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DSQT(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病房大楼中央空调系统运维管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 (略) (略) 8号信息安全研发楼209室
中标金额:(略)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病房大楼中央空调系统运维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砀 (略) 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砀 (略) 中央空调主机、末端风机盘管及附属设备、设施、配件等维保外包(全包)服务供应商。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峰(组长)、梁京燕、周雷、刘新永、李海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略).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砀 (略)
地 址:砀山 (略)
联系方式:徐院长 张主任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叶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略)
十、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单位情况
2024年12月6日
0天0小时20分
0天0小时4分
- 提交备案安徽 (略) (略)请审核2024-12-06 15:05:500天0小时20分
- (略) 审核2024-12-06 15:07:380天0小时2分
- (略) 审核同意2024-12-06 15:07:380天0小时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