、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略) 委、区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监督检查相关工作。按法定 (略) 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违法案件。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 (略) (略) (略) ( (略) (略) )。
(十七) (略) 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 (略) 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
(十九)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 (略) 与区自然资 (略) 、 (略) 、 (略) 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区 (略) 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区自然资 (略) 、 (略) 、 (略) 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2.区 (略) 负责牵头组织 (略) 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 (略) 应对重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灾 (略) 置工作。组织 (略) 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略) 自然资 (略) 、 (略) 、 (略) 等有关部门建立统 (略) ,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3.区自然资 (略)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必要时,区自然资 (略) 可 (略) (略) ,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