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材料设备供应商:
(略) 政府项目建设中心(以下简称“项目中心”)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求,现对涂料系列(外墙涂料、内墙涂料)开展参考品牌(试行阶段)公开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二)品牌申报由品牌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提出。一般情况由品牌制造商直接申请。若同一品牌制造商有多个生产基地,申请时应明确具体生产基地。一个品牌只允许申请一个生产基地,不能分别申请。若参考品牌入库申请人为代理商,由制造商提供代理委托,其代理商 (略) 入库唯一代理商。
(三)若品牌持有人和代理商同时提出申请,则只接受品牌持有人的申请。
二、申报评价指标
申报评价指标包括企业规模、供货能力、商业信用、产品认证、过往业绩、市场占有率及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请见《入库评价表》(附件7)。
三、评审程序
为提高评审工作效率,确保公平、公开、公正,申报供应商需签订《申报供应商承诺书》(附件8),保证其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和一致性。
(一)申报资料的准备
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
申报供应商填报《 (略) 政府项目建设中心涂料系列(外墙涂料、内墙涂料)入库申报资料》(附件2)。附件资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后作为评审资料提交项目中心,无申报单位公章视为无效文件,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2.答疑补遗
(1)各供应商在准备评审资料期间,如有提疑的须以邮件方式提出,*@*63.com。
(2)邮件提问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9:00-2024年10月18日17:30(3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2024年10月28日17:30(提问截止后5个工作日)前项目中 (略) (略) (略) 政府项目 (略) 页(http://**)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补遗。
3.提交评审资料
(1)资料递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通知发布之日后50日内递交评审资料及佐证材料(包括纸质版资料和彩色扫描文件并加盖公章),即于2024年12月4日17:30前递交评审资料及佐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资料递交地点
(略) (略) 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附属楼4楼,联系电话:0768-*,联系人:李工。
(3)资料递交要求
各供应商应认真仔细准备资料,评审资料不接受邮递且递交后不允许补充或更换,具体要求请见《资料递交要求的说明》(附件1)。
(二)资料评分
项目中心按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评审资料进行评分。
(三)资料公示
1.公示资料的范围
各供应商递交的所有申报资料,必要时,项目中心 (略) (略) (略) 政府项目 (略) 页(http://**)进行公示。
2.公示的时限
评审资料的公示时限为3个工作日。
(四) (略) 理
1.公示期间,申请入库的品牌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供应商的申报资料、供应商的得分、佐证材料等可能存在的问题,可向项目中心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异议提起人应当提交纸质版书面异议书。异议书应载明征集品种名称、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具体要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属法人的,应由法人签章;属其他组织的,应由组织主要负责人签章;属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并附上有效证明文件,通过征集工作通知中标明的联系方式将纸质版异议书提交至项目中心,不接受邮递。异议提起人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资料为虚假、伪造等,项目中心将对该异议提起人的品牌作出取消其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 (略) 理,同时,视情况移交有关行政部 (略) 理。
(2)对于异议书未提供证明或本人签字的、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无新的事实证据对已做回复的同一问题再次异议的、异议提起人撤回异议后再次以同一理由提出异议的、超过异议提出期限的,将不予受理。
2.异议提起人应当配合项目中心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拒绝配合的,项目中心经审议可终止异议程序。
3.对于受理的异议,项目中心将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也可采用“质询-声明”方式向被异议对象进行验证。在此过程中,被异议对象须按要求就项目中心的质询,提供佐证材料,并以书面方式逐一声明真实性,同时承诺接受项目中心采取的进一步核查措施。被异议对象提供的质询承诺和佐证材料将被进行公示。
4.项目中心也保留对供应商的申报资料、佐证材料等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的权利。
5.对 (略) 理结果,按以下情 (略) 理:
(1)被异议对象为申报供应商的,如果其被异议的内容查证属实,则异议涉及的评价指标得分按“零分” (略) 理。
(2)被异议对象提交的“真实性声明”为虚假的、或者申报供应商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一经查证属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6. (略) 理情况,必要时项目中心可向异议提起人发送异议答复函。
四、推荐入选及签订协议
(一)推荐入选
1.经项目中心审议评分,最终得分不低于60分的供应商均入选参考品牌。
2.若公开征集报名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供应商资料评审总分得分不低于60分的数量少于3家,项目中心可终止该次征集工作。
3.本次征集不对入选参考供应商品牌进行A、B档分档。
4.上面所称“不低于”包括本数,“少于”不包括本数。
5.入选参考供应商品牌将在 (略) 址公示3个工作天。
6.所有分值计算均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签订协议
1. 入选参考品牌的供应商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中心将为其办理正式手续,组织签订《 (略) 政府项目建设中心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供应商管理协议》并开展约谈。
2.入选供应商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协议或不参加约谈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
3.以上征集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项目中心所有。
附件:
1. 入库资料递交要求说明
2. (略) 政府项目建设中心外墙涂料、内墙涂料入库申报资料
3. 材料设备制造商基本信息表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 法人授权委托书
6. 制造商授权代理商办理品牌库事宜的委托书
7. 涂料入库评价表
8. 承诺书
(略) 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关于开展涂料系列(外墙涂料、内墙涂料)参考品牌征集的公告.pdf
附件2: (略) 政府项目建设中心涂料系列(外墙涂料、内墙涂料)入库申报资料.doc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