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智慧教育项目第一期建设成效评估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QSZB*
2、采购项目名称:金水区智慧教育项目第一期建设成效评估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 金额 | 单位 | ||
QSZB* | 完成金水区智慧教育项目第一期建设成效评估工作并出具国内著名信息化专家团队签字认定的成效评估报告,评估内容为项目第一期39所学校全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教育教学基础环境提升、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师生信息素养提升等四大工程。 | 西北师范大学 | (略) 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质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
1 | 金水区智慧教育项目第一期建设成效评估 | 完成金水区智慧教育项目第一期建设成效评估工作并出具国内著名信息化专家团队签字认定的成效评估报告,评估内容为项目第一期39所学校全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教育教学基础环境提升、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师生信息素养提升等四大工程 |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 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铁铭、李飞、陈姜明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万*仟元整,由成交人承担支付。
收费金额:1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金水区教育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 (略) 金水区文化路28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 (略)
联 系 人:肖女士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