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玉镇吾同村易地搬迁点
(略)
招标编号:XZZB-YHZB-SG-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扎玉镇吾同村易地搬迁点附属工程已由藏昌左发改发【 *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扶贫开发 (略) 。 (略) 条件, (略) 。
二、 (略) 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扎玉镇吾同村;
2.2工程概况:总平土方回填30237立方米(其中种植土回填850.00立方米,场内回填3139.25立方米,区外挖运土石方28662.3立方米); (略) 地硬化587.5平方米;广场工程725.00平方米;道路硬化工程2866.30平方米;配电室工程17.21平方米,主体一层;成品工程(含拖拉机一辆);电气工程(含24盏太阳能及配电两用路灯);给排水工程(含倒虹管工程)排水沟工程441.43立方米。
2.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设计图纸及 (略) 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略) 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 (略) 和区内颁发并在昌都市内登记备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含 * 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
(二)企业近三年有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 (略) 必须的流动资金。
(四)具有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略) (略) 门核发的建筑专业 * 级(含以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住本项目上级)注册建造师执 (略)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相应上岗证;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须在 (略) 自 (略) 乡建 (略) (略) 备案审查通过,投标企业须持《 (略) 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前( (略) 时间,不含节假日)携带以下资料到昌都市 (略) (昌都市 (略) 街玛塘铭居2栋1单元10-2) (略) 文件:
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藏负责人);
②经办人身份证;
③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往本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其他相关人员的相应上岗证;
⑤投标人近三年内已完工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材料(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竣工验收备案书);
⑥投标企业须持《 (略) 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以上资料第①项须提供原件,第②至⑤项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查验,第⑥项提供彩色打印件)。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 元,售后不退。
(三) (略) 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上午15时30分以前送至昌都 (略)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扶贫开发 (略)
招标代理机构:昌都市 (略)
地 址:昌都市 (略) 街玛塘铭居2幢1单元10-2
联 系 人:关涛
电 话:187 8208 0023
昌都市 (略)
* 日