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略) 受国家税务总局永丰县税务局的委托,就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永丰县税务局员工体检项目采取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供应商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比选。
一、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 预算总金额 (人民币) | 简要说明 |
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永丰县税务局员工体检项目 | 1 | 批 | 1600元/人 | *元 | 全面负责员工体检工作。 |
二、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完整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体检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本项目特殊定要求:
2.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24年7月8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在江西省 (略) 招标部获取比选文件。
四、供应商在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原件。
五、比选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24年7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永丰县税务局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比选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比选时间:2024年7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3、获取了比选文件,而不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比选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缴纳方式及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永丰县税务局
地 址:永 (略)
联系方式:0796-*
2、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 (略)
详细地址:永 (略) 书香苑小区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96-*
邮 编:*
国家税务总局永丰县税务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